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峰通考》卷五气象篇
神峰通考 卷五
气象篇
今夫立四柱而取五行,定一运而关十载。清浊纯驳,万有不齐,好恶是非,理难执一。是必先观气象规模,乃富贵贫穷之纲领毕具,次论用神出处,凡死生穷达之精微尽知。
乃若一阳解冻。
注释: 冬月水成冰冻,盛寒时也。至后则一阳发动,暖气初生,有火得用,则虽坚冰寒冻,亦可解矣。
三伏生寒。
注释: 夏已炎极,至后则一阴发生。三伏中暑深阴盛,为火退寒生之渐,所谓夏草遭霜也。
阳亢不制,亢则害也。
注释: 此象亢阳无制,更不包藏阴物。而运又行东南,则阳刚失中,而必至为害也。用此者孤贫凶暴。
刚而能柔,吉之道也。
注释: 此言五阳生于阴月,干支夹合阴柔之物,运道又行阴柔之乡,乃为吉也,用此者纵然寒贱,终必荣华。
柔弱偏枯,小人之象。
注释: 此象不中之道也,四柱中但见阴柔,而不入格。干支又不包阳,则终于柔懦。用此者机心阴险,无所不至。
刚健中正,君子之风。
注释: 四柱中阳而藏阴,刚柔得中,不犯破克刑冲,用此者德行过人,忠直盖世,故曰君子之风。
过于寒薄,和暖处终难奋发。
注释: 四柱纯阳,生于十月绝五阴之根,日干又见寒弱,而无刚健之气,纵遇和暖之,亦难发达。
过于燥烈,水激处反有凶灾。
注释: 四柱纯火,生于夏至之前,火性炎烈,佳遇水激,不惟不能制,而反致害矣。用此者夭折孤贫。
过于执实,事难显豁。
注释: 执实者,用一而不通也。假如用官无财,用印无杀,多合少成者,遇事终无显达。
过于清冷,思有凄凉。
注释: 此言金水过于清寒,不遇和暖之运,平生独食孤眠,生涯寂莫,人不堪期忧矣。
过于有情,志无远达。
注释: 局中之物,不可过于有情,若遇有情,则牵迷不能自脱,外衣所见矣,其志安能远达哉!
过于用力,成亦多难。
注释: 凡注中得自然之妙为妙,若用力扶持,终为不美,其成就终必艰难矣。
过于贵人,逢灾自愈。
注释: 八字中原多贵人,二德扶用财官,不有刑破,虽居颠沛之中,亦无妨矣。
过于恶杀,遇福难亨。
注释: 八字中原多恶杀,三刑六冲,又与财官反背,纵遇财官之地,将何享福之基。
五行绝处,禄马扶身。
注释: 凡遇绝处,不可便指为凶。盖凶处亦有福神相助,如木绝于申,申有壬水为印,庚戊为财官,皆我所用之物,不能伤身。
四柱奇中,比肩分福。
注释: 古以官为贵,以财为奇,局中得遇财官,乃为吉矣。如见比肩则无忌惮,争官劫财,福无全美。
阴阳固有刚柔。
注释: 阳刚阴柔,天地之道也。此言刚柔之道,虽阴阳之中,抑且不能去者也。
干支岂无颠倒。
注释: 颠之倒之,反覆之谓之,如干有壬癸甲乙丙丁,支有亥子丑之类是也。
父无子而不独。
注释: 木以火为子息,四柱中如无丙丁巳午之位,则无子矣。若地支暗畜有火,亦不为无子矣。
子有父而反孤。
注释: 木以水为父母,若被损克,则不得其所。如甲乙日生于亥子之年月,值四季,水被土伤,所生之人失矣,岂不孤哉!
生尚可以再生。
注释: 局中之物,原有长生,先被克损,岁运复遇生旺之地,身力复强,如再生也。
死不可以复死。
注释: 凡柱中之物,原值死绝之宫,复来岁运,再遇死地,不为更凶之论,盖死无二也。
即死亦非为鬼。
注释: 木值春生,得时乃旺。柱中虽遇死绝之中,若运行生旺之乡,亦不为之死也。
逢生又不成人。
注释: 木值秋生,失时乃弱。柱中虽遇生旺之官。若运行衰绝之一地,终不为之生地。
五行各得其所者,归聚成福。
注释: 凡五行不可虚名失位,俱要得令归坦,方能为贵,若归聚一局,妙不可言。
一局皆失其垣者,流荡无依。
注解:凡日主用神,俱要著落之处。如四柱中不得通根有靠,又遇空亡死绝,则终无成立,必然飘荡失所矣。
大运折除成岁。
注释: 大运者,八字之表里也。取用乃度其浅深,成岁须知多寡是也。
小运逆顺由时。
注释: 小运者,补大运之不足而立名也。古人以男起丙寅,女起壬申,以是定逐年祸福,鲜有不左。予尝见一秘书,以为男女小运,皆由生时而行之,顺逆亦以年定。
六合有功,权尊六部。
注释: 凡四柱中,有刑冲克破,木为凶论,得神挽回有力者,即反为祥,其福高厚。
三刑得用,威震边疆。
注释: 刑本不吉,得用者富贵聪明,无用者孤贫凶夭。何以为得用?三刑有气,日主刚强。何以为无用?三刑无气,日主衰弱。
天地包藏神得用,豁达胸襟。
注释: 如八字中不见亥申二字,得左右之神拱起二字,兼有贵气,不落空亡,须当显豁。
风雨激烈贵无亏,发扬姓字。
注释: 巳为风门,卯为雷门,八字中虚拱二位,更有贵人岁运,若逢冲起,必能发达。
贼地成家,贼乱家亡身必丧。
注释: 此法如岁月日中,有神争合为妻,月支陷弱其中,欲出而不可得,故曰贼地。更得岁月之神自刑,无暇合我,得时支乘机与月支成合,是谓贼地成家。富贵不浅,大运去贼则安,再见贼乱,其家必亡而身丧矣。
梁材就断,木多金缺用难成。
注释: 夫木本赖金断以成器,若金被神留合,不能克其木,却要木与金为邻,就彼雕琢可也。若木盛金弱,则虽就金,亦不能断而有用,木与金作合,彼此两强,乃为贵论。
纯阳地户包阴,兵权显赫。
注释: 八字纯阳,本为偏党,殊不知子寅辰午申戌,暗拱丑卯巳亥未酉之阴,二象相济,则反全天地之正气,发福菲小。
独虎天门带木,台阁清高。
注释: 凡岁月得寅一位,却要时带天门,虎必朝天,甲日柱内更有卯未合局,木盛生风,风从于虎,岂不美哉!若刑冲克破,不得印绶财官则无用矣。
学堂逢驿马,山斗文章。
注释: 凡身坐长生之位,皆为学堂,更得驿马交驰,又得高大气象。带财煞贵人者,文章潇洒出尘。
日主坐咸池,江湖花酒。
注释: 咸池,又名桃花煞,男女逢之,必然淫乱,多因花酒流落江湖。若见财官贵德同宫,反得标格清奇,富贵安享,大忌刑合,只喜空亡。
福满须防有祸。
注释: 凡用印生身,乃为我之福也。运行比印旺地,生扶太过。福满处岂无祸生,是以君子须知防也。
凶多未必无祯。
注释: 局中原多官煞,再行官煞岁运,其凶乃甚。历尽艰难,后必有制身旺之运,否极泰来之象。
马头带箭,生于秦而死于楚。
注释: 此言驿马。在时日之下者,若见有刑冲,谓之带箭,主人决定异国丧亡也。
马后加鞭,朝乎南而慕乎北。
注释: 凡取用驿马,顺则年取其日时,逆则时用其日主,马无提拦,则纵肆而不可遏,如后再加刑冲,马必疾行,终无安顿之地,主人一生劳碌,奔竞四方。若刑冲之神,遇有三合六合,则不为加鞭矣。
一将当关,群邪自服。
注释: 将者,贵重之神也。关者,要紧之处也。邪者,妒我之物也。假于甲乙日生于金旺年月,皆来克我,得丙丁透出干上,制杀为权,而杀自服矣。
众凶克主,孤力难胜。
注释: 此言杀重身轻,孤独无助者,盖无当关可救之神也。则不能胜所克矣,决主夭疾。
脱此辈忌见此辈。
注释: 此言如甲己化土,脱木气而从妻家,若见甲乙寅卯未亥,皆我比肩,则有原旺之藉,岂无咎哉。
化斯神喜见斯神。
注释: 如乙庚化金,喜见金旺,而妻得依其夫。丁壬化木喜见木旺,而子得依其母之类是也。
驿马无缰,南北东西之客。
注释: 无缰,马无合也。东西南北,无所不至矣。若遇此,必主飘零。
桃花带杀,娼妓隶卒之徒。
注释: 桃花日时相见是也。不惟忌刑合有情,尤忌五煞同处,凡遇此者,不知礼义廉耻之徒也。
母子有始终之靠。
注释: 如戊日坐辰,生於申月,然土以金为子,金养于辰,少倚母而自强,老得子而有靠。
夫妻得生死相依。
注释: 如丙丁坐子月,用酉金。然火以金为妻。金生于子,适夫家以养其身。火至酉亡,赖妻家以活其命。
双眼无瞳,火土熬乾癸水。
注释: 癸水在人属肾,为一身之基,两目之本。目关五行,惟瞳属水,水涸肾虚,则瞳无所依。
大肠有病,丙丁克损庚金。
注释: 庚属大肠,宜临水土,嫌者丙丁寅卯,得局无制。然庚金虽得托根,又被冲破,便有此疾。
土行湿地而倾根,伯牛有恨。
注释: 戊土属脾,四柱中不有生旺通根之位,又加水浸金虚,运行湿地,岁见木克,因而有疾。
火值炎天而得局,颜子无忧。
注释: 火乃文明之象,生于九夏,三合寅午戌,用火愈发辉,少用木资其火,不宜见水拖根,遏火之炎。人生得此,乐道无忧。火行极处,多遇木生,反主夭贫,至不利也。
水泛木浮,死无棺椁。
注释: 木从水泛,不遇土提防,更值死乡冲并,是必堕崖落水,横祸毒亡,多不为美。
火炎土燥,主受孤单。
注释: 土因火燥,万物不生。初运南行,废而无运,后来虽遇财官,不能为用,以致孤贫奔走,无家之命也。
妻多力弱,花粉生涯。
注释: 凡用财为妻,最要得位得时,日主更喜刚强,岁月有倚,阴阳各得其所,良配可知。若财多散乱,刑合不齐,日主孤柔,不能任用,必因其妻而获利,以养其身也。
马弱比多,形骸飘泊。
注释: 凡遇财旺身强,生平安乐。若见财轻比重,终必飘泊江湖,逐财困苦,安享何能。
性灵形寝,多因浊里流清。
注释: 凡八字,浊中流有一点孤清,则人虽朴陋,颖悟机谋异常,与众回异也。
貌俊心蒙,盖是清中涵浊。
注释: 此论用神清奇,特立中或有物来伤之,主其人外虽貌美,内无学识,皆迷酒色。
凡遇凶神交会,善虽小而难成。吉耀并临,恶虽多而亦化。道从理悟,神入心生。熟读苦求,巨微判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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