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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筮全书卷之八 黄金策 一明诚意伯刘伯温先生著。 向为秘本,今将公诸天下。 总断千金赋: 动静阴阳,反复迁变。 迁变者,互化也。 如乾象三连,下动化巽,上动化兑,中动化离,三爻俱动则化坤,中爻不动则化坎之类。 或以安静卦单化拆,拆化单者非。 盖卦爻有动则变,无动则不变。 假如谷之一物,若不动,则终于谷耳。 及被舂(1)之则成米,又炊之则成饭。 其舂与炊,犹卦爻之动也;其米与饭,犹卦爻之变也。 然谷之舂为米也,有成粒而为粮者,有不成粒而为粞(2)者,又有糠粃而不为人所用者;及其米之为饭也,有精糳(3)而为人所爱食者,亦有饐餲(4)而为人所恶食者。 是米与饭,皆有美恶不同;犹变出之爻,亦有吉凶不同也。 予见《天玄赋》有静化动化之说,是不动亦变矣。 今人乃祖其法,每有变安静之卦者。 凡此之类,皆卜易之大,又不可不辨,予故不得已而为之说。 又有止变一爻者,若乱动则不变。 此又予所不知也。 虽万象之纷纭,须一理而融贯。 象:即空刑生合等象;理:即生克制化之理。 夫人有贤、不肖之殊;卦有过、不及之异。 太过者,损之斯成;不及者,益之则利。 贤、不肖之殊,人生之不齐也;过、不及之异,卦爻之不齐也。 人以中庸之德为至,卦以中和之象为美。 德至中庸,则无往而不善;象至中和,则何求而不遂哉。 故凡卜易,须抑其过,引其不及,归于中道,则凡事皆不期然而然矣。 此卜易之大旨,故揭于篇首。 今人但知不及者不成,不知太过者,亦不能成也。 何谓过?主事爻重叠太多是。 多则不专一,所以不成褔,故宜损之。 何谓不及?主事爻即一位,而又不得其时是。 不及则无气,所以不成事,故宜益之。 损益之道:生扶拱合,及克害刑冲是。 且如土为主事爻,有三五重太过,须得寅、卯月或寅、卯日,或卦有寅、卯爻动克之,然后成事,所为损之也。 又如金为主事爻,在夏月令无气,须得月建、日辰生扶,或动爻合助,方能有成,所为益之也。 大抵太过者,吉不能成其吉,凶不能成其凶。 生扶拱合,时雨滋苗; 生:谓相生。 如用爻是金,却在辰戌丑未日占得,或卦中动爻属土,是也。 扶者:谓卯爻见寅日,酉爻见申日,子见亥,午见巳,丑未见辰戌之类,是也。 拱者:如寅爻见卯日,申爻见酉日,亥见子,巳见午之类,是也。 合者:二合、六合、三合之类,是也。 二合:子与丑合云。 三合:即申子辰合成水局云。 以上四者,皆能维持调护。 爻象弱者,遇之则强,衰者见之则旺,伏者见之则起。 故如时雨滋苗也。 然亦有吉凶之辨。 用爻见之则吉,忌爻见之则凶,所谓助桀(5)为虐,其恶愈甚。 学者自当辨用。 下三条仿此。 克害刑冲,秋霜杀草。 克者:相克。 五行制压之神也。 害者:六害。 地支相凌之神也。 刑者:三刑。 意同仇敌。 冲者:对冲。 势如战斗。 以上四者:能伤身,能败德,能制伏,能坏事。 故喻之如秋霜杀草。 惟忌神见之反吉。 长生帝旺,争如金谷之园; 长生、帝旺,十二座星中至吉者也。 六爻遇之,虽衰弱者,亦作有气论。 故以金谷譬焉。 若推成事,则帝旺主速成,长生为差迟耳。 盖长生犹人初生,未即强盛;帝旺犹壮年之时,血气方刚,其力进锐。 所以,长生迟,而帝旺速也。 死墓绝空,乃是泥犁之地。 死、墓、绝,皆从长生起。 空是空亡。 四者遇之,无不陷溺。 虽得时旺相,亦不成事。 故以泥犁喻之。 盖死者,亡也。 犹人患病而死也。 墓者,蔽也。 喻人死而葬于墓也。 绝者,厌绝也。 犹人葬于墓,而根本断绝也。 空者,虚也。 犹深渊薄冰处,不可临之履之也。 泥犁,地狱名。 言其至凶也。 但凶神遇之,则又反为我吉矣。 日辰为六爻之主宰,喜其灭项以安刘。 日辰乃卜筮之主。 不看日辰,则不知轻重。 盖日辰能冲动安静卦之爻象,能并起安静卦之爻神;发动者能制之,凶恶者能抑之,强旺者能挫之,衰弱者能扶之,生合者能破之。 古人云:日辰能救事,能坏事者,此也。 故为六爻主宰。 且如占文书,卦有财爻发动,是文书坏矣。 若得日辰合住财爻,或冲散财爻,或克制财爻,不使之去伤害父母;故得文书有气,其事可成。 此能救事也。 又如占子孙,卦中父母不动,褔爻不空,其兆吉矣。 若被日辰冲扶父母,刑害子孙,则变吉为凶,此能坏事也。 日辰扶持用爻则吉,扶持忌爻则凶;克制忌爻则吉,克制用爻则凶。 假如七月乙未日,占兄弟病,得同人之无妄卦。 卦中鬼爻动克主象,绝爻又动,其凶可知矣。 幸得日辰未土,克坏官爻,合起主象,所谓灭项以安刘也,后果应无事。 月建乃万卜之提纲,岂可助桀而为虐。 月建乃龙德之神,故卜卦以是为提纲。 须详其有无刑冲克害,有无生扶拱合;与世身主象,有无干涉,便见吉凶。 月建中有,乃是真有。 如坏事,乃真正坏事也。 且如占财,卦中无财,月建是财,向后终须可得;若卦中有财,月建克财,定主艰阻,须过此一月,方可得财。 如卦中无财,月建又无财,而日辰是财,可许当日便有些。 财少受克,则不中矣。 盖月建成得事,日辰即可扶也。 且如五月内,占小儿病,得大过卦。 卦中无子孙爻,而月建午火,正旺为主象,不断其死亡。 余仿此。 凡看月建,与日辰同论。 亦喜其扶持用爻,克制忌爻。 忌爻旺动而又生扶之,则是助桀为虐,其祸为尤甚也。 最恶者岁君,宜静而不宜动。 太岁乃天子之爻。 若来冲克世身主象,主灾厄不利,一岁中多不宁静。 故此星为最恶。 但贵人反宜见之。 若带三刑六害,其祸尤甚,虽贵人亦不宜。 若为主事爻入卦,其事必干朝廷,利于求官谋职。 常人用事,多凶少吉。 然此爻喜安静,不喜发动;若被日辰动爻冲起,必有灾患。 最要者身位,喜扶而不喜伤。 身:即月卦身也。 其法与决,见第一卷。 大抵成卦之后,先看卦身现与不现;与月建、日辰、动爻,有无干涉,则吉凶便见。 故卜易以身为最要,而不可不看者也。 且如占得困卦:身爻在午。 兑宫以午火为官鬼;旺则官非,衰则疾病。 又如未济卦:卦身在寅。 若日辰是申巳冲刑之,离宫以寅木为父母,便知尊长挠括,或文书相干也。 又如兄弟爻动,与卦身相并,衰则虚诈,旺则口舌怪异也。 若出现变动,依五类所主推之。 如占人贵贱,身遇财爻,化出父母,必是有艺富人。 余仿此。 大凡卦身,占事为事体,占人为人身。 喜扶而不喜伤。 凡言扶,则生并拱合,皆在其中。 而曰伤者,则又兼刑冲克害而言也。 世人多以"子午持世身居初"之身爻用之,多有不验,且未晓其义。 予见卜易玄机,金锁玄关,明卦身之身,甚为得旨。 故舍彼而取此焉。 世为己,应为人,大宜契合; 卜卦分世应者,宾主之象。 世为己,应为人与事。 人有彼此,所以辨人情之好恶也。 求谋用事,须得生合比和,则有成就。 若刑冲克害,必主艰难。 此其所以大宜契合也。 海底眼云:世应相克,纵然好事,也须费力。 动为始,变为终,最怕交争。 交、重为动。 动则阴变为阳,阳变为阴。 卦中遇此,当以动爻为事之始,变爻为事之终。 如占人来,得小畜之乾卦。 辛未爻动,变出壬午子孙合,必妇人带小儿来。 他仿此。 最怕交争者,如主事爻临子水动,变出未土来克害于我,乃大凶之兆。 纵得用爻旺相,后亦不能称心遂意。 余仿此。 应位遭伤,不利他人之事;世爻受制,岂宜自己之谋。 应受伤,不利代占,盖代占以应为主也;世受伤,不利自占,盖自占以世为主也。 若世应逢凶,而遇此者,则勿以此断之。 世应俱空,人无准实; 世应二爻,不宜在空亡之地。 世空为自己不实,应空为他人不实。 世应俱空,彼此皆无准实,谋事必有阻节。 若安静卦,世应空合,谓之失约无诚信。 若忌爻发动旺相,则宜其落空也。 内外竞发,事必翻腾。 卦中一爻二爻发动,则变化有常,生克不乱,或吉或凶,自有条理。 若内外爻象,纷纷竞发,则吉凶靡定,人情不常。 必主事体反复,卒无定论。 海底眼云:独发易取、乱动难寻。 是也。 世或交重,两目顾瞻于马首;应如发动,一心似托于猿攀。 世应皆不宜动,动则反变不常。 马首是瞻(6),或东或西;猿猱(7)攀木,身心靡定。 皆言其变迁更改,不能一其思虑也。 但世以己言,应以人言。 海底眼云:应动他人心易变。 以应推之,世可知也。 用爻有气无他故,所作皆成;主象徒存更被伤,凡谋不遂。 用爻,即主事爻也。 如占文书,或尊长、音信等事,则以父母为主象。 求财、妻妾、妇人等事,则以财爻为主象之类是也。 喜旺相有气,不宜衰弱无力。 若用爻有气,别无月建、日辰、动爻刑冲克害,乃为上吉好卦;从心所欲,无不称意。 若用爻无气,而又被日辰、动爻克害刑冲,乃是大凶下卦;枉费心力,必无可成之理。 盖用爻衰弱,别无生助,比同空伏之象;虽然出现,亦是无用之物耳。 故曰徒存。 有伤须救, 伤者:身世主象,见伤于他爻也。 救者:动爻日辰,制伏于忌爻也。 且如用临申金,而被午火动克,则申爻受伤矣;若得日辰是未字合住之,不使之克;或日辰是子字冲散之,不能来克;或日辰是亥字制伏之,不许其克;皆为有救也。 其他刑害等类,皆仿此。 若世身主象,见伤于月建日辰者,则真受其祸。 盖二者为卜卦之主,无可救之道也。 无故勿空。 夫旬中空亡,有有故而空者,有无故而空者。 凡遇日月动爻伤克,而在空亡,谓有故而空,避之可也。 若无刑冲克害,而身世主象自落空亡,此为无故而空。 大凶之兆。 占病必死,占事不成,占人有难。 盖空则虽有日辰动爻,难以扶持救援之故也。 空逢冲而有用; 凡遇卦爻空亡,今人不拘吉凶,概以无用论之。 殊不知见冲亦有可用之处。 盖冲则必动,动则不空。 所以虽空而有用也。 假如戊午日,占天时,得升之乾卦。 (虎易说明:此卦引用不当。 可换成无妄之乾卦为宜)。 卦中父母空亡,却被日辰 冲动,定有雨。 惟忌火空见冲则不吉。 合遭破以无功。 卦中有合,所谋易遂。 如两人同心协力,事必克济。 惟恐奸诈小人两边破说,则未必不生一二猜忌之心也。 故凡遇合,须防刑冲克害以破之,则不成合。 且如寅亥两爻,本相和合;若有申字动,则申金克了寅木,又害了亥水,故虽合亦无功用矣。 三合同看。 天玄赋有合处逢冲之论,宜详味之。 自空化空,必成凶咎; 六甲空亡,犹深渊大壑,人不可履之地。 若世身主象,无故而自入于空;或发动而入于空者;皆为大凶之兆,作事不利。 惟忌爻见之反吉。 刑合克合,终见乖淫。 合者:合和也。 凡占见之,无不吉利。 然人不知,合中有刑有克。 合而有克,毕竟不和;合而有刑,终成乖戾。 且如用午字为财爻,未字为褔爻,午与未合,然午带自刑,名为刑合。 占妻妾多不正,占财亦是不正之财也。 克合,如丑子之类是也。 余俱仿上。 虎易说明:以上:"午字为财爻,未字为褔爻",把两者的关系颠倒了。 读者自宜分辨清楚。 动值合而绊住, 大凡动爻不遇合爻,然后为动。 若有合,则绊住而不能动矣。 故虽动亦作静爻论之。 然有吉有凶,不可一概而论。 且如用财而兄弟发,若有日辰合住兄弟,则不能克,而财爻不受其伤矣。 子孙发动,而被日辰合住子孙,则不能生,而财爻不蒙其惠矣。 故凡所忌之爻动而合住,则不成凶;所喜之爻动而合住,则不济事。 三合,三爻俱动为合住。 六合,两爻俱动为合住。 静得冲而暗兴。 大凡占得六爻不动之卦,不可便以为安静。 若被日辰冲之,则虽静亦动。 譬如夜卧之人,无所挠括,则不醒寝。 苟或被人冲唤,及推摸摇拽,百计叫醒,莫能安然而熟睡矣。 故天玄赋以为逢冲暗动。 但不可只以日辰取之,有旺动之爻亦能冲起。 其吉凶详见天玄赋中。 入墓难克, 墓者,滞也。 动爻遇之,亦沉滞而不能脱洒矣。 且如寅为主象,而卦中动出酉字、丑字,本嫌酉金克伤寅木,喜得丑乃金之墓库,则酉贪入墓,而寅木不为其所伤矣。 余仿此推之。 刑冲克害,亦当同看。 带旺匪空。 旺者,旺相爻也。 谓春月木旺火相,夏月火旺土相,秋月金旺水相,冬月水旺木相,四季之月,土旺金相。 古人所谓当生者旺,所生者相是也。 此爻空亡,不作空论。 以其有气故也。 虽日下见阻,过旬则成。 古人云:旺相空亡过一旬。 谓值过此一旬则不空,而谋事始成矣。 有助有扶,衰弱休囚亦吉; 此指主事爻而言也。 且如主事爻无气,本为不美;喜得日辰、动爻、月建生扶合并,则虽无气,不作衰弱论。 譬如贫贱之人而遇贵人提拔,则困苦相忘于扶持之下矣。 但忌爻无气,则不可扶也。 贪生贪合,刑冲克害皆忘。 刑冲克害,四者皆凶恶之神。 若得傍有生爻合爻,则彼贪生贪合,自不为患矣。 故曰忘。 假如世坐子,而动出卯字,此正无礼刑,本为凶兆;如得傍爻动出戌字,则卯贪戌合,不暇刑子。 此贪合忘刑之例也。 又如世坐巳字,而卦中动出寅字,木能生火,所以忘其刑也。 又如用临巳字,动出亥字,亥本冲巳;若得动出亥、卯字,则亥水贪生卯木,不暇冲于巳矣。 此乃贪生忘冲之例。 余皆仿此推详之,可也。 别衰旺以明克合,辨动静以定刑冲。 夫地支有不和者,无怪乎其相克也。 相冲、相刑、相害是也。 然不别衰旺,辨动静,则谬于所用也。 盖旺爻能克衰爻,衰爻克不得旺爻;旺爻合得起衰爻,衰爻合不起旺爻。 动爻刑得静爻,静爻刑不得动爻;动爻冲得静爻,静爻冲不得动爻。 故也。 余皆仿此。 又如日辰与卦爻,则又日辰害得卦爻,卦爻害不得日辰。 余亦仿此。 或问:静与衰爻伤不得动与旺,若遇动爻反衰,静爻反旺,则如之何。 曰:两爻俱静,以旺为先;有动,以动为急。 盖动,犹人之起;静,犹人之伏。 彼虽旺,何畏哉。 故曰:动爻急如火。 如占婚,以间爻为媒。 间有两爻,亦当以此定之。 若俱静俱动,或无旺无衰,则当取动爻,日辰冲之者为正,无冲,则看并起者为媒也。 又无合并,然后看日辰生扶之爻。 如此,则事归于一,而无两端之疑也。 此篇乃卜筮之精微处也。 故凡此类,不能不辨,不得不载。 学易者勿以琐碎目之,可也。 并不并、冲不冲,因多字眼;刑非刑、合非合,为少支神。 卦爻即成,未免有合并刑冲类。 然多一字,则不成其名;而少一字,亦不成其名也。 且如子日卜卦,卦中有一子字,则谓之并。 若有二子字,则分开而太过矣。 名虽为并,而实不能并也。 二午则不冲,二丑则不合,二未则不害,二卯则不刑,二巳则不克。 此多一字,而不成其名也。 又如寅巳申为三刑,若有寅巳二字,而无申字;或有寅申两字,而无巳字;或有申巳两字,而无寅字;则不成刑。 又如亥卯未为三合,或有卯未而无亥,或有亥卯而无未,或有亥未而无卯,则不成合。 此少一字,而不成其合也。 三刑三合,须见两爻动,刑合得一爻起;一爻动,刑合不得两爻起。 此又不可不知。 三刑古决谓丑刑戌,戌刑未,未刑丑类。 最误初学。 盖三者相见,彼此皆刑。 非谓丑能刑戌,而不能刑未;未能刑丑,而不能刑戌也。 如辰午酉亥为自刑,《问卜易览》以辰见辰,午见午,酉见酉,亥见亥定之,尤为谬妄。 盖自刑者,以其自刑,而不与他爻相刑之谓也。 又何必见辰见午为刑哉。 爻遇令星,物难我害; 令星者,四时月令之辰。 春木、夏火、秋金、冬水。 亦是得时健旺之星。 虽见刑冲克害,不能挫其势。 故曰:物难我害,逢空一半力。 伏居空地,事与心违。 伏,伏神也。 卦上六爻为飞神,飞之下本宫六爻为伏神。 飞为显,伏为隐。 若卦有主事爻,不必更寻伏神;若不出现,须寻伏在何爻之下;看其虚实,以定吉凶。 若六爻既无主象,伏神又临空亡,事决不成。 假如丙申日占文书,得泰卦。 六爻无父,而本宫父母却伏在九二官爻下,仍旧空亡,所以无成也。 伏无提挈终徒尔,飞不摧开亦枉然。 伏神空亡,凡事不利,不须再看。 若不空亡,必须冲开飞神,提起伏神,然后有望。 假如占文书,得贲卦。 六爻无父,而丙午文书,却伏在六二己丑他宫兄弟下,可言相识把住文书也。 得日辰动爻有未,刑冲得丑破,或有寅卯克得丑,方可露出伏神文书为用爻。 又须得子冲起午,有未合起午,有寅卯生扶午,方得其力。 否则,迟滞难成。 不可便指为有用也。 故伏要提,飞要开,二者不可偏废也。 六冲最紧,六害不能出,亦不能破,卜易不可不知。 六爻所伏,是事情盖有根有苗,终须再发。 无动无伏,无生无化,无旺气,又世坐空亡,永无再发之理。 如十二月甲辰日,占被人诉讼,得贲卦。 世坐卯鬼空亡,便为无始,其事已散;却不知丙午文书,伏在他宫兄弟爻下,当时未曾损坏;又日辰并起空爻下,本宫丙辰兄弟,口舌尚存。 春来木鬼旺相,生起文书,其事必再发。 此看伏神法也。 又如丁亥日占讼,得观卦。 世应比和,父在空亡,谓之两无心。 而世下伏神又落空亡,后必不争论。 此为不再发之例也。 学者宜细玩之。 空下伏神,易于引拔; 伏神若得伏于空亡爻下,易于扶持。 盖飞爻既空,犹无栏绊;盖一遇日辰动爻生扶冲合,即出为用。 不待伏爻上飞神破与不破也,故易于引擢。 古人论伏神,不看用爻现与不现,皆以世上一爻为飞神,世上本宫一爻为伏神。 故八纯卦,世下无伏,则有乾家伏神坤家取之说。 愚谓:既有用爻,何必又取伏神。 因无用爻,不得已而搜索之也。 纵然伏神有用,亦成得迟,必主费力;些少受制,便不谐矣。 如遇伏神透得出来,而月建日辰又带用爻,方可以速成断之。 制中弱主,难以维持。 用爻休囚,又被月建日辰制伏,纵遇生扶,亦不济事。 盖衰弱遇克,如人攀枯枝朽木 ,岂不挫折也哉。 纵有如膏之雨,难以望其回生。 日伤爻,真罹(8)其祸;爻伤日,徒受其名。 日辰为六爻主宰,总其事者也。 六爻为日辰臣属,分治其事者也。 是以,日辰能刑冲克害得卦爻,卦爻则不得刑冲克害乎日辰也。 月建与卦爻亦然。 墓中人,不冲不发; 大抵用爻入墓,则被阻滞,诸事费力难成。 须得日辰、动爻冲破,或克破其墓,方有用也。 假如戊寅日占财,得同人之乾卦。 用爻入墓,喜得日辰克破之,果有。 此一卦,或见用空入墓,以为无财,殊不知虽空而遇冲,虽墓而克破;冲空则实,破墓则开。 所以有用财也。 身上鬼,不去不安。 六亲中,惟官鬼为凶杀。 世爻临之,若非职役人卜,多凶少吉。 须得日辰动爻克去之,然后无事;或忌爻临于身世者亦然。 然亦不可克之太甚,则我亦受伤。 先圣有曰: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乱也;惟贵得其中耳。 予曾于三月丁丑日占身,得鼎卦,不动;然不数日而泄泻作。 后七月甲戌日占身,亦得鼎卦,不动;乃得安然无事。 盖前丁丑日也,三月正旺,又并动卦中子孙辛丑爻克之,此则克太甚也。 七月土衰,所以无事。 又如癸巳日有乡人,同卜官事者,一人得遁卦,乃受刑责;一人得恒卦,而两边和释。 盖此二卦,官鬼俱带刑爻持世,皆非吉兆。 然遁卦鬼爻虽空,而被日辰扶起,且无去官之爻;恒卦则喜日辰去之,又应生世,所以无事也。 德入卦而无谋不遂, 德者,德爻也。 谓天地合其德也。 盖天干地支,上下皆合是也。 亦谓之龙神。 生合为妙,克合次之。 如戊寅见癸亥,甲子见己丑之类。 此爻为主象,所谋皆遂。 如九月己酉日,占文书,得小畜之蛊卦。 五爻动出丙子文书,与世上辛丑作合;此正天地合其德也。 果应在戊子日成了文书。 忌临身而多阻无成。 忌者,忌爻也。 如用财则兄弟为忌爻,用官则子孙为忌爻之类。 此爻持临身世,不拘公私,皆主阻滞而不顺。 若或休囚无气,亦见费力艰难。 如旺则必不成矣。 其余所用仿此。 卦遇凶星,避之则吉; 凶星,刑冲克害是。 避之,六甲空亡是。 夫空之一字,极有玄妙;若执真空,便失先天之旨。 盖百物自空中来,无中生有,还归于空。 空中不受伤克,反有可成之机。 如六爻安静,用爻无故自空,此为真空,万事无成。 若被日辰动爻刑冲克害于用爻,而用爻在空,此为避凶而空。 《金锁玄关》所谓:克空为用是也。 即是不坏,但目下略阻,过旬即成。 如六月壬申日,占子病,得姤之大过卦。 父母旺动,用爻无气,本为凶兆;喜得用爻在空避之,果至丙子日愈。 盖至丙子,则前面已过,又遇用爻帝旺之地,故也。 爻逢忌杀,敌之无伤。 忌爻发动,凡事不利。 喜得比肩同类,帮助用爻以敌之,不弱于彼,事亦可成。 假如用爻在未,而卦中动出寅卯字,则土被木克,而受其伤矣;若得月建日辰上,有辰戌丑未帮扶未土以敌之,则彼将寡不敌众,而自止矣。 又如七月乙未日,为脱役事,占得损之节卦。 官鬼发动,财爻助鬼伤身,本不可脱;喜得日辰未土,六五又变戌土,扶助世上丑土,有气敌之,鬼不能伤。 果应无事。 主象休囚,怕见刑冲克害; 休囚则不能敌杀。 故怕见之。 如五月乙未日,占财,得泰之大畜卦。 用爻无气,又被日辰克害,果无望。 用爻变动,忌遭死墓绝空。 死墓绝空,乃陷井之地,大凶神也。 死不复生,绝不复续,入墓则不能出,堕空则不能起。 若主象发动而化入者,不问公私大小之事,皆主不成。 占病逢之,必死无疑。 用化用,有用无用; 卦中既有用爻,不可再化出来,谓之化去。 且不独用爻自化,或旁爻化出,皆不济事。 故虽有用爻,此同无用爻之卦一般。 占病尤忌。 空化空,虽空弗空。 假如甲辰旬中占卦,卦中寅动空亡,而化出卯字亦空,谓之空化空。 可作一半用。 盖本寅字当了空亡,后来卯字不作空矣。 故虽空而不为空也。 《金锁玄关》谓:重空不空。 亦是此意也。 养主狐疑, 养,涵养之象。 即长生中第十二位之星是也。 若主象化入此爻,主凡事未决,狐疑不定。 决云:金养于辰,木养于戌,火养于丑,水土养于未。 若用爻属申酉金,动而化出之爻是辰字,木动而化入于戌之类。 是也。 墓多暗昧。 大抵凶爻要入墓,吉爻不要入墓。 《金锁玄关》有:人墓、事墓、鬼墓之别。 《天玄赋》有身、世、命,随鬼入墓之论。 皆大凶之兆。 占病遇之,九死一生;捕获遇之,深遁难觅;人物遇之,愚蒙不振;失脱遇之,暗藏不见。 盖墓者,滞也。 暗昧不明之象。 卦中主象带刑动入墓者,占病必死,占讼入狱。 化病兮伤损, 病,即长生对冲之神也。 主象化出病爻,凡事有损。 占病未痊;占物不中;占药无效;占文书有破绽;占行人未回;占身命带疾;占妇人必不贞洁;占容貌必有破相。 故曰伤损。 化胎兮勾连。 胎,即长生中第十一位之神也。 决云:金胎在卯,木胎在酉,火胎在子,水土胎在午。 若主象化入胎爻者,主迟滞不响快。 占行人。 主象化入胎爻,必有羁(9)绊,未能动身。 如占盗贼及失脱,若官鬼化入胎爻者,主外勾里连也。 凶化长生,炽而未散; 主事爻化入长生者,皆吉。 即是成得迟耳。 惟坏事之爻化入长生者,则其祸根始萌,日渐增长,凶恶之势,必盛而后已。 如占病,褔化长生,日渐减可;鬼化长生,日加沉重。 直至墓绝日,始杀其势。 吉连沐浴,败而不成。 沐浴,即四败也。 决云:金败在午,木败在子,火败在卯,水土败于酉。 如用爻及所喜之爻化入败爻者,皆凶。 盖败之名,即不成之义也。 若忌爻化入此爻,则不成凶。 或赌博争斗,成谋之事,尤为大忌。 予卜供膳,得临之兑卦,应临财爻生世,本吉;但嫌其化入败爻,后果应不能济事。 戒回头之克我, 回头克,乃用爻化出忌爻也。 亦谓之本爻受克。 凡事遇之不吉。 世身亦不宜。 如金化火,水化土类也。 勿反德以扶人。 古人有:"相生须用他生我,相克须还我克他"之句。 若主事爻不生合世身,而反生合应爻;或应爻不生世,而世反生应者,皆谓之反德扶人。 凡占遇此等之卦,必主费力艰难。 必代人占卦,乃为顺利,事必易成。 此又学者之所当知也。 恶曜孤寒,怕日辰之并起; 刑冲克害乎我者,为恶杀。 非大杀、劫杀类。 若得无气而又孤立无助,虽来伤我,必能敌之。 即是不坏。 惟怕日辰扶并起来,则必仗其势而肆毒于我,乃可畏也。 用爻重迭,喜墓库之收藏。 用爻重迭太过,若无日辰、动爻损之,必须得墓库收藏,然后可望。 且如丁丑日占财,得益之萃卦。 卦中有两重财,初九、上九又化出两重财,日辰又是财,共有五重财;本为太过,不济事;喜得世上有辰字财库,谓之财有库藏,主有财也。 余仿此。 事阻隔兮间发, 古云:世应当中两间爻,发动所求多阻隔。 盖此二爻,居世应之中,隔彼此之路,动则两边隔绝。 故也。 要知何人阻节,以五类推之。 如父母动,乃尊长之属。 心退悔兮世空。 占事,若应不克世,日辰无伤,用爻有气,而世自落空;其人心堕意懒,不能勇往精进,以成其事也。 卦爻发动,须看交重; 凡遇卦不安静,当以动爻交重论之。 交主未来,重主过去。 如占逃亡,卦有父动,主有音信。 若交爻,当有人报信;如重爻,则信已先知。 他仿此。 动变比和,当明进退。 动爻变出之爻,若比合,则当以进退论之。 若寅化卯为进神,卯化寅为退神。 进主上前,退主落后。 如占行人:用爻发动,若化进神,不日可望;化退神,则虽起程,亦他往未归也。 又如占宅,火在二爻动,可言其家灶常迁改。 若化进神,必移于前;化退神,必移于后。 他仿此。 杀生身莫将吉断,用克世勿作凶看。 盖生中有刑害之两防,而合处有克伤之一虑。 夫世身二爻,莫不喜生合,而恶伤克。 若执定是法推之,则所谓胶柱调瑟,而不能达其变矣。 岂所谓变易之道耶? 且如日辰、动爻来生合世、身,而日辰动爻系是主象之忌神,则虽生合于我,亦何益哉。 况生合之中,有刑、有克、有害,故见杀生身者,不以为吉。 又如主事爻动来克世克身,乃是事来赶我,必然易成易就,我虽见克,亦何伤哉? 故云:克世者不以为凶。 此乃卜易之活法,通变之妙理,学者所宜潜玩也。 刑害不宜临用, 凡遇刑爻为主象,必主不利。 占事事不成,占物物不好,占病病必死,占人人有疾,占妇人必不贞洁,占文书必有破绽,占讼利必有罪责。 害爻为主象,必坏事。 大概与刑爻相类。 化入者亦然。 然又须以衰旺分其轻重详之。 死绝岂可持身; 死绝二爻,临持世身主象者,必不利。 占人有难,占病无救,占医无效,占事不济。 变动化入者亦然。 动逢冲而事散, 冲之一字,不可一例推之。 如空爻逢冲则实,动爻逢冲则散,又谓冲脱。 静逢冲则动,又谓冲起。 故凡动爻逢冲,吉不成吉,凶不成凶也。 绝逢生而事成。 大凡世身主象,临乎死绝之地,而临遇生扶者,乃为凶中有救,大吉之兆也。 《天玄赋》有绝处逢生一篇,苟能沉潜玩味,玄妙自能采取。 然所谓生者,不可执定日辰断之,动爻月建皆是也。 且如寅日酉用,而有辰戌丑未爻动,是为绝处逢生也。 午日寅用,而有亥子水爻动,是死处逢生也。 余以类推之。 如逢合住,须冲破以成功; 卦中用爻,遇日辰合住,或两爻自相合住者,不拘喜忌,皆不见效。 须待冲破,或克破合爻,然后吉者吉,凶者凶。 此下兼言期日之法。 且如用爻动来生合世身,凡事易成。 若遇合住,则又阻滞。 必待冲、克、破合之日,事始有成。 若遇休囚,必生旺而成事。 期日之法。 不可执一,当圆变活法推之,庶无差误。 如用爻合住,则以冲破之日断之矣;若或用爻休囚者,则非生旺不能成其谋。 故无气当以旺相月日断之。 若用爻旺相不动,则以冲动月日断之;若用爻有气发动,则以合日断之,或以本日断之;若用爻受制,则以制杀月日断之;若用爻得时旺动,又遇生扶者,此为太旺,当以墓库月日断之;若用爻无气发动,而遇生扶者,即以生扶日断之;若用爻入墓,则以破墓月日断之;若用爻空亡,则以冲动月日断之;若用爻旺空,或空而逢冲、逢并、逢动者,则以过旬断之;若占散事,又当以用爻死墓绝日断之。 以上数节,乃撮其大要,以提醒后人。 其中更玄妙之理,学者自当融通活变,分其轻重强弱定之,不可一途而取也。 速则动而克世,缓则静而生身。 此亦言日辰之法也。 以用爻动静生合,定迟速缓急。 且如占行人,若用爻发动,或应爻发动,可言其人身已起程矣。 然来生世,则迟缓,克世即速到。 余仿此。 更当以衰旺论之也。 父亡而事无头绪,福隐而事不称情。 占法曰:"卦无父母事无头,卦无子孙不喜悦,"盖父母主事,子孙则喜庆之神也。 故无父,则事无头绪;无褔德,则事不称情也。 鬼虽祸灾,伏犹无气; 官鬼虽为祸害,然六爻亦不可无。 但宜静,而不宜动耳。 若无官爻,则诸事无气。 故《通玄妙论》有无鬼无气之论。 宜细玩之。 子虽福德,多反无功。 子孙虽为福德,然不可重迭太多。 多则杂,杂则乱而不专一。 故曰无功。 盖过犹不及之意也。 究父母,推为体统;论官鬼,断作祸殃。 财乃禄神,子为福德。 兄弟交重,必主谋为多阻滞; 此概言五类神之大略也,后卷分明,自有断法,不及细论。 卦身重迭,须知事体两交关。 卦身一爻,为万事本体。 若六爻中有两爻出现,必是鸳鸯求事,或事于两处。 若带兄弟,必是与人同谋。 兄弟克世,或带官鬼发动,必有人争谋其事也。 卦身不出现,事未有定向;出现持世、合世、生世,其事已定。 宜出现,不宜变动,动则须防有变。 若系喜神,不以此论。 遇吉神而化忌爻,主先成后败;遇凶杀而化吉神,主先难后易。 若六爻无卦身,而动爻有化出者,即是此人来言其事也。 如子孙为僧道类。 卦身持世,或临本主人,或在本宫内卦,切己之事;临应爻,他人之事。 六爻飞伏,皆无卦身,其事根由未的。 卦身空亡,诸事难成;休囚死绝,诸事无气。 大抵卦身,宜作事体看,不可作人身看。 若占人,则是其人之身,非来占者之身也。 今人莫不以世与身爻同论,则误矣。 但世身,喜生合,忌伤克。 则无不同也。 凡遇身克世,则吉;世克身,则凶。 身若生世、合世,诸事易成;世生合身,难成。 虎兴而遇吉神,不害其为吉;龙动而逢凶曜,难掩其为凶。 玄武主盗贼之事,亦必官爻;朱雀本口舌之神,然须兄弟。 疾病大宜天喜,若临凶杀必生悲;出行最怕往亡,如系吉神终获利。 是故:吉凶神杀之多端,何如生克制化之一理。 大抵卜易,当执定五行六亲,不可杂以神杀乱断。 盖古神杀,至京房先生作易,乱留吉凶星曜,以迷惑后学。 如天喜贵人,往亡大杀之类皆是。 今人宗之,无不敬信。 虽《天玄赋》亦甚用之,其他不足论也。 而其不用者,其惟《海底眼》、《卜易玄机》、《金锁玄关》之三家乎。 然神杀太多,岂能悉辨。 合以六神言之,其法莫不以青龙为吉,白虎为凶,见朱雀以为口舌,见玄武即为盗贼。 不分临持喜忌,概以所性断之。 吾谓其大失先天之妙旨。 何则?白虎动,固凶也;若临其所喜之爻,生扶拱合于世身,则何损于吾。 故虽凶,不害其为吉。 青龙发动,固吉也;若临所忌之爻,刑冲克害乎主象,则何益于事。 故虽吉而难掩其为凶。 朱雀虽主口舌,然非兄弟则不能;玄武虽主盗贼,若非官鬼则不是。 盖六神之权,依于五行六亲故也。 又如天喜,吉星也。 占病遇之,虽大象凶恶,不以死断,喜神故也。 若临于所忌之爻动,吾必以为悲,而不以为喜。 往亡,凶杀也。 出行遇之,虽大象吉利,必阻其行,死亡故也。 若临于所喜之爻动,吾必以为利,而不以为害。 盖神杀之权轻,而五行之权重故也。 由是观之:遇吉则吉,逢凶亦凶。 系于此,而不系于彼;有验于理,而无验于杀。 何必徒取幻妄之说哉。 不然吾见其纷然繁据,适足以害其理而乱吾心,岂能一一中节耶? 盖神杀无凭,徒为断易之多歧,而不若生克制化之一理为要。 能明其理,则圆神活变,自有条理而不惑矣。 六亲,本也;六神,末也。 至于吉凶神杀,又末中之末也。 必欲用之,则当急于本而缓其末,惟六神可也。 然六神但可推决事情,至于休咎得失,又当专以六亲为主。 如此,则本末兼该,斯不失其妙矣。 学者详之。 呜呼!卜易者知前则易, 世人卜筮,皆泥古法,不知通变,达其道者,鲜也。 故有龙虎推其悲喜,水火断其雨晴,空亡执作凶吉,身位定为人论。 凡此之类,难以枚举。 予作是书,取理之长,舍义之短,阐古之幽,正今之失。 凡庸占俗卜之执迷古法者,亦莫不为之条解。 有志是术者,苟能究明前说,自知通变之道矣。 其于易也何有,故曰卜易者知前则易。 求占者鉴后而则灵。 推占者,固当通变。 而求占者,亦不可不知求卜之道也。 后即诚心是也。 筮必诚心, 圣人作易,幽赞神明,以其道合乾坤故也。 故凡卜筮,必须真诚敬谨,专心求之;则吉凶祸福,自无不验。 今人求卜,多有科头跣(10)足,短衫露身,甚至有不焚香,不盥手者。 呜呼!忽略如此,而欲求神明之感格者,未之有也。 神明不格,而欲求吉凶之应者,亦未之有也。 可不慎欤(11)。 何仿子日。 阴阳历书中,有子不问卜之说。 故今人多忌此日。 愚谓:吉凶之应,皆感于神明,神明无往不在,无日不可格,能格其神,自无不验矣。 故凡卜筮,在人之诚不诚,不在日之子与非子也。 且其说,又有辰不哭泣之忌。 若辰日临丧,亦可以笑对吊者耶?此不足信也,明矣。 且如丙子日,袁柳庄卜脱役事,得姤卦安静。 鬼临应爻,却被日辰冲动,世受六害,果应难脱。 又谈朝辅卜诉讼,得蒙之未济卦。 官鬼空亡,果应不成。 又戊子日周焚松卜官讼,得离之贲卦。 日辰扶起官鬼,冲克世爻,财爻又动,此必助鬼伤身,果被妇人执罪。 又丙子日卜倭寇,得噬嗑卦。 鬼爻衰静,果应不来;但被日带父爻六害,乃受风雨淋漓之苦也。 以上数占,皆系子日,未尝少误。 果如历家言,何其事乃俱应耶?故凡占卜,贵乎秉诚,不贵择日。 以上全篇,总说断易之法,乃通章之大旨。 不知此,则诸事难决。 有志于是者,当先观此篇。 若能沉潜、反复,熟读详味,此理即明,则事至物来,固将迎刃而解矣。 其于易也何有。 生僻字注释: (1)【舂】读音:chong,一声。 意为:把东西放在石臼或乳钵里捣去皮壳或捣碎。 (2)【粞】读音:xi,一声。 意为:碎米。 (3)【糳】读音:zuo,四声。 意为:舂过的精米。 (4)【饐餲】读音:yi,四声。 ai,四声。 意为:食物腐败变味。 (5)【桀】读音:jie,二声。 意为:夏朝末代君主,相传是个暴君。 (6)【瞻】读音:zhan,一声。 意为:往前或往上看。 (7)【猱】读音nao,二声。 意为:古书上说的一种猴。 (8)【罹】读音:li,二声。 意为:遭遇,遭受。 (9)【羁】读音:ji,一声。 意为:拘束。 (10)【跣】读音:xian,三声。 意为:光着脚。 (11)【欤】读音:yu,二声。 意为:助词。 表示疑问,反问,感叹等。 一、天时: 天道杳冥(1),岂可度思夫旱涝?易爻微妙,自能验彼之阴晴,当究父财,勿凭水火。 天时一占,自《卜筮元龟》而下,皆以水火为晴雨之主,而不究六亲制化,盖执一不通之论也。 惟《海底眼》有:"天相阴晴父母推"之说,深为得旨。 然又引而不发。 所以学者多泥古法,而不求其理,良可叹也。 且如古人以水爻为雨,其言旺动骤雨,休囚微雨。 然水居冬旺,则雨岂独骤于秋冬,而轻微于春夏耶?知乎此,不攻自破矣。 故凡占天时,当看父财,勿论水火也。 妻财发动,八方咸仰晴光;父母兴隆,四海尽沾雨泽。 占天不以水为雨,而以父为雨者,父母为天,天变则雨。 故也。 妻财则父母忌爻,动则克制雨神,所以主晴。 卦中父动,主雨;财动,主晴。 卦无父母,财爻又空,必然无雨;卦无妻财,父爻又空,必然不晴。 应乃太虚,逢空而雨晴难拟; 占天时与占人事一般。 人事应空则难成,天时应空则难望。 如久晴占雨则无雨,久雨占晴则不晴。 若卦中雨爻动,其应空,亦主迟缓,世空则来速也。 世应俱空,雨晴难拟,须详父母妻财,及日辰断之。 世为大块,受克则天变非常。 应为天,万物之体也。 世为地,万物之主也。 如世受动爻刑克,必有非常之变。 如雨爻刑克,必是恶雨;风爻刑克,必遭恶风之类。 又如财化火鬼,刑克世爻,若夏月卜卦,必是酷暑。 卦无子孙及父母动者,则是迅雷惊电。 余仿此。 日辰主一日之阴晴, 日辰乃一日阴晴之主。 不可依《金锁玄关》作太阳论之。 若日辰兄弟,其日必有风云;子孙,其日必有霞彩;官鬼,其日必然阴晦。 余仿此。 若动爻刑克日辰者亦然。 如财爻动克则晴,父爻动克则雨类。 卦中动爻,被日辰克制者,其象必不变。 倘父母动,日辰生扶之,则大雨。 妻财动,日辰生扶之,则烈日。 子孙管九天之日月。 阳宫子孙为日,阴宫子孙为月。 旺则皎洁,衰则暗淡;空伏,则虽晴而被蒙蔽。 子化子,日照霞明;属阴则月明星灿。 化出墓绝,始虽明朗,终成暗晦也。 若论风云,全凭兄弟; 风云,以兄弟爻论之。 旺动,则风高云密;死绝,则云淡风轻。 化出子孙,则清风彩云;化出官鬼,则顽云恶风也。 要知雷电,但看官爻。 官鬼主雷电,动则必有雷声。 旺相,霹雳惊雷;衰弱,云中虚闪。 卦有两鬼皆动,主雷电交作;鬼化鬼,亦然。 鬼化财,或卦无父母,虽雷不雨。 更随四季推详, 父母主雨,妻财主晴,四时不易。 其子孙、官鬼、兄弟,当随时推究,不可执一。 详见于后。 须配五行参决。 凡占天时,固不可以水火为主;若五类所临,亦凭参究。 父母爻,四时主雨。 若临金水,雨乃未止;临火土,虽雨不久;但临土,则雨虽止,而云不散;临木,则有风有雨之象也。 妻财爻,四时主晴。 临金,必有烟雾;临水,必有朝露,或虽晴不久;化出父爻,反主有雨;临木,晴而有风;临土,晴而有云;临火,日丽中天。 兄弟爻临木,四时主风;临土,四时主云;临火,风云皆有;兄化兄亦然;临金,主有风沙;临水,则浓云也。 又夏月新秋,遇火兄,主大热;冬月初春,遇水兄,主大寒。 子孙爻临金,四时皆为星月;属阳,则冬与正月为冰霜,夏秋为白云;临木,二三月为游丝,余月皆为日晷(2)日色;临水,正月与冬季为冰雹雪霜,夏秋与二三月为朝露;临火,四时皆为日;临土,夏秋为巧云,二三月为霞,冬月为日。 官鬼爻临火,及未戌二土,为电;余皆作雷断。 正月鬼动化父,或与父爻同发,主有春雪;盖春雪乃杀物之雪,非瑞,故也。 若二月春分后,八月秋分前见之,皆以雷断。 春分前,雷声未发,则湿云带雨之象,非雷也;秋分后,雷声即收,鬼如动,必有狂风拔木,林间震响之恶势。 雷声即收后,与未发前,若鬼带三刑六害,乘旺动来克世,雷应非常之变,虽冬月,亦有震惊百里之象。 晴或逢官,为烟为雾; 卦得晴兆,鬼亦动者,必有浓烟重雾;或恶风,或阴晦,冬或大寒,夏或大热;或有日月薄蚀之变。 必非风和日丽,天晴月皎之候。 雨而遇福;为电为虹。 卦得雨兆,子孙亦动者,非有闪电,则有彩虹。 盖子孙主彩色。 虹与电,亦有其象,故以类而推之。 若执定日月霞彩,则胶柱而调瑟也。 应值子孙,碧落无瑕疵(3)之半点; 凡遇晴卦,应临子孙动者,其日必然皎洁。 或财临应动,化出子孙亦然。 盖应为天,子孙为清光皎洁之神。 故也。 世临土鬼,黄沙多散漫于千村。 晴卦中,世临土鬼发动,或土鬼动来冲克世身者,乃是沙落天也;兄弟化出土鬼亦然。 秋冬见之,多主阴晦。 或从子孙化出,当有云奔铁骑之象。 三合成财,问雨那堪入卦; 卦有三合成局,依五类推之。 如成财局,有霞彩;成鬼局,有雷电类。 如久晴占雨,卦遇三合财局,必然无雨。 久雨占晴,卦遇三合父局,亦主不晴。 如五月甲申日占晴,得随之咸卦。 辰子两爻俱动,与日辰申字,正合成父局,雨果不止。 五乡连父、求晴怪杀临空。 五乡:财官父兄子也。 五类中,唯父母为雨。 此爻空亡,或休囚不动,雨未可望。 若遇动爻,化出父母,则主有雨;化出财爻,则主晴也。 财化鬼,阴晴未定; 财主晴明,鬼主阴晦。 故遇财化鬼,或鬼化财,或鬼财皆动,必主阴晴未定。 或先阴后晴,先晴后阴之象。 卦无子孙,财反助鬼,必不晴也。 父化兄,风雨靡常。 父主雨,兄主风。 两爻相化,或俱发动,皆主风雨交作。 凡论先后,当以动者为先,变者为后。 俱动,则以旺者为先,衰者为后。 或曰:旺多衰少。 母化子孙,雨后长虹垂蟚蝬(4);弟连福德,云中明月出蟾蜍(5)。 日月虹霓(6),皆属子孙。 若遇父爻化出,必然雨后虹见;兄爻化出,则云中漏日。 冬月兄化子,是雪片随风;夏秋,是风卷晴云。 属阴,则风清月朗;三春属阳,则风和日暖也。 父旺财衰,而兄动化子,当推云中闪电。 更宜细究。 父持月建,必然阴雨连旬; 卦中六亲。 皆不宜临月建,唯子孙一爻遇之为吉。 其他如父临之,必主久雨;财临之,必主久晴。 临父化水则潦(7),临财化火则旱。 非水火而刑克世爻亦然。 兄坐长生,拟定狂风累日。 长生之神,凡事从发萌之始,直至帝旺,然后衰死。 故遇长生,卒难止息。 如父逢之,雨必连朝;兄逢之,风必累日;官逢之,阴云不散;财逢之,雨未可望;须至墓绝日,然后雨可止、风可息、云可开、阴可霁(8)也。 化出亦然。 父财无助,旱潦有常; 官鬼空伏,父母无气,而财爻旺动者,必旱;子孙空伏,妻财无气,而父爻旺动者,必潦。 凡遇此象,最怕日月动爻,又来生扶合并,则潦必至浸没;旱必至枯槁。 如父财二爻,虽或旺动,却有制伏,或居死墓绝地,又无扶助者,虽旱有日,虽潦有时,必不为害。 福德带刑,日月必蚀。 子孙带刑,动化鬼;或官鬼动来刑害,或父带螣蛇来克,皆主日月有蚀。 阳爻日,阴爻月。 如八月庚申日,予卜中秋月,得家人之观卦,果应大雨。 雨嫌妻位之逢冲, 占雨要财爻静。 若被日辰冲动,父母暗伤,雨未可望。 父或发动,雨亦不多;不然当日必无雨。 至财爻墓绝日,方可有雨也。 若父爻安静,逢冲则有雨。 晴利父爻之入墓。 墓主晦滞。 父爻动入,即是雨意,终不沾濡。 财爻动入,亦是阴晴气候,入墓亦然。 如五月丁丑日,占晴,得屯之无妄卦。 父母虽动,然坐在墓爻,果应晴而阴滞也。 子伏财飞,檐下曝夫犹抑郁; 大抵占晴,以财为主。 若徒有财而无子孙,或居空地而又变弱,此日有阴晴之象。 盖财爻但主晴,不主日。 得子孙出现不空,或发动,或旺相,或遇生扶,或逢冲并,然后有日。 况无子孙,则财绝生意。 官鬼专权,必非久晴之兆也。 父衰官旺,门前行客尚趑趄。 占雨以父为主。 休囚死绝,便不可望。 若得官爻当权旺动,生扶父母,亦主有雨。 但忌父居空地,或在日辰制伏之乡,仍为无雨。 然亦必有湿云载雨,凝滞不散之象。 福合应爻木动交,而游丝漫野; 子孙乃旷达之神。 若临木动合应,或在应上生合世身,必是风和日暖、游丝荡飏(9)之天也。 夏月熏风解愠,秋月风清月朗,冬月玉屑呈祥。 属水,可言露珠。 鬼冲身位金星会,而阴雾迷空。 卦晴。 而鬼临金水爻,动来冲克世身,或临卦身冲克应爻,或就临应上发动,皆主有浓烟重雾,蔽塞郊野之象。 父母动则主雷鸣,非烟雾也。 卦值暗冲,虽空有望; 占雨,怕父空;占晴,怕财空。 二者皆无成望。 若日辰冲之,则冲空不空,过此一日,自有成望。 欲定日期,亦以冲日、冲时断之。 爻逢合住,纵动无功。 父动有雨,财动须晴,理固然也。 若被日辰动爻合之,名合住;虽动,亦依静看。 合住财爻,不晴;合住父爻,不雨。 大概是密云不雨之象。 辛丑秋,予寓江东欲返,值飓风大作,丁亥日,卜得困之震卦。 兄弟父母俱动,合住应爻,果当日辰时止息。 合父鬼冲开,有雷则雨; 父母合住,本主不雨。 若遇鬼动,冲破合住,当主将雨未雨,必待雷震,而后有雨也。 冲爻是弟,发风则雨;冲爻是子,闪电则雨。 日辰冲克同断也。 合财兄克破,无风不晴。 财爻合住,本不晴明。 若得卦有兄动克破合爻,或日辰是兄,冲克破之,则必待风起,然后晴;无风则不晴也。 如辛未日占晴,得损之小畜卦。 财被合住,喜得日辰带兄,冲破合爻,果应发风而晴也。 坎巽互交,此日雪花飞六出; 八卦属象:乾为天,为晴;坤为地,为阴;坎为水,为雨雪冰雹;离为太阳,霞电;艮为云;震为雷;巽为风;兑则星月、雾露类也。 若冬月卜卦,遇坎化巽,或巽变坎,必有风雪飘扬之象。 若父兄交变,而子孙兼动者,亦然。 若父动而子化子,则是雪月交辉之象也。 阴阳各半,今朝霖雨慰三农。 雨乃阴阳之象,郁结而成。 故古人有"阴阳和,而后雨泽降"之说。 凡占天时,得阴阳相半之卦,必然有雨。 然亦必须将财父兼看。 纯阳卦安静,占雨不雨,占晴必晴,动则主雨。 纯阴卦安静,占晴不晴,占雨必雨,动则主晴。 盖阳动则变阴,阴动则变阳。 故也。 纯阴卦,动出父爻,终有雨;纯阳卦,动出财爻,终晴。 兄弟木兴系巽风,而冯夷(10)何其肆恶; 占天,遇兄弟属木在巽宫,乘旺动来刑克世爻,当有飓风之患。 更与父爻同发,必成风雨。 若化官,定然伤物。 化出水,风雨兼作。 化出火土,惟云耳。 妻财火动属乾阳,而旱魃(11)胡尔行凶。 财临火动,或从火化,或化火爻,或变入乾卦;而又遇月建、日辰、动爻生扶合助者,必主大旱。 若六爻无水,父母死绝,或父与水爻在空,而财福当权旺动亦是。 六龙御天,只为蛇兴震卦; 震卦又为龙象。 若有青龙鰧蛇,在此宫动者,必有龙现。 虽非龙蛇,而在辰巳爻上旺动者,亦主有龙。 从父化出,先雨后龙现;化出父爻,先龙后雨;父爻安静,或空伏,龙虽现而无雨。 化财亦然。 若蛇龙辰巳等爻,临鬼动者,非龙,乃电掣金蛇也。 五雷驱电,盖缘鬼发离宫。 电,雷之光也。 有声曰雷,无声曰电。 若鬼在离宫动,当以五雷驱电断之。 盖离有彩色之象。 故也。 火鬼亦然。 金化火,火化金,雷电交作。 凡鬼爻旺相,雷声必烈;休囚,其雷稍轻;克世临金,或带自刑,虽不旺相,声亦惊骇。 属土无气,隐隐轻雷也。 《金锁玄关》及《卜易玄机》,以鬼临金火,皆作电断。 愚谓:金乃有声之象,火则然矣,金何理乎?故不敢取。 土星依父,云行雨施之天;木德扶身,日暖风和之景。 土主云,父主雨。 故土临父动,有云行雨施之象。 木主风,财主晴。 故木临财动,有日暖风和之景。 变化者亦然。 多雾多烟,爻上财官皆动。 财动本晴。 若鬼爻亦动,或日辰带鬼,持克世爻,必先有烟雾而后开晴也。 官旺财衰,大雾重如细雨;鬼衰财旺,烟迷少顷开晴。 身值同人,虽晴而日轮含耀;世持福德,纵雨而雷鼓藏声。 凡卜天时,被世爻所克者,必无此象。 如兄弟持世,则克财爻;财若旺相,亦非皎洁天气。 子孙持世,则克官鬼;官若发动,虽雨必无雷声。 他仿此。 世若安静,或落空亡,皆勿断。 被日辰克制者,其象必然。 父空财伏,须究辅爻; 占雨:父为主,鬼为辅;占晴:财为主,子为辅。 若财父皆空,或俱不出现,或一空一伏,则雨晴难定;须究辅爻衰旺动静,庶可推决。 如鬼爻旺动,日月动爻又来生合,亦主有雨。 子孙旺动,鬼爻墓绝,亦主晴。 或官与子俱静,则有日辰生合冲并者为急。 如五月甲戌日,久晴占雨,得屯卦。 财不出现,父爻衰空,同是雨晴难定之象。 喜得日辰冲并,卦中土鬼暗动,果应有雨。 但鬼临土爻克水,所以雨亦不多矣。 克日取期,当明占法。 占雨,看父爻;占晴,看财爻;占风,看兄爻。 久晴占雨:父爻衰弱,生旺日有;父爻安静,冲动日有;父若发动,合值日有;月建是财,出月断之;卦无父母,财爻墓绝日有。 久雨占晴:财爻衰弱,生旺日止;日辰是财,当日即止;卦无财爻,父母墓绝日止;月建是父,出月止;日辰是父,财虽有气,当日必不能止也。 若衰爻遇有扶起者,即以扶爻断之。 如占一日阴晴,当以时刻取期也。 要尽其详,别阴阳而分昼夜; 阴阳之分,当以卦宫取,勿以爻象论。 阳以昼言,阴以夜言。 或曰:外卦阳爻,以上午断;内卦阳爻,以下午断;外卦阴爻,以上半夜断;内卦阴爻,以下半夜断。 又阳化阴,昼兴夜作;阴化阳,夜兴昼作。 又曰:阳宫阳爻,午前推之;阳宫阴爻,午后推之。 阴宫仿此。 欲推其细,明衰旺以定重轻。 衰旺以四时言,旺则重,衰则轻也。 有气而又临生旺之地者愈甚,无气而又临墓绝之地者尤微。 旺变衰,先重后轻;衰变旺,先轻后重也。 能穷易道之精微,自与天机而吻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