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理探原》卷五 化合刑冲
论十干从化
经云:甲遇己,得辰戌丑未则旺相。
乙遇庚,得巳酉丑则掀轰。
丙遇辛,得申子辰则奋发。
丁遇壬,得亥卯未则清高。
戊遇癸,得寅午戌则显荣。
是以五运以五宫为正庙,我入母宫为福德,我入子宫为盗泄,我入鬼宫为刑伤,我入妻宫为财帛。
然子能制鬼,不可概作凶言,当以五运深浅,及生克制化评断。
总之,化气主体,首重日干,年月时次之,须要日辰得旺气,始为美备。
若得月中旺气,又得时上旺气,固妙。
若不得月中旺气,仅得时上旺气,亦可用。
若月日时具得旺气,则富贵寿考矣。
《渊海子平》云:化之真者,名公钜卿;化之假者,孤儿异姓,及此义也。
至于干合又得支合者,如甲戌见己卯,甲辰见己酉之类,同在一旬,必须辩其,阳为君阴为臣。
君位居上,臣位居下始顺,反此则悖逆矣。
如甲子见己丑,甲午见己未之类,互见两旬,谓之夫妇聚会。
盖遭遇有本郡之夫,亦有他郡之妻,故互见两旬,必须上下和美,贵神赞助,乃妙。
若冲破刑煞,则无益矣。
又有转角进化者,干合中见支辰四角相顺连者,如甲辰己巳之类,日时遇此,功名易成。
有转角退化者,干合中见支辰四角逆连者,如甲午见己巳之类,日时遇此,功名不晚得,一切迟缓。
有坐下自化者,乃干支暗合,如壬午日,丁禄在午,与壬化合。
丁亥日,壬禄在亥,与丁化合是也。
戊子、甲午、辛巳、癸巳日同此。
然获福之厚薄,仍当随八字全体观之,庶无差误。
按:化气有得时失令之不同,如化土于季月为得时,反此皆为失令。
化木为亥卯未月,及正月,为得时,反此皆为失令。
得时者为真化,失令者为假化。
然有真化而经破伤者,不啻真化,此又不可不知。
破伤者何?如化土格,而天干间以乙字庚字,暗地化金,盗泄土气,或间以丁字壬字,暗地化木,损伤土质,即书云:我入子宫为盗泄,我入鬼宫为刑伤是也。
资助者何?如化土格,而天干间以戊字癸字,暗地化火,为土之印,或间以丙字辛字,暗地化水为土之财,即书云:我如母宫为福德,我如妻宫为财帛是也。
大运宜忌,亦如是论。
再参观五运深浅,生克制化,则百不失一矣。
今人不明此理,但知化气宜真忌假,而不知真中有假,假中有真,甚至谓真始为化气,假者不为化气。
尤属谬妄。
殊不知《渊海子平》一则云化之真者,一则云化之假者,此真假同以化言之明证也。
《三命通会》泥一阴一阳,夫妇配合,化生万物之说,谓为一己二甲,一甲二己,皆不能化,只可作妒合论。
阜颇不谓然,及观《神峰通考》从化篇,载肖丞相造:癸巳、丁巳、癸酉、戊午,二癸一戊,作化火格论。
又方状元造:辛亥、辛丑、丙子、己亥,二辛一丙,作化水格论。
又李知府造:丁酉、丙午、丁巳、壬寅,二丁一壬,作化木格论。
愈觉《通会》之说非是。
盖合则化,不合则不化,既名曰妒合,而又曰不化,有是理乎?如白与黑相和则化为灰,黑与红相和则化为紫,和即和也。
及和矣,而仍以本色目之,虽愚之甚者,亦知为不然,若曰一阴一阳,为尽美尽善之化;一阴二阳,一阳二阴,虽不尽美尽善,而阴阳未尝不化,则无语病矣。
甲子春阜改正。
论十干配合性情与十干合而不合--见《子平真诠》
论刑冲会合解法--见《子平真诠》
论合冲刑穿宜忌--见《滴天髓》
评断
论大运吉凶
《三命通会》云:夫大运者,人生之传舍,探命之法,先以三元、四柱、五行生死、格局喜忌,以定根基,然后考究运气,协而从之,以定平生之吉凶也。
盖根基如木,运气如春,春无木而不著,木无春而不荣。
根基浅薄者,如蒿莱之微,春风潜发,亦能敷茂,惟不得长久。
根基厚壮者,如松柏之实,虽经腊雪,亦不凋残,故先论根基,后言运气也。
凡行运在干,兼用地支之神;在支,则弃天干之物。
盖大运重地支,故有东方、南方、西方、北方之称。
大抵损用神者,得运制之;益用神者,得运生之,皆吉,反是则凶。
论行运喜忌--见《子平真诠》
论行运成格变格--见《子平真诠》
论支中喜忌逢运透清--见《子平真诠》
论流年
《三命通会》云:流年者,逐年游行之太岁也。
主一年之祸福,为四时之吉凶,不可不细察之。
经云:太岁乃众煞之主,入命未必为凶,如逢战斗之乡,必主刑伤本命。
盖太岁如君也,大运如臣也。
君臣和悦,其年则吉;君臣战斗,其年则凶。
经云:岁伤日主,有祸必轻;日犯岁君,见灾必重。
如庚金太岁克甲木日主,谓之岁伤日主,犹之君治臣,父治子,上治下,顺也,虽有舛误,必无大害。
如甲木日主,克戊土太岁,谓之日犯岁君,犹之臣杀君,子杀父,下凌上,逆也,虽有理由,亦遭谴责。
若五行有救,四柱有情,其祸较减,如甲木日主,克戊土太岁,四柱原有庚申金,或大运中亦有金制伏甲木,使之不敢克犯戊土,谓之五行有救。
经云:戊己愁逢甲乙,干头需要庚辛是也。
如大运与四柱中有一癸字,与戊相合,谓之四柱有情。
经云:壬以癸妹配戊,,凶为吉兆是也。
若二字具全,凶反为吉,有一字者,凶半,二字具无,凶不能解。
经云:五行有救,其年反必为财;四柱无情,故论名为克岁是也。
又有真太岁,征太岁之说,如甲子日主,逢甲子流年,谓之真太岁,又名转趾煞,显官得之,其年必有君臣庆会之喜;士人得之,亦主云程进步。
惟必须与大运用神协和乃吉,若值刑冲破害则凶。
常人遇之,尤主灾讼,如癸巳日主,逢丁亥流年,日主干支冲克太岁干支,亦曰真,皆主凶祸。
如甲子流年,逢甲子大运,谓之岁运并临,独羊刃、七煞为凶,财官、印绶乃吉。
经云:岁运并临,灾殃立至。
此指羊刃、七煞言也。
大抵日主犯岁君,五阳干重,五阴干轻。
若日主带二德,太岁值用神,则反有益矣;若天冲地擎,柱中原有,流年再见,亦无大凶。
若太岁克制生时,或生时克犯太岁,亦主有灾,当以子位断之。
真太岁与征太岁义同。
论岁运宫限附
《滴天髓》云:休囚系乎运,尤系乎岁,战冲视孰降,和好视孰切。
日主譬如吾身,局中之神,譬之舟马引从之人,大运譬所到之地,故重地支,未尝无天干。
太岁譬所遇之人,故重天干,未偿无地支。
必先明一日主,配合七字,权其轻重,看喜行何运,忌行何运。
如甲日以气机看春,以人心看仁,以物理看木,大率看气机而余在其中。
遇庚辛申酉字面,如春而行之于秋,新伐其生生这机,又看喜与不喜,而行运生甲伐甲之地,何断其休咎也。
太岁一至,休咎即显,于是详论战冲和好之势,而得胜负适从之机,则休咎了然在目。
按:如甲木日主,生春月,局中有金,堪作制木成财之用,此即舟马引从之人物合格矣。
若再逢金土岁运,辅佐用神,此即行舟顺水,马走平堤,而又遇吉人之相,安得不贞祥获福哉。
若局中无金,用神缺乏,岁运又不逢金土,此即未得舟马引从之功,而有逆流悬岩,所遇非人之险,安得不生灾祸哉。
若局中无金,而岁运得土金,补其缺点,此破船遇顺风,高人来摧手之兆,虽危亦安,不可尽作凶言,举甲为例,他可类推。
何为战?
如丙运庚年,谓之运伐岁。
若日主喜庚,要丙降,得丙者吉,日主喜丙,则岁不降运,得戊己以和为妙。
如庚坐寅午,丙之力量大,则岁运亦不得不降,降之亦保无祸。
庚运丙年,谓之岁伐运,日主喜庚,得戊己以和丙者吉;日主喜丙,则运不降岁,又不可用戊己泄助庚。
若庚坐寅午,丙之力量大,则运自降岁,亦保无患。
何为冲?
如子运午年,谓之运冲岁,日主喜子,则要助子,又得年之干头,遇制午之神,或午之党多,干头遇戊甲字者必凶。
如午运子年,谓之岁冲运,日主喜午,而子之党多,干头助子者必凶;日主喜子,而午之党少,干头助子者必吉,若午重子轻,则不降,亦无咎。
按:以上两条,但言大运冲伐太岁,太岁冲伐大运,并未言日主冲伐太岁,太岁冲伐日主,当与《三命通会》论太岁篇,参观互证,乃为精确。
何为和?
如乙运庚年,庚运乙年则和,日主喜金则吉,日主喜木则不吉,子运丑年,丑运子年,日主喜土则吉,喜水则不吉。
何为好?
如庚运辛年,辛运庚年,申运酉年,酉运申年,则好。
日主喜阳,则庚与申为好,喜阴,则辛与酉为好,凡此皆宜类推。
按:以上断命流年宜忌之理,条分缕晰,不难玩索而知。
至于宫限宜忌,诸书皆未详言,世人每多不察,殊不知命宫系一生荣枯,小限系一年之休咎,岂可不重视之耶。
如丙火夏生,喜水济之,八字中水无一点,恰逢命宫之壬水子水,补其缺乏,则一生受益无穷矣。
如小限逢戊土克之,或午火冲之,则一年不幸矣。
又如庚金秋生,喜火炼之,八字中仅有一点丁火,或巳火,堪作用神,恰逢命宫之癸水克之,或亥水冲之,则一生困难多矣。
如小限逢午逢申,即可助用神之丁,合神之巳,籍生化克,籍合解冲,则一年利达多矣。
举此一例,不过略言大概,其中神奇变化,不可思议,要在智者细心体验之。
论小运
《三命通会》云:夫小运者,补大运之不足而立名也。
然必须先详八字衰旺喜忌,然后与大运及用神互相较量,吉凶乃定。
至于幼童未交大运,尤宜用此法衡之。
大致行死绝煞旺之宫,多主危难;行长生临官之地,多主安宁耳。
论贞元
《滴天髓》云:造化起于元,亦止于贞。
再肇贞元之会,胚胎嗣续之机。
三元皆有贞元。
如以八字看,以年为元,月为亨,日为利,时为贞。
年月吉者,前半世吉,日时吉者,后半世吉。
以大运看,以初十五年为元,次十五年为亨,中十五年为利,后十五年为贞。
元亨运吉者,前半世吉,利贞运吉者,后半世吉,皆贞元之道。
然有贞元之妙存焉,非特绝处逢生、北尽东来之意也。
至于仁之寿终矣,而既终之后,运之所行,果所喜者欤?则其家必兴;果所忌者欤?则其家必替。
盖以父为贞,子为元也。
贞下起元之妙,生生不息之机。
予著此论,非欲人知考之年,而示天下万世,实所以验奕世之兆,而知数之不可逃也。
学者勖之!
按:余每观一种困厄之士,甫行好运,而即病逝,甫掌握兵柄,而即阵亡。
及其逝后,往往子孙发达,声名洋溢,世人闻之,莫不有才到荣华寿有终之憾。
而余亦百思莫知其故,及读此论,疑义乃明。
继又读纪文达《阅微草堂笔记》,载常见一术士云,凡阵亡将士,推其死绥之岁月,运必极盛,盖尽节一时,垂名千古,馨香百世,荣逮子孙,所得有在王侯将相之上者故也。
于是而益信贞元之论,具有至理,发前人所未发也。
六亲
论六亲
《滴天髓》云:夫妻因缘宿世来,喜神有意傍天财。
按:妻与子一也,局中有喜神,一生富贵在于是,妻子在于是。
大率依财看妻,如喜神即是财神,其妻美而富贵,喜神与财神不相妒忌,亦好,否则克妻,或不美,或欠和。
然看财神,又有活法,如财神薄,须用助财。
财旺身弱,又喜比劫,财神伤印者,要官星。
财薄官多者要伤官。
财气未行,要冲者冲,泻者泻。
财气流通,要合者合,库者库。
若财神泻气太重,比劫太露。
及身旺无财者,必非夫妇全美也。
至于财旺身强,必富贵而妻妾。
用者当审辩其轻重如何。
子女根枝一世传,喜神看与杀相连。
按:大约依官看子,如喜神即是官星,其子贤俊。
喜神与官星不相妒亦好,否则无子,或不肖,或有克。
然看官星又须活法,如官轻要助官,煞重身轻,又须印比,无官只论财。
若官星阻滞,要生扶冲法,官星泄气太重,须合逢助。
若煞重身轻而无子者,必多女。
父母或降与或替,岁月所关果非细。
按:子平之法,以偏财为父,以正印为母,而断其吉凶,十有九验。
然看岁月为紧,岁气有益于月令者,及岁月不伤夫喜神者,父母必昌。
岁月财气斫丧于时支者,先克父;岁月印绶斫丧于时支者,先克母。
又须活看局中大势,不可专泥财印论,中间隐隐露露,其兴旺之机,不必在财印,看生财、生印,与财生、印生之神,而损益舒配,并及阴阳多寡之论,无不验矣。
兄弟谁废与谁兴,提用财神看重轻。
按:败财、比肩、羊刃皆兄弟也。
要在提纲之神,与财神喜神,较其轻重。
财官弱,三者显其攘夺之迹,兄弟必强;财官旺,三者其助主之功,兄弟必美;身与财官两平,三者伏而不凶,兄弟必贵;比肩重而伤官财煞亦旺者,兄弟必富;身旺而三者不显,有印,兄弟必多;身旺而三者又显,无官,兄弟必衰。
论宫分用神配六亲--见《子平真诠》
论妻子
《子平真诠》云: 大凡命中吉凶,于人愈近,其验益灵。
富贵贫贱,本身之事,无论矣,至于六亲,妻以配身,子为后嗣,亦是切身之事。
故看命者,妻财子提纲得力,或年干有用,皆主父母身所自出,亦自有验。
所以提纲得力,或年干有用,皆主父母双全得力。
至于祖宗兄弟,不甚验矣。
以妻论之,坐下财官,妻当贤贵;然亦有坐财官而妻不利,逢伤刃而妻反吉者,何也?此盖月令用神,配成喜忌。
如妻宫坐财,吉也,而印格逢之,反为不美。
妻坐官,吉也,而伤官逢之,岂能顺意?妻坐伤官,凶也,而财格逢之,可以生财,煞格逢之,可以制煞,反主妻能内助。
妻坐阳刃,凶也,而或财官煞伤等格,四柱已成格局,而日主无气,全凭日刃帮身,则妻必能相关。
其理不可执一。
既看妻宫,又看妻星。
妻星者,干头之财也。
妻透而成局,若官格透财、印多逢财、食伤透财为用之类,即坐下无用,亦主内助。
妻透而破格,若印轻财露、食神伤官、透煞逢财之类,即坐下有用,亦防刑克。
又有妻透成格,或妻宫有用而坐下刑冲,未免得美妻而难偕老。
又若妻星两透,偏正杂出,何一夫而多妻?亦防刑克之道也。
至于子息,其看宫分与星所透喜忌,理与论妻略同。
但看子息,长生沐浴之歌,亦当熟读,如“长生四子中旬半,沐浴一双保吉祥,冠带临官三子位,旺中五子自成行,衰中二子病中一,死中至老没儿鄌,除非养取他之子,入墓之时命夭亡,受气为绝一个子,胎中头产养姑娘,养中三子只留一,男子宫中子细详”是也。
然长生论法,用阳而不用阴。
如甲乙日只用庚金长生,巳酉丑顺数之局,而不用辛金逆数之子申辰。
虽书有官为女煞为男之说,然终不可以甲用庚男而用阳局,乙用辛男而阴局。
盖木为日主,不问甲乙,总以庚为男辛为女,其理为然,拘于官煞,其能验乎?所以八字到手,要看子息,先看时支。
如甲乙生日,其时果系庚金何宫?或生旺,或死绝,其多寡已有定数,然后以时干子星配之。
如财格而时干透食,官格而时干透财之类,皆谓时干有用,即使时逢死绝,亦主子贵,但不甚繁耳。
若又逢生旺,则麟儿绕膝,岂可量乎?若时干不好,子透破局,即逢生旺,难为子息。
若又死绝,无所望矣。
此论妻子之大略也。
按:《滴天髓》与《子平真诠》论六亲法,由常而变,参伍错综,学者固宜细读。
然子平之常法,亦不可不知,如以五行生克论偏财旺者主父寿;比劫重者主父丧;正印有气者主母寿;财旺破印者主母丧;比肩劫财旺者雁行众;正官七煞盛者昆仲希;正财得令,官煞有权,男命则妻贤子盛;叠逢比、刃、伤、食者,则又有鼓盆丧明之痛。
官煞不杂,而有精神,伤食不繁,而居旺相,女命则夫荣子贵;重见伤、食、枭、印者,则又有敬姜器夫器子之悲,此皆理之自然者也。
又有以四柱次序论者,年为根,为祖宗,月为苗,为父母,日为花,为己身与妻宫;时为实,为子宫。
年、月值用神占优势,而不犯空亡冲克刑破者,必叼祖宗父母庇荫。
日时值用神占优势,而不犯空亡冲克刑破者,自身固多建设,而妻和子贵,尤不待言,反是则不足观矣。
妇幼
论女命--见《地天髓》
论童造
《滴天髓》云:论财论杀论精神,四柱和平易养成,气势攸长无削丧,杀关虽有不伤身。
财神不党七杀,主旺精神贯足,干支安顿和平。
又要看气势,如气势在日主,而日主雄壮者;气势在财官,而财官不叛日主;气势在东南,而五七岁之前,不行西北;气势在西北,而五七岁之前,不行东南。
行运不逢前丧,此为气势攸长,虽有关杀,亦不伤身。
按:观童造之成立与否,其要诀在“主旺,精神贯足,干支安顿、和平。
”二句,然有主旺而精神暴露者,太过也,非贯足也。
主弱而精神败脱者,不及也,非和平也,皆难成立。
太过者,行剥削岁运;不及者,行生扶岁运,乃主成立,此又不可尽泥。
杂说
论双生
钱塘舒继英《乾元秘旨》云:双生之别,命主太旺,幼者胜;命主太弱,长者胜;命主不旺不弱,长幼略同。
论平常命
《乾元秘旨》云:大吉大凶之命,一望而知,易于推算。
若中庸之辈,只可断其大概。
必谓当为某等人,不作某等业,抑知士农之子,长为士农;工商之子,长为工商耶。
论富贵命
《乾元秘旨》云:一日不过十二时,所产何止数万人,虽五方风土不齐,要亦大率相类。
凡大富大贵之命,往往世不偶生,而贫贱者恒曾见叠出,何欤?盖天地之精华,独酝酿于此一日,发泄于此一时。
辟诸祥麟彩凤,原不多见,若泛泛化生于阴阳五行之内,不啻吠犬鸣鸡。
何地无之。
按:大富大贵之命,往往世不偶生,而贫贱者恒曾见叠出,此数语诚为确论,足补古人之不逮。
然间有同一八字,而富贵贫困迥异者,此变格也,不可以常法衡之。
其理由备列《星命十家》常变篇,兹再节录先贤所记事实二条于后,俾可参考。
纪文达《阅微草堂笔记》云:……余当以闻见最确者,反复深思,八字贫富贵贱,特大如是,其间乘除盈缩,略有异同。
无锡邹小山先生夫人,与安州陈密山先生夫人,八字干支并同。
小山先生,官吏部侍郎,密山先生,官贵州布政,均二品也。
论爵,布政不及侍郎之尊;论禄,则侍郎不及布政之厚,互相补矣。
二夫人并寿考,陈夫人早寡,然晚岁康强安乐;邹夫人白首齐眉,然晚岁丧明,家计亦薄,又相补矣。
此或疑地有南北,时有初正也。
余第六侄,与奴子刘云鹏生时,只隔一墙,两窗相对,两儿并落草,非惟时同刻同。
侄只十六岁而夭,而奴子今尚在,岂非此命所赋之禄,只有此数,侄长生富贵消耗先尽,奴子长生贫贱,消耗无多,禄尚未尽耶。
盈虚消息,理似如是,俟知命者,更详之。
(略录)制军与其中军八字相同,是日生人皆贵,因制军生于牢狱,得贯索星对照命宫,更主荣显。
某君算命者都算为乞丐命,而其人奋志攻读,登甲第,放知县,擢郡守。
后钦天监精于算命者,算得其生日有文曲星高照,天厨化解,若再生于文明之地,必贵。
果其母避难他乡时,值日暮,将欲分娩,而栖之无地,因于棂星门左产焉。
儿之贵,果为是欤,命之理微矣。
论时刻及夜子时与子时正不同
万育吾曰:昼夜十二时,均分百刻,一时有八大刻,二小刻。
大刻总九十六,小刻总二十四,小刻六,准大刻一,故共为百刻也。
上半时之大刻四,始曰初,初次初一,次初二,次初三,最后为小刻为初四。
下半时之大刻亦曰四,始曰正,初次正一,次正二,次正三,最后小刻正四。
若子时,则上半时在夜半前,属作日,下半时在夜半后,属今日。
亦犹冬至得十一月中气,一阳来后,为天道之初耳。
古历每时以二小时为始,乃各继以四大刻,然不若今历之便于筹策也。
世谓子午卯酉各九刻,余皆八刻,非是。
《星平大成》云:余初不明一夜字,询诸监中友人始知。
子正者,今日之早,非作日之晚也。
夜子者,今日之夜,非今日之早也。
观十二生肖阴阳可知,牛兔羊鸡猪属阴,其蹄爪双偶,蛇阴甚,不见足。
虎龙马猴犬属阳,其蹄爪单奇,独鼠前两只脚属阴,四爪,后两只脚属阳,五爪,故夜子时属阴,而子时正属阳。
如康熙辛未年十二月十七夜子时立春,十七亥时末刻,尚未立春,若不知此,必差讹一年矣。
按:假如甲寅年,正月初十,辛酉,夜子时立春,其人正月初十日,午后九点后,十一点前,亥时生,即作癸丑年,乙丑月,辛酉日,己亥时推。
如在初十日,午后十点后,十二点前,夜子时生,即作甲寅年,丙寅月,辛酉日,庚子时推。
(用壬日起庚子时。)
所谓今日之夜,非今日之早也。
如在初十日,午后十二点后,一点前子时正生,即作甲寅年,丙寅月,壬戌日,庚子时推,所谓今日之早,非昨日之晚也。
若夫推行运之零借,命宫之过气,尤当知此。
定寅时法
定日出日没时法
定月出月入法
看日定时法
看日定时之图
看月定时法--(以上五篇略)
论男女合婚
西溪逸叟曰:男女合婚之说,由来久矣。
男家择妇,看夫子二星,盖夫幸子益,其福必优也。
女家择夫八字贵得中和之气,盖不偏不依,其寿必长也。
若男命比肩、劫财重者,必择女命食神、伤官重者配之;女命食神、伤官重者,必择男命比肩劫财重者配之,始可琴瑟和谐,子嗣繁衍。
若泥于俗书所载,不论命之何如,仅观男女生年之三元九宫,而谓生气、天乙、福德为上婚,绝体、游魂。
归魂为中婚,五鬼、绝命为下婚,牵合非论,毫无义理,岂不误人良缘耶?至于骨髓破、铁扫帚、六害、八败、狼藉、飞天、大败、孤寡等煞,但以人之所生年支,硬配日月支一字,尤为谬妄。
夫以年、月、日、时干支八字,及五行生克,论人吉凶,犹虞不足,岂可弃日时等六字,只论年月二字,即可判断灾祥乎?他如进财、退财、望门鳏、望门寡、夫多厄、妻多厄,种种名目,只以生年纳音所属之金、木、水、火、土硬配一字,荒诞不经,更无庸深辩矣。
按:男家择妇,贵看夫子二星,女家择夫,贵得中和之气,此二语,乃合婚之要法。
然看夫星,不可泥正官,而日主平正者,因以官、煞为夫星。
官煞盛,而日主衰弱者,又当以伤食为夫星。
官煞缺,或官煞衰,而日主盛者,又当以
财为夫星。
若食神伤官不弱,而日主有气者,因食伤为子星也。
食伤盛,而日主衰者,又当以枭印为子星。
参伍错综,其法不一,岂可见伤官即云妨夫,见枭神即去克子也。
至于中和之气,尤难辨别,即能辨别矣,其义太狭,中选颇难,必须统观命运,乃无遗憾。
若但观八字,五行不缺,财、官、印、食势力平均,即谓得中和之气,吾恐寿元虽高,究不免失之平庸,断难显扬。
试问此等命,择夫婿者,亦何取焉,若夫日主衰者为不及,日主盛者为太过,似皆失中和之气矣。
然日主衰,而得比劫印绶之大运者,不可以不及论,当以得中和之气言也。
日主盛,而得财官之大运者,不可以太过论,亦当以得中和之气言也。
人之命运大都类比,其清纯者,则富贵寿考;其次者,亦名利兼优;其最次者,亦身家具泰。
择夫婿者,能得此造,岂非大幸福耶。
至于男命比肩、劫财重者,择女命伤官、食神重者;女命伤官、食神重者,择男命比肩、劫财重者配之。
似合正理,然按五行,每多抵触。
不若以男女命之五行,斟酌损益,以决从违。
如男命木盛亦金者,得女命之刚金补之,则为尽美。
得土生金者亦佳。
得火者,较次。
得水木者,则无取矣。
如女命金刚喜火者,得男命之烈火助之,则为尽美。
得木生火者,亦佳。
得水者较次。
得金土者,则无取矣。
余仿此。
若夫三元九宫,上中下婚,及骨髓破、铁扫帚,诸般恶煞之说,毫无义理,万不可信。
西溪先生辟之甚是。
《协纪辩方》书载明删除,亦本此说,学者宜参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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