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渊海子平卷五》五行生克赋

五行生克赋


大哉干支,生物之始,本乎天地,万象宗焉。


太易生水,未有气也。太初生火,有气未有体也。太始生木,有形未有质也。太素生金,有质未有体也。太极生土,形质俱有也。此乃生物之始,本乎天地之物。所以五行之生,水数一,火数二,木数三,金数四,土数五,五行即成质,而太极既混沌,一判浑胎,浑轻清为天,重浊为地。二气相成,此而成天,且日月星辰,山川草木,人民鱼龙禽兽,万物宗之而生是也。


阴阳变化之机,时候浅深之用。


以地为阴,以天为阳,言阴阳交合,而能生物。如人之妇与夫合,而生子,谓之变化之机。时谓四时,而分春夏秋冬,以三时为一春,三时为一夏,三时为一秋,三时为一冬,以三为三个月,以十二时为一日,三十日为一月,十二月为一年。一时有八刻,每时初刻,初一刻之分,故有浅深。候乃五日一候,每月三十日,分作六候,一年共计七十二侯,如正月工风解冻,蛰虫始振,鱼陟鲷冰,獭祭鱼,雁北乡,草木萌动之类是也。故有浅深之用。


故金木水火土无正形,生克制化,理取不一。


水能生木,木能生火,火能生土,土能生金,金能生水,此生生不绝之义。金能克木,木能克土,土能克水,水能克火,火能克金,此取制化之义。虽无形之可观,其变化之理无穷。


假如死木,偏宜活水滋濡。


木之枯者,谓之死。赖水生之,得沾濡译,可以复生。假若逢金则剥削矣、逢火则焚尽矣,得水济之,逢春刚荣。故云偏宜活水。理亦然矣。


譬若顽金,最喜红烟锻炼。


庚辛金生於秋月,无火制伏者,谓之顽金。无金之质,本坚刚之物。人禀之性主义,有刚果毅然卓立。若要成器,必得洪炉丙丁之火,锻炼操持成物,方能用之於世。如无丙丁制之,俗云一块铁,不堪用也,故曰顽金。


太阳火,忌林木为仇。


太阳,日也,属火,居午位。为人之德,诸星为敢犯,惟忌木星,春夏之木为林木也,正谓春生夏长,木之茂盛,蔽日之光,故云忌林为仇。若夫秋木凋零,冬木全落,其叶不能蔽日之光,此言丙火生於春夏,通木盛者忌之,秋冬不忌。


栋梁材,求斧金为友。


甲木,为梁栋木也。夫梁之木,必得斧斫削雕刻,然後方可成。斧斫者,庚金也,以斧斫喻之,而取象此言甲木生春,须得庚剥削,然後有贵。若生於秋,则太过,恐伤之不为贵矣。且主筋疼骨病之病。


火隔水不能熔金。


夫金生於秋,栖身旺之地,虽得丙火以陶熔,方可成器而贵。四柱又见壬水,以克其火,则火不能熔金,使其金仍为坚刚之气,亦不可以言贵。若无羁绊,当为从此而论可也。


金沉水岂能克木。


且如甲木喜庚金为煞,若有金,又在申子辰之局,谓之金沉水底,水盛金沉,安能克其木哉?此为遇而不遇之名象也。


活木忌埋根之铁。


活木,无根之木,阳木也。若遇水旺有根,且能伤木,金刚伤身,自身受制於人,宁得为福哉?若有丙火制金,可以言福。


死金嫌盖项之泥。


此言金质之弱,又遇土金,是谓土重而金遭埋没之故。如以金为主,岁月时又见戊己,支可以连辰戍丑未之方是也。此象主一生被人压伏,未可以通达断之。


甲乙欲成一块,须加穿凿之功。


甲乙之木,生於寅卯辰之方,为之一块,比为曲直仁寿之格局也。


壬癸能达五湖,盖有并流之性。


水至於亥子丑之地,乃为湖海,则为会局,其性相并,得汪洋之势。此等生人,有福有重才智士也。


樗木不禁利斧。


樗,朽木也,质性材弱,言甲乙之木,生於秋金之地,则伤其身,当以不美。东方之运大美,更遇西方已矣.


真珠最怕明烟。


此当作庚戌辛亥生人,遇丙寅丁卯是也,合者非谓此论。盖庚戌辛亥者,纳音为钗钏之金,所以怕丙寅丁卯炉中之火,非专以金怕火论也。若壬申癸酉剑锋金,又喜明炉也。


弱柳乔松,时分衰旺。


壬午癸未为杨柳,至於五六月将衰矣,谓之弱柳,柔软之名象,生於春谓之盛。乔松者,庚寅辛卯松柏木也,生於春谓之乔松。此言木之盛衰,与论他木不同也。


寸金尺铁,气用刚柔。


寸金言其微弱,尺铁言其刚健,此可审气候之浅深而用也。柔者用土以资之,刚者用火以制之,可以言福。


陇头之土,少木难疏。


戊寅己卯城头土也。寅为艮山,非浮薄土。既为山,虽得木以流之,木少与山不相称,故得均平,方见山林之秀。以人类之,则有福矣。


炉内之金,湿泥反蔽。


金赖土生,又云湿泥反蔽,何也?假如丙寅丁卯为炉,且壬寅癸卯为金箔,其力甚薄,又在红炉之内,反为掩闭。


雨露安滋朽木。


木至午而死,至未而入墓矣。虽有雨露,安能得生,终为不达之象。


城墙不産真金。


城墙之土,阳土也。惟能堤防水之泛滥,岂能産物乎?犹人之积土成陂,虽産者惟草木而已,安有珍金者乎?


剑戟成功,遇火乡而反坏。


美如剑拔,赖火以成其器。倘若这至南方,重见丙丁,此为之太过,反伤其挝,故云反坏。


城墙积就,至木地而愁克。


城墙虚浮之土,遇木多则克之,或裂或伤,岂能当其伤哉?


癸丙春生,不雨不晴之象。


癸者,阴水也。在天为雨露之水,在地为泉石之水。丙者,阳火也。在天为太阳之象,在地为炉中之火,故生於春月,二月相兼,欲雨而不雨,欲晴而不晴,各有进退之状。人命禀此之象,亦将以为不显不达之人。


乙丁冬産,非寒非暑之天。


乙木者,阴木也。丁火者,阴火也。乙木在天为丹桂,丁火在天为星,生於冬月水盛之地,水不能克,所以不能为寒不暖之象,正得比和之义。


极锋抱水之金,最应离炉运铁。


炉者,火也。言金刚无火制,即为铁也。安得成器而言之,当作无用之物可矣。运至陶熔之地,可以为用。


甲乙遇金强,魂归西兑。


西方金旺之地,甲乙生於秋天,正以金为斧斫,苟无火制,则其身丧矣,故曰魂归西兑。


庚辛逢火旺,气散南离。


此为庚辛夏长,丙丁得位。如人日主,以庚辛受丙丁之锻炼。则身受制太过。苟无土以生身,无壬癸以制火,则身无所赖,安可以福论之。顺支运行西北,可言发一运之财。


土燥火炎,金无所赖。


土生火盛之地,则身已爆矣。则己身所以暴躁,不能安逸,何暇生金?且金之母燥急,其子亦无所赖,理之然也。


木浮水泛,火不能生。


阳水无根之木,生於冬三月,则水溢矣。经云:水泛木浮者阳木。譬如木浮水上者则湿,岂能生火哉?主飘荡湖海之象。遇土堤防,可以言福,若运行西北,不为美矣,见东南可以兴隆。此为身弱者,则喜水多,未免有淫滥之讥。


九夏熔金,安制坚刚之木。


九夏者,四五六月九十日也。谓之九夏,且如庚辛生於九夏,丙丁之地,火旺太甚,金弱则熔化矣。己身受制,如行东方财运,则不能胜任,不可以言富贵矣。遇壬癸济之为美。


三冬湿土,难堤泛滥之波。


三冬者,冬季三月也。如土生於三冬,且冬令属水,土弱水盛,安能塞其巨流?反为伤身之害矣。行东南运,可以济生,遇土运可以发福,无此二者已矣乎。


轻尘撮土,终非活木之基。


此为土轻木盛之论。此言一撮土之多,不能为山,安任其活木乎?且木赖土培,土少木盛,则瘦损矣。其为贫乏之象。


废铁销金,岂能滋流之木。


言金遇休囚之地,则已废矣,焉能有生水之力。此谓自己血脉消耗已尽,不能与他人为母,亦主贫寒之象。


木盛能令金自缺。


此言木多金少,不能制伏。谓人自己身旺,官杀轻微,反伤之也。亦克太过之谓。


土虚反被水相欺。


土虚於亥子丑,水盛土虚,此为不及之论,尚言富贵哉。


火无木则终其光。


火赖木生,木为火之母,火为文明之象。若无木生之火,安得有光?虽得子母相依,共发光辉,以显扬於天表可也。


木无火则晦其质。


如木生人,禀东方一路之秀气。柱中须见火,则显其身,且火、木之子也,如人有根本,赖子以显扬,以生光辉,理亦然也。


乙木秋生,腐朽摧枯之易也。


乙木,阴木也。自夏至後,六阴皆生,虽枯朽之时,不能摧其根也。须金盛能生水,水生木,有生生不绝之理也。但恐土多助杀,伤身之患也。


庚金冬死,沉沙坠海岂难乎。


庚金生於巳,而死於子。子为水旺之处,湖海之汪洋,况金又能生水,而使其身沈於水乡,不能见用於世。主为人寒薄,骨肉无依之论也。


凝霜之草,岂用逢金。出土之金,不能胜木。


此二者气尚未足,故不能任其力也。


火未焰而先烟。


此言初生之火,未乘旺而发泄其气,盖有土多之故也。


水既往而犹湿。


此言水之盛溢,虽死已尽,尚有余波,主有智谋余足之家。


大抵水寒不流、木寒不发、土寒不生、火寒不烈、金寒不熔,皆非天地之正气也。


上谓五行生非其时,况人禀之,亦犹是也。且水寒不流则凝冰不流,木寒不发则冻根,土寒不生则火不旺,金寒不熔则无火制,此皆不逢时之谓也。


然万物初生未成,成久则灭。其超凡入圣之机,脱死回生之妙,不旬而成、不形而化。固用不如固本,花繁岂若根深。


用者,月神屯。须以之为今,宜乎坚固。苟本不固,用亦无所为也。本者,命令。命不固,虽固其用一时而已,犹君弱臣强之象。


且如北金恋水而沉形。


庚辛生於亥子丑,为金沉水底之象。


南木飞灰而脱体。


甲木生於巳午未,则木又生火,火盛木焚,已成灰烬之说。


东水旺木以枯源。


水生於东,春月木旺,则水将枯,亦为子多母枯之象。


西土实金而虚己。


金旺於秋,以土生之,则金实而土虚,所谓子壮而母虚之故。


火因土晦皆太过。五行贵在中和,以理求之,慎勿苟言,掬尽寒潭须见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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