《专业知识》一、论十干十二支

原文:天地之间,一气而己。惟有动静,遂分阴阳。有老少,遂分四象。老者极动静之时,是为太阳太阴;少者初动初静之际,是为少阴少阳。有是四象,而五行具于其中矣。水者,太阴也;火者,太阳也;木者,少阳也;金者,少阴也;土者,阴阳老少、木火金水冲气所结也。


《子平真诠》毕竟是一部关于八字命理的著作,开篇即论述阴阳五行的来源,这足以说明命理根源于阴阳五行。作者认为,天地初始只不过是“一气”而已,那个时候并没有阴阳之分,只是因为天地有了“动静”,才有阴和阳的区分。这里的动静按照现代人的观念来说就是宇宙或者我们人类居住的太阳系产生激烈的动态(动)然后又归于稳定(静),动有猛烈的时候,也有轻微的时候,然后过渡到静,直至极静。这就有了极动初动初静极静的这样一个过程。所以作者把这四个大概过程阐述为太阳少阳少阴太阴,简称为四象。由是可知,这四个过程是相互转化的过程。比如,金属少阴,水属太阴,木属少阳,火属太阳,金生水生木生火这样的连环相生其实就是万物动静转化的过程,非常符合唯物辩证的原理。作者在此段文字最后阐述土五行乃是金木水火冲气所结,也就是说在金木水火转换交接的过程中产生的“气”之冲撞,就有了土五行,虽然这种理论的说法目前很难去证实,但是古语有“土寄万物”,这说明万物都存在土(不能把土五行当作现实的土来看待),这也证明土与其它四行之间相互作用有很大关系。


原文:有是五行,何以又有十干十二支乎?盖有阴阳,因生五行,而五行之中,各有阴阳。即以木论,甲乙者,木之阴阳也。甲者,乙之气;乙者,甲之质。在天为生气,而流行于万物者,甲也;在地为万物,而承兹生气者,乙也。又细分之,生气之散布者,甲之甲,而生气之凝成者,甲之乙;万木之所以有枝叶者,乙之甲,而万木之枝枝叶叶者,乙之乙也。方其为甲,而乙之气已备;及其为乙,而甲之质乃坚。有是甲乙,而木之阴阳具矣。


这段文字作者重点论述十天干。只是存在金木水火土五行,为何却有十个天干?这一切都是因为万物存在阴阳两中特性(两面),所以五行当中也存在阴和阳之分。作者举天干甲乙木五行进行理论阐述,这种阐述有些深奥,至今很多读者都有些难以理会。


甲乃阳性,乙乃阴性。阳的特性是蒸腾、向上,阴的特性是沉淀、向下。所以阳往往因为蒸腾而无形,作者称之为“气”;阴却因为积淀而有形,作者称之为“质”。甲乙本属木,所以甲是乙的气,由于其蒸腾、向上的状态,所以在天、在万物中流行。乙是甲的质,由于其沉淀、向下的状态,所以在地、支撑气的流转。


作者再用实物进行形容,如果把乙当作树干的话,那么枝叶就是甲,也就是说树干通过枝叶来展示其生命力,枝叶繁茂,则大体证明树木具有非凡的活力,就是作者所阐述的“气盛”了。因此甲乙两者本身属于木的阴阳两面,两者相辅相成,甲气盛则证明乙木坚,乙木坚则证明甲气盛,相反则凋零无疑!所以气与质是相互存在与衬托的。就好比一个人,当身体健康时气色就会很好,当然气色不好则证明身体不佳。


作者意在阐述十天干存在的阴阳之理,也阐述了十天干中阴阳的相互关系,其理甚明!


原文:何以复有寅卯者,又与甲乙分阴阳天地而言之者也。以甲乙而分阴阳,则甲为阳,乙为阴,木之行于天而为阴阳者也。以寅卯而阴阳,则寅为阳,卯为阴,木之存乎地而为阴阳者也。以甲乙寅卯而统分阴阳,则甲乙为阳寅卯为阴,木之在天成象而在地成形者也。甲乙行乎天,而寅卯受之;寅卯存乎也,而甲乙施焉。是故甲乙如官长,寅卯如该管地方。甲禄于寅,乙禄于卯,如府官之在郡,县官之在邑,而各司一月之令也。


此段文字则是论述十二地支。古人创立的阴阳学说来概括万事万物,大者天地,小者人事。大者天地为阴阳,小者男女为阴阳,范畴不同而已。如果再对木五行进一步区分,那么甲乙则属于流行在上(天)的阴阳,而寅卯则属于驻扎在下(地)的阴阳了。天为上为阳,所以相对于寅卯而言,甲乙属阳;地为下为阴,则相对与甲乙而言,那么寅卯属阴。我们在仔细论究,则可以看到甲乙属阳但是又细分阴阳,寅卯属阴又细分阴阳,这就是阴阳学术当中的“阴阳互抱”之理,所以阴阳是相对存在而已!


作者又阐述“木之在天成象而在地成形”,其实与上一段论述的“气”与“质”同出一理。气者象也,谓之气象;质者形也,谓之形质。所以质要通过气来表现展露出来,形也要通过象进行表现与展露,这也是我们汉语言文字“气质”,“形象”隐含的深意。回到干支关系,作者这里已经重点阐释“甲乙行乎天,而寅卯受之;寅卯存乎地,而甲乙施焉。”就是说明形质与气象之间的关系,这就为我们寻找到了“支为干之生地,干为支之发用”这一原理的依据。


作者进一步的用比喻的方式来阐述干支之间的关系,强调天干是人,是官长、府官,地支是地方,场所,是“该管地方”、郡、邑。至此,作者已经泄露了干支奥秘,何必再多说?


原文:甲乙在天,故动而不居。建寅之月,岂必当甲?建卯之月,岂必当乙?寅卯在地,故止而不迁。甲虽递易,月必建寅;乙虽递易,月必建卯。以气而论,甲旺于乙;以质而论,乙坚于甲。而俗书谬论,以甲为大林,盛而宜斩,乙为微苗,脆而莫伤,可为不知阴阳之理者矣。以木类推,余者可知,惟土为木火金水冲气,故寄旺于四时,而阴阳气质之理,亦同此论。欲学命者,必须先知干支之说,然后可以入门。


此段文字在于阐明一些要理。作者认为天干始终是流动的,因此“动而不居”。也就是说寅月不只是甲寅一柱而已,还存在丙寅、戊寅、庚寅……等,卯月也是如此。无论天干如何变换,正月一定是建寅,二月一定建卯。


甲乙要以阴阳区分而进行论述,而非错误的把甲认为是大林木旺盛而需要砍伐,甚至出现“庚金劈甲引丁”这种谬论!又把乙当做微苗,认为脆弱不宜伤害,更不能把天干与地支一起等同看待,这都是没有认真辨明阴阳“气质”“形象”之理的缘故。


所以,要想真正学会命理,非得要明白干支原理。如果没有过关,简直还没有叩开八字之“门”。


作于癸巳年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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