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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笃相法》卷十下篇如右纹破而左不破。 主惊恐。 而有小损失。 则更轻一层而应之。 其重者。 不过内无辅助。 外有遗患耳。 此地有黄明紫润之色。 主进偏浮财。 交际财。 以及合谋而有利益。 如有青浮腻滑。 主遗累损失。 牵制无功。 谋略无效。 如有红黑赤黯之色。 皆主损失。 及义不容辞六亲之患。 原名兰台廷尉。 今更名曰宝屏。 一为仓库之意。 一为保障之义而名之也。 十七.两颧骨原名国印。 又名东西岳。 内属三焦之连带系。 古人则谓三焦有名无质。 不过分上中下之义耳。 果如此说。 何不谓上段中段下段。 又何得以三焦。 名之耶。 余考新法。 及解剖学。 谓脏腑中有连网油一物。 上补正气之不足。 下逐浊秽之有余。 其关系之重要。 与古人之论三焦相等。 大体三焦。 即连网油之别名。 唐宗海证实为三焦也。 而在大小肠之上。 曲折以掩护各脏也。 其地位以高耸上插为权重。 而贵名之事业非常。 即国家之屏藩也。 以抵小陷弱。 主平常而不贵。 其才智能为皆不足也。 如隆大而地位不近目尾。 此为假权。 多应优伶界中人也。 如泪堂下插而破颧骨主患神经病而减智识。 此地如有黄紫明润之气色。 主进权禄而升迁。 获功进职也。 如有青浮滑腻之气色。 主謪贬去权。 忧愁惊恐。 常人亦主障碍损失。 冷退破财。 如有黑赤红滞之气色。 主危险死亡。 牢狱枷锁。 轻亦主孝服刑伤。 大破败之惊恐也。 如红绦浮光。 则为酒湿痣漏之病。 如红艳浮光。 则为情欲劳伤之疾。 原名国印。 今更名曰屏藩。 即为国家屏藩重镇而名之也。 十八.听宫之后有突肉高起。 是为命门。 内属大肾之正系。 医家则为颊车穴。 又为听宫穴。 余考此部。 为先天之正脉。 即人之气息脉络。 资生于肾也。 故数学起推以坎卦。 天一生水故也。 余考命门不起者。 必死于十二岁以前。 万无能过童年而成立。 古人谓三十而立。 如命门稍起者。 必死于三十六岁以前。 万无能过眼运。 凡享寿能至六十以上。 或享大寿。 其命门必高起长突。 高过耳栏也。 余屡试之皆不妄。 故命门现黑滞如湿地之灰者。 虽不病之人。 亦主暴病而死。 久病者。 则为死期至。 盖肾气已绝故也。 此地有动脉可诊。 其脉停而不动。 其人不死。 盖肾脉已尽故也。 其内下陷者不死。 盖肾窍闭塞。 肾络脱绝故也。 如有红赤滑腻各色。 则为流连之病厄。 关于肾火上浮。 肾水上泛。 肾脉亏损。 肾络凝滞之等类。 如有青而浮光。 主有忧愁不遂。 情欲相思之疾厄。 如有黄紫明润之气色。 则身体强健。 精神充足。 而无病苦也。 今依原名命门。 即性命关键之义也。 十九.耳珠原名耳轮。 又号智珠。 内属肾络连脊之连带系。 即医书之由大椎而下。 为第十四节背脊之阳关穴。 君相二火之出脉是也。 其地以大而圆厚如珠者为佳。 主聪明而智慧。 慈良而厚禄。 以圆珠者为贵。 以贴肉者为富。 其地如短促薄小。 皆为初年不吉。 愚拙而少禄也。 此地如有纹冲破。 主刑弟兄姊妹于十四岁以前。 如有黑病。 主聪明异常。 但多水惊之灾。 耳珠朝口者主贵。 而享百世之盛名。 甘罗与太公。 均有此格也。 其发达之早迟。 则又以各部参考为定论。 故麻衣有明珠朝海。 食禄万钟之句也。 故厚圆如珠者。 主多才善辩。 天姿英敏。 而有慧根。 衣禄丰足。 而为贵裔。 圆坠而直下者。 主明敏而偏傲。 任性恃才。 薄削者。 愚而无记忆力。 方轮者。 诚厚而无机心。 如有赤黑惨黯之色。 均主沉疴宿疾。 如耳轮乾枯者。 其人将死。 肾系不通也。 其地以黄明红活之色。 为正气之强健也。 原名耳轮。 今更名曰明珠。 即肾系之灵根关系。 而尊贵以名之也。 二十.人中原名沟洫之地。 通达四渎之区。 是为交通之官。 内属胃腑之正系。 故医学云。 胃为仓廪之官。 停聚之所。 承上通下之部位。 非人中别无重要部位相合。 余考医学。 有以兰台廷尉。 而属胃络。 又有以法令而属胃络。 此二者均不合法。 亦不合理。 按人之后天形质。 资生于胃土。 其脉络亦发于胃腑也。 故人之将死。 其人中必缩短。 或青黑黯滞之气色也。 盖后天胃土之脉气已脱绝。 其人无救。 是为铁证也。 故其部位关系子女。 又关系寿数。 如其地深洫而长。 主多子女。 而有寿徵也。 如上窄下宽者。 先得女星成立。 而后得子星也。 如下窄上宽者。 主先得子星成立。 而后得女星也。 如有直纹主刑子。 如有横纹主克女。 如有十字纹主刑克子女。 而孤绝也。 如人中平满。 沟洫不通。 主刑子女。 如人中短促上掀。 主不寿而多是非。 其地以黄明紫润。 为胃气强健而无病苦。 如有青浮滑腻之气色。 主气痛病。 以及土不制水。 而上泛为痰饮也。 女子则为月经之痛疾。 崩带之症瑕也。 如有赤红之气色。 主瘟热之病。 如有黯暗枯惨之气色。 主死亡之病。 胃气绝脱。 而谷气已尽也。 原名人中。 今更名曰宝仓。 即宝贵之仓廪而名之也。 廿一.口为水星。 而有上下唇之别。 内属丹田之正系。 亦属丹田之连带系。 而属脐口之通过系也。 上唇则为气海之外表。 下唇则为血海之外表。 余考人有病疾。 每现于两唇之上。 故男子有通称气海之说。 关乎人之真气。 即天一生水之义。 每有气弱上下不交。 呃逆上噎。 则其唇必惨黯不鲜也。 女子有通称血海之说。 关乎其血轮。 即地六成之义也。 每有血弱凝滞疼痛。 疤块症瑕。 则其唇必白枯不华而无生育。 及不寿也。 故女界短片胭脂涂唇。 盖表示血轮充足无病。 而有生育也。 其地以厚匀阔收。 为享受厚禄而贵名也。 如成口字形。 或角弓形。 或仰月形。 或一字形。 皆主大贵。 如薄尖不匀不收。 主劳碌。 而衣食不足。 如两角下反。 主凶危死亡也。 如上唇薄削有纹。 或曲痕。 主胃病之噎疾。 胀瞒之哽病。 下唇薄削有纹。 或曲痕。 主肾病之腰痛。 阳萎之痰饮。 以此二者考之。 则上属胃之连带。 下属肾之连带。 而为铁证也。 医家则有属脾属心之说。 皆不知根据何种之法也。 故以唇红如涂昧者为吉。 其人禄厚而有寿也。 原名水星。 今更名曰北海。 即以其地居北如海而名之也。 廿二.两口角为食禄二仓。 相法之原名也。 内属大小肠之应证系。 左为大肠之正部。 右为小肠之正部。 其地属水。 如长江之下流而入海。 余考各部现黄明之气皆吉。 独两口角有黄明之气色不吉。 而反主沉疴之久病。 或主临时之时疾。 如黄气浮枯者。 其病灾尤重也。 但于春夏秋三时。 虽病不危。 惟于冬令现黄气浮枯。 其人必死亡。 按两口角属水。 冬令亦为水令。 黄色属土。 黄而浮枯。 则为不正之土。 土能克水。 其克部位。 已为不吉。 而病灾矣。 又克时令。 故为死亡之厄。 凡温热之病。 大小便闭塞。 两口角必焦烂脱皮。 此为大小肠之铁证。 又口角有黑黯赤红之气色。 主疾厄肠瘫。 及脱肛之例。 如无此病者。 主水上之惊灾也。 此为大小肠铁证之二。 原名食禄二仓。 今从旧名命符也。 廿三.承浆在口之下。 有陷处生须之地。 内属膀胱之通过系。 而女子则属子宫之应证系。 按承者。 承上之义也。 浆者。 浊水之义也。 水之浊者。 当然沉下。 故为膀胱之不宜矣。 凡男子则为膀胱。 女子则为子宫。 此地以丰平拱突为吉。 主晚年有厚福。 子孙有发达。 其部位接近地库故也。 此地坑陷削薄。 则主晚年衣禄不足。 子孙平常。 如其纹痕平过。 则无水上之惊恐。 如其纹痕下反。 则需多水上之惊灾。 余考承浆无须之人。 则阳物之肾囊。 其毛必稀而柔。 一为不树。 此为内属膀胱之铁证第一。 余考人患花柳疡痗等毒之病。 及鱼口白浊之淋症。 其承浆必现赤黑之气斑如朵云。 或为各色之杂花。 如朵云。 此为内属膀胱之铁证第二。 此地如有黄明紫润之气色。 则利船行。 而无水惊之灾。 如有黑惨之气色。 主船行落水而死亡。 或为酒醉而暴死。 如有黯滞浮腻之气色。 主水惊而不至危。 或为船行之损失。 或为邪行之疾厄。 或为子女之灾疾。 或为子女之遗累。 又因其人才智事实。 而断之可也。 原名承浆。 今更名曰生化关。 因其为肾水膀胱之义。 而属子女之部以名之也。 廿四.两腮方突之处。 原名奴仆宫。 相学又名曰腮颐之部。 内属谷道肛门之应证系。 为奴仆下人之专部。 故前章有下府。 即下人之辅助也。 为各部之最下点。 此地以方突敦厚为吉。 应得忠诚之奴仆为用。 如削陷而弱。 即得奸狡之奴仆。 以相欺诈也。 如有黄明紫润之气色。 主奴仆下人有功。 其操作尽职。 如有青浮滑腻之气色。 则主奴仆下人。 不忠不动。 而不可用也。 如有红赤躁绦之气色。 主奴仆官讼是非。 轻者主脱肛便血之疾。 如有黑黯惨色。 主奴仆横祸凶死。 以及奴仆拐骗私逃走失。 或死牛马六畜之例。 余考患花柳病之最重者。 腮骨先陷。 鼻梁后断。 此为谷道之铁证。 于医学相学。 均有补益。 兹特录之。 原名奴仆宫。 今更名曰浊关。 以其部位最低下而名之也。 公笃曰。 上列二十四部位。 系余历年经验。 又经多书考证。 以及事实应验不妄。 方选取录之。 按此二十四部。 有从古人之昼选出。 而加注明者。 有出新学之书摘录。 而考究以证实者。 故分其正当之总系。 或为连带系。 又分其两经之应系。 或为通过系。 其中有利害关系。 同气相应。 异脉相通。 是为分经别络之重要点。 故医家第一注重望字。 次则注重闻字。 盖望其气色。 如其病之轻重。 察其部位。 如其病之脏俯。 于相学固为正当之要法。 于医学。 亦不无小补也。 其部位之名称。 与古部位不同者十之七。 有合古部位者十之三。 非敢菲薄前人。 盖余昼在求事实应征。 不在虚浮表面。 以合其意义。 而更改之耳。 新修考正部位第二图气色摘录详解公笃曰。 上列部位。 为余考正而命名。 分经别络。 以证实某轻重关系。 再分其气色。 自然明白其事实。 又因其人程度如何。 身分如何。 强弱虚实又如何。 而判断其吉凶之轻重。 以及其利益大小。 其损失大小。 此为合法之活法也。 余据医学数学丹经。 合并而摘录之。 其青色为肝。 赤色为心。 白色为肺。 黄色为脾。 黑色为肾。 此为五色之合五脏大关系也。 又云肝属筋络。 心属血脉。 肺属皮毛。 脾属肉腠。 肾属骨髓。 此五脏之分类而生化也。 又云筋络属肝木。 血脉属心火。 皮毛属肺金。 肉腠属脾土。 骨髓属肾水。 此五脏之合五行气化也。 又云肝木性直其味酸。 怒气过余则伤之。 心火性温其味辣。 喜笑过余则伤之。 肺金性坚其味辛。 忧郁过余则伤之。 脾土性厚其味甘。 思虑过余则伤之。 肾水性柔其味减。 恐惧过余则伤之。 此五脏之配五性。 合五行之变五伤。 而为自然之至理也。 余考青色为春令之正色。 其青而明润。 如翠雀之羽毛。 此为青之正色。 虽在重病时间。 亦无妨碍。 而不至危也。 如其青而沾腻。 似秋草之露滋。 此为青之不正色。 虽不病亦病。 而久病必死。 此肝气已脱而将绝故也。 黄色为土令之正色。 四时各占一月。 即三六九全月属土。 黄而润泽。 如螃蟹之腹玄者。 此为黄之正色。 虽在久病时间。 亦无妨碍。 而不至危也。 如黄而黯滞。 似枳实之枯凝。 此为黄之不正色。 虽不痛亦病。 而久病必危。 此脾脉已脱而将绝故也。 黑色为冬令之正色。 其黑而明润。 如乌鸦之翎羽。 此为黑之正色。 虽久病不危。 如其黑而惨滞。 加地灰之浸湿者。 此为黑之不正色。 虽不痛亦病。 而久病者必死。 此肾气已脱而将尽故也。 自色为秋令之正色。 其白而莹洁。 如美玉之宝光。 此为白之正色。 虽久病时间。 亦无妨碍。 而不至危也。 其自而枯惨。 如枯骨之黯淡。 此为白之不正色。 虽不痛亦病。 而久病者必死。 此肺气已脱而将绝故也。 红色为夏令之正色。 其红而鲜明。 如炭火之燃烧者。 是为暴病骤发之湿热症。 或为反阳症。 其愈亦速。 而不至危也。 如红而赤黯。 如病猪之发痧血者。 虽不病亦病。 久病者必死。 此为红之不正色。 其心脉发泄已尽而将绝。 君相之火浮出不收故也。 按五色合五行。 而应五脏之五气也。 然各部位。 均能发现青黄白红黑之气色。 可见其各种气色。 发于先天而不发于五脏也。 持监者。 当以何部位为何种五行之气。 何时令中发现何气色。 或生或克。 以是其吉凶也。 大体以克时令。 又克部位者。 为最凶。 不克时令。 而克部位者。 次凶。 克时令而不克部位者。 又次凶也。 其相同相生者。 皆无害也。 当从类推而判断之可也。 故为吉凶祸福之朕兆。 不是单应病厄而已矣。 余考医书评论。 拘泥者多。 而无活法。 又无如是之详。 此为余增补过半。 并且单论五脏。 而未言及六腑也。 岂心肝脾肺肾之五脉脱绝。 方能死人。 其胃气绝。 胆气绝。 三焦膀胱绝。 大肠小肠绝。 而不至死耶。 此为数千年遗恨。 余考究十余年。 始得各项证据。 及上论各气色发于先天。 各色均可死亡。 但以其人之五形。 属何种。 其发现之时间为何时。 故云。 五脏六腑。 均有脱绝之脉气。 兹特绘专图。 而详言疾厄之应征。 以免混淆故也。 其图如右。 其详论附之于后。 以待后之高明。 评论其然欺否欺。 疾厄通论详解新修考正疾厄第三总图公笃曰。 上列之图。 为疾厄全图。 而专论疾厄者。 此为新修改正。 而加之以经验。 及十余年苦心始成。 凡由气化所生之病。 外发现于面部之部位。 内根据五脏六腑之经络。 则分内因之病。 与外因之病也。 按内因之病。 为酒色财气之七情所伤。 因喜怒哀惧爱恶欲而发也。 外因之病。 为天地不正之六气所感。 因风寒暑湿燥火而发也。 凡有疾厄。 皆现于部位之气色。 惟外部血光伤痕之症。 于稽考不详。 至于疮疥花柳痘疹。 于部位亦有所关系也。 此气色为先天之动机。 因气化而内外相应也。 兹分三种。 其第一为危险之疾厄。 可以至死亡之症。 其第二为常度之宿疾。 可以至流连之症。 其第三为临时之疾厄。 而暂时不久。 即可全愈。 此为疾厄之三大纲也。 如第一之死亡病。 即祖脉。 祖气。 灵合。 前卫。 天门。 命门。 交关。 宝仓。 命符。 天真。 命官之十一部位是也。 如流连之第二病厄。 即后卫。 命关。 辅弼。 机枢。 三阴。 中勾陈。 下勾陈。 宝阙。 气海。 血海。 屏藩。 浊阙之十二部位是也。 如第三之暂时病厄。 即上勾陈。 玄武。 宝屏。 生化关之四部位是也。 至于飞灾奇祸。 立见死亡之危灾。 另有危险专图说明。 此篇专论疾厄。 逐一详解。 以便阅者醒眼。 而容易了解。 如未经考正者。 一并删除。 或有疑案不明者。 另有标点。 阅者注意。 以免混淆。 而无一定把握也。 余非故意毁谤前人。 盖增补其不足。 皆从事实之研究。 证据之确实。 为一定之规则。 而可用也。 疾厄死亡类详解一.祖脉即内属十二层楼。 为大脑督脉之通过系。 上至发际。 下至天庭。 为上停之正部。 其地外属于脑海之督脉。 内属咽喉之气管。 而为内因之本病。 关乎七情之伤。 而应神经病。 如有黄明紫润之气色。 其人神经清而无伤。 正气充足。 加以事实顺遂。 家庭平安。 如有黑黯枯滞之气色。 其人环境恶劣。 事业失败。 忧愁郁结。 正气损伤。 此死期将至。 如黑黯枯滞。 下至印堂者死。 如发现白惨之浸色。 主刑伤人丁。 悲伤过度。 郁结烦乱。 而为大疾厄。 如发现红赤如火烧之气色。 主官非牢狱。 气愤不平。 主沉疴宿疾。 拖延而死。 如发现黑惨加尘点之气。 或赤惨如朵云之气。 皆名杂花。 几色凝结于一部。 其人神经损伤。 失其常度。 而应癞狂昏债。 失聪减智之病也。 二.祖气内应乳部之相通系。 某地在鬓发之曲突处。 两额角之间也。 上至发际。 下至边城。 为左右干部之侧。 是为内因外因之病。 盖内因主忧愁之远谋。 利害之顾忌。 以成其疾。 外因主六淫之瘟疫以为病。 某地发现黄明紫润之气色。 其人境遇亨吉。 事实顺利。 流通之财日增。 喜因之信常至。 故心和气平。 身强祈安。 而无病苦。 如发现青浮滑腻之气色。 其人有外务之障碍发生。 远因之忧愁消息。 主失眠惊悸之疾。 如发现黑黯惨滞之气色。 主刑父母之孝服。 或刑重要人丁。 先有冷退之消耗。 而转成内因征忡之疾。 如横过印堂。 亦为因此项事实而病死。 或为误于药饵而死。 如发现黑黯惨滞。 而加浮腻之光。 此为临时发生之瘟疫暴病而死。 如浮光一线。 窄而不宽。 尚不至危。 不过反覆久病耳。 三.灵合即原名印堂。 在两眉相对之中心。 内属心脏之正系。 五行属火。 是为全面之君主。 故上篇命之曰元首。 如现紫润之气色为正色。 主大吉而见喜庆。 如发现黄明之气色亦为正色。 主次吉而进财禄。 如儿红赤之气色。 则为危险之事实。 立见死亡之灾厄。 及有因失败而自隘自刎。 如发现青腻浮滑之气色。 主隐忧之病症。 因损失而动气质。 如发现黑黯枯滞之气色。 是为水来克火。 主大病灾。 而至不治之症。 其人虽无病。 如发现黑惨枯滞之气色。 亦主死亡不治之症。 或为飞灾横祸。 牢狱枷锁之例。 又因其灾祸悲愤交集伤神而死。 此为重要之第一也。 四.前卫即由天庭起。 下至中正止。 在印堂之上。 属心包络之正系。 为外因之本病。 见胀瞒烦闷痞塞抽痛之例。 盖即心之华盖。 而与两脇之骨相交也。 有云心痛者非也。 盖即心包络之气痛也。 此地有黄明紫润之气色。 其人主进职得权。 常人主进财获利。 如现青浮滑腻之气色。 主烦闷呕吐之疾。 而有暖啧便噎之病。 如现黑惨黯滞之气色。 主瘟疫厉气之痛症加以损失顾忌。 气逆上冲。 则为不治而死。 如有红示之气色。 主温热上蒸。 抽筋痞塞。 而转风浮于外之疾。 则为危症不治之例。 次亦重病也。 五.天门即两额角之地。 上至边城。 下至眉棱。 上为乳部之通过系。 下为两腋之连带系。 是为外因之病。 而临时发生居多数。 盖男子则为阳明之机枢。 女子则为厥阴之机枢。 故传经不过。 必至死亡之灾厄。 此地有黄明紫润之气色。 主外库之财源颇丰。 流通之货物颇遂。 当然无病厄。 如现滑腻红赤之气色。 主病而不危。 以及有不满意之损失。 如现黑惨黯枯之气色。 则应瘟疫临时发生之暴病。 见抽筋拘弯。 闭窍气阻之例。 或为霍乱之症而死。 故麻衣有云。 三天黑暗。 病白天来。 言为六淫不正之气流行。 而患瘟疫之危症。 三天者。 即天庭与两天门也。 六.命门即听官之耳突也。 医学则为颊车之后。 内属大肾之正系。 盖其部位如耳之门。 不写先天之命根。 故曰命门也。 为内因病居多。 外因病居少。 此部为人寿徵之考验处。 再突高者。 其人必寿。 当至耋耄之年。 耳突低者。 其人寿弱。 当为三十以上。 五十以下。 加平而无耳突者。 其人不能成立。 古法则不能满三十岁而死。 余考刻下无耳突而平者。 难满十二岁而死。 可见先后之时代不同。 古今各异也。 按肾为先天之元气。 故应人之寿根也。 如其地有青黯而枯之气色。 则其人有酒色过度。 纵欲戕贼。 发现肾弱腰痛。 梦遗滑精之疾。 如发现红赤躁腻之气色。 则其人患情欲不遂之疾。 以及膀胱不化。 五淋白浊之疾。 如发现黑惨不润之气色。 是为肾绝之危症。 沉疴不治而死。 或为临时发生之脱阳暴厥而死。 此地以黄明白莹紫润各气色为吉。 是为肾气健全。 而无病苦也。 七.交关原名三阳。 即上眼皮之全部。 内为肝肺相连之连带系。 为内因外因之病。 其地半金半木。 而为上升下降之地。 几人忧思过度。 则伤其肺气。 而不下降为病。 盛怒过余。 则伤其肝气。 而不上升为病。 故发现黄明紫润之气色。 主喜庆。 及旺人丁于女之例。 如发现青润自莹之气色。 亦主平安而亨吉。 如发现红赤枯腻之气色。 主患噎气使塞。 咳嗽气紧之疾。 以及风泄于外。 火淫于内之病。 如发现黑惨之气色。 则为金气不下降。 木气不上升。 气机停滞。 血轮停止。 此为两绝之症。 故危而不治。 麻衣有云。 黑掩太阳。 卢医莫救。 即此交关之黑色也。 一主刑于女而动气质起病也。 八.宝仓原名人中。 即鼻准下之沟洫流通处。 内属胃腑之正系。 为外因之病。 其地为人之仓廪积聚之所。 谷气命根之源。 后天之脉。 资生于胃故也。 其部位多系痛症。 又多系腹部之疾。 如发现青滞枯腻之气色。 乃肝木克胃土也。 主患气痛痞胀。 上呕下痢。 湿气阻塞之疾。 亦能至危症不治也。 余每见女子有青滞枯腻之气色。 而有每月发生之痛经病。 及差前错后之无生育。 又有红崩白带之症瑕病。 轻则三年五年之拖延。 重则终身萎弱而至死也。 如发现黑黯尘滞之气色。 则为胃土不制水也。 而水气上泛。 便噎消瘦。 脚肿腰肿之类。 均属危症至死。 则又分何时令司事。 如冬之水令现黑滞气。 则病重而可救。 现青气堵滞则死。 虽无病亦临时大病而死。 此为人浮时症。 误于医药者亦多。 如奉之木令。 现青滞气则病重而可救。 现黑气黯滞则死。 虽无病亦临时大病而死。 此为赢弱病疾。 误于医药者尤多。 如豆之火令。 秋之金令。 发现青黑三色。 均为大病灾而有救。 不至危绝也。 此地以黄明紫润白莹为正色。 而无病苦也。 九.命符在两口角。 原名食禄二仓也。 内属大小肠之连带系。 亦为大小肠之应证系。 左为大肠。 右为小肠。 为外因之本病。 如发现青浮滑腻之气色。 主湿气凝滞少腹疼痛之疾。 如发现红燥焦枯赤绦之气色。 主患火结便血。 以及肠瘀肠痕之疾。 惟冬之水令。 现黄黯不润之气色。 应死亡不治之疾厄。 其大小肠已绝故也。 盖黄为土气。 其部位属水。 大小肠为河流通达之地。 土为阻塞克制之器。 即克其水星之部位。 又克其冬季之水令。 此为重克。 故可至死。 其春夏秋二时亦无危险。 不过疾灾流连时日而已。 如有黑惨之气色。 亦主大病厄。 而春夏二令。 可危亡不治。 秋冬二令可救。 而病灾延长耳。 十.天真即两眼之鸟珠。 灵晶垣。 及瞳人。 此为子肾之通过系。 主内因之病居多。 外因之病居少。 一为命门之真火。 一为膀胱之真气。 即医家谓之为君相二火是也。 有气无质。 其部变幻不常。 为人之生死关键。 其中分四种。 第一日神脱。 其神含泪无光。 此为死亡之牒兆。 第二曰神退。 其乌珠段平日退进一层。 此为死亡之证据。 其三日神定。 其神呆滞而模糊怒视。 此为死亡之应征。 其四日神变。 其神忽变而反常度。 此为死亡之现象。 按此四者均细微。 而不容易辨认。 非仔细研究。 则不能分出细则。 盖反常而异于平日之形式。 方为确实也。 其中又分三则。 其一为久病之眼神。 其二为暂病之眼神。 其三为末病之眼神。 如发生上列四项。 皆为死亡之灾厄。 其部为先天之机枢故也。 是为死亡之重要部位。 其细则详载于危险篇中。 十一.命宫即印堂之下。 山根之上为肾络。 督脉之通过系。 为正肋少肋交聚之地。 为亶中与膈膜两交之应证系。 主先天之遗留病。 凡父母有何种疾病。 则子女继受何种疾病也。 半为内因之遗传病。 半为外因之肾气病。 如真火衰弱。 而不蒸化。 如膀胱无力。 而不传送。 应有遗精泄气之先天病。 又有脾土不充。 清浊不别。 胆气不化。 运输不力。 应有痞塞疱块之后天病。 故小儿遗溺之肾气不足。 则有青筋暴露横于命宫。 否则有肾气痛之病。 成年。 湿气之凝聚为灾。 则有黯滞浮露于命宫。 如有黑而枯色。 赤而惨色。 皆为死亡不治之病。 或为纵欲之亡阳。 又有二十岁以上。 三十岁以下之水火两脱而死。 此等危症。 医家多以年壮而偏重之。 以致死亡不救他。 不论已病末病。 皆一体而论之可也。 如有青浮滑腻之气色。 则有忧思疑虑。 失眠伤阴之病。 命宫皆以黄明紫润白莹之气色。 方为平安无病苦也。 疾厄流连类详解一.亶中即山根之地。 更名为后卫。 即印堂之护卫也。 在两目相对之中心点。 为亶中胸膈之正系。 亦为肾肺之通过系。 为外因之本病。 亦为遗留之病。 其地气多血少。 发现之气色多凝滞。 不容易散尽。 如有虚弱之病。 则有青暗而滞之气色。 发现于后卫。 如有惊癵之病。 则有青黑夹杂之气色。 发现于后衙。 如其地有赤红之气色。 则有肾火上浮。 以及家庭失火。 而受回禄之灾。 因之而发生气火相攻之病。 如有浮腻之光。 则有先天不充。 酒色不节。 元神损伤之病。 一主病减而不痊愈。 一主病痊而不除根。 一主时痊时发。 或久病或暂病。 皆为定根之病。 日积月累之例。 有病根而不知者尚多也。 二.命关原名年寿。 在鼻梁之中段。 内属胆部之正系。 应外因本病居多。 亦有并病之根。 是为谷气消化之处。 凡人之饮食强健。 消化能力。 必藉胆腑之火力水力。 而后强健身体。 故关于饮食停聚。 闭塞痞胀。 湿凝不化之各类。 皆以此为专部。 故名曰疾厄宫。 古人则谓脾化饮食。 胃纳饮食之说。 余者之皆非。 按脾为煽动机。 分别清浊之脏也。 胃为仓廪地。 停屯转输之腑也。 故水气谷气之糟柏。 皆积聚于胃中。 经胆汁之水火力而溶化之。 方经脾之煽动力。 而清者运输入小肠。 浊者运输入大肠。 其果真消化力。 则为胆水之溶化。 胆火之蒸化。 然后清浊分焉。 其清者清而浊者浊。 又用脾力之分别。 胃力之运输。 以出之。 故人死以后之胆汁。 尚能溶化五金。 每一人胆。 可化双毫贰枚。 故命关力量与关系均重。 其气色又十分明显。 相学家则认为疾厄专部。 按一饮一食。 为人生之日用常度。 皆藉胆腑之大力也。 其地以黄明紫润。 为健全之身体。 故麻衣有年寿黄明。 一岁平安之句。 如发现青浮滑腻之气色。 则为饮食停滞。 痞瞒烦胀之疾厄。 如发现红赤之气色。 主回禄之火灾。 亦主火淫于内。 风泄于外之疾。 如发现黑惨黯滞之气色。 则为疤块呕扼。 哽噎气痛。 土不制水。 水气上泛之疾。 盖因胆汁不蒸化。 脾机不煽动。 胃力不运输。 以致水火不济。 火土不生。 土水不化故也。 故胆弱不易复原。 胆病不易除尽。 但不至立死。 又不至大凶。 如有死亡之疾厄。 当以别部之气色参合。 单独命关则不至死亡也。 三.辅弼即两眉之部。 内应肺部之正系。 五行属金。 肺主皮毛故也。 又为内因本病。 肺主忧思故也。 故名华盖者。 秀丽薄嫩而名之也。 又为文采之官。 故以清秀柔细痚匀为合格。 以修长环曲为常度。 以高起有势有棱为奇品。 以肺主忧思。 凡人在满意遂心之时间。 则眉顺而润。 光彩焕发。 凡人在不满意不遂心之时间。 则眉焦乱而枯。 直立如草。 此其证据确实之处也。 凡有肺病。 则两眉直坚。 或逆枯纷纭。 凡人忧愁过度。 则伤肺叶。 而两眉杂乱枯焦。 应见咳嗽喘气。 嗳噫呃呕之疾。 如此部见病。 有终身不痊愈者。 有至八九年五六年二三年者不等。 肺柔而嫩。 故一时不能痊愈。 盖因短期不满其欲也。 四.机枢即两目之全部。 为肝脏之总系。 为内因之本病。 忧则伤肺。 怒则伤肝故也。 医家则有血气肉风火之五轮学说。 余考其意。 则象其形色而立名也。 凡人有气质不舒而动怒。 则神露眼圆而浮白。 又八脉系于肝肾。 当然属人之总机框。 故其部只可言肝病。 而连带肾病也。 凡有血丝暴露。 必现肝热之病。 血丝淫散而赤红。 甚则为火淫于内。 风泄于外之病。 凡现沉垢呆滞之翳影。 则为寒水下凝之寒症。 次为饮食动气之血凝。 其神懒定而无光。 则为营衙不交。 气滞不通之病。 眼神似愁似泪。 则为有谋不遂。 外邪乘之之病。 或为湿气凝聚之疾。 眼神似喜似笑。 则为妄念已动。 欲火烁之之病。 或为盛气冲动之疾。 眼神似仰而沉思。 则为危机潜伏。 而有邪行隐忧之病。 眼神似退而更深。 则为愤懑壅溃。 而有戕贼脱绝之病。 余考每有膀胱疝气之病。 两眼常闭而怯视。 其乌珠似黯惨而不灵动。 每有遗精滑精之病。 两眼神清如秋水。 其神似怯弱而浮散。 每有五淋白浊症。 眼神似疏懒而多定识。 又似淡愁而含愤急。 常喜启而少闭也。 此为机枢之应证。 各病之大概也。 五.三阴在两目之下。 原名卧蚕是也。 内属厥阴之通过系。 三阴以厥阴为枢纽故也。 又属肾部之连带系。 为内因病居多故也。 盖有心谋未遂。 顾忌日深。 隐忧日重。 惧怯为人所乘。 又不可明自表示。 是为悲愤交集之病。 如发现青腻浮光。 其人感触颇深。 欲火浮动。 应有腰痛膝酸之病。 如现青黑交集。 而加粉光之气色。 则有肾气上冲。 奔遯气痛之病。 又为淫欲过度。 阳浮阳萎之疾。 如发现青气中有赤红之点。 则为膀胱淋漓。 花柳下疳之病。 如发现青筋横露。 主子女死亡。 又因忧气成疾。 如发现青筋直露。 主死血统戚属。 及母族妻族之例。 又因遗累而成病。 左应男丁。 右应女丁。 其他气色则不应也。 六.中勾陈在山根之侧。 及眼角之侧。 有青筋潜伏处是也。 内属肺管之通过系。 属外因之本病。 乃四时六淫之不正气。 肺为太阴之脉络。 故其部有病。 则发现青黑色居多。 另分浮腻沉暗两种。 如黄白紫润各色。 皆无关系。 而平安居多。 大抵多应伤阴而阴亏血亏三种。 如发现青黑交集。 而有筋高露者。 则为神不守宅。 夜不静寐。 及寐后失眠而神游。 多惊恐之梦。 此为常度病。 一时不易复原也。 是为伤阴病。 如发现青筋浮腻之气色。 则亦神游多梦。 身轻魄动而如飞。 有奇思幻想之事实。 日有所思。 夜有所梦。 是为阴亏病。 如发现黑筋沉暗之气色。 则亦神游多梦。 有愤怒负气之事实。 及口角争斗。 与美人相交。 是为血亏病。 如有青黑交集之气色。 而无露筋。 是为荣衞不和。 血液枯而不荣筋络。 精枯而不润肢体也。 七.下勾陈在鼻梁中段。 年寿之两侧。 内属水土之连带系。 为六淫不正之气而病。 其部傍于胆腑之侧。 又连脾脏与膈膜之间。 为外因本病。 如有黄明紫润之气色。 则平安无病。 如有青浮滑腻之气色。 则有气喘湿气之病。 土不制水。 而发生邪使其正也。 如有红赤燥绦。 则为三消之痼疾。 混乱其轨也。 如有黑惨枯滞之气色。 则有痰饮痞瞒之疾。 邪气侵犯。 而失其权用也。 皆为饮料不查。 纵酒肥甘。 而种因也。 八.宝阙即准头之土星。 内属脾脏之正系。 为内因外因各病。 盖土喜润而忌燥。 润则能生万物。 燥则万物枯稿。 故于红赤之气色为最不利。 如红赤色又如缕丝。 则危险更重。 疾厄更危。 按重者。 主家败人亡。 轻者。 主破财疾厄。 又分三项。 其第一金形土形为最忌。 其破败较大。 第二水形为次忌。 其破败次之。 第三木形火形更次之。 其破败又更轻。 故红而鲜明者。 主肺病痰饮气逆咳嗽之病。 母病子亦病也。 如红而黯滞者。 三消病疾。 蛊胀虫疾之例。 如赤而润泽者。 主漏症痣疮。 便血主闭结之疾。 如赤而枯滞者。 则为肠痈肠疽。 肾痿精滑之疾。 如红而起血缕者。 如上例之疾病两倍童之。 如赤而起血缕者。 如上例之疾病两倍重之。 加多损人口。 损失财产。 牢狱枷锁。 则不应疾厄矣。 又如发现红赤血缕。 而无疾病损失。 又反发达。 此为发棺财运。 其人必死。 如有红赤气滞之色。 则以各项之事实。 而推论之可也。 此土燥火炎之大概。 万无发现此项红燥。 而不发现疾厄破败也。 故宝阙之气色。 其来也渐。 其事实之应也久。 故非一时可痊。 又非一时可过。 故例于流连疾厄之中。 如发现黑黯枯惨之气色。 亦损叔伯。 及连带之大破败。 而损失最重也。 亦可以因财产失败。 而刎颈自隘者。 此为余屡考不妄。 兹特详叙于此条中。 九.气海即口之上唇也。 男子通称气海。 以此为命根。 考查其强健衰弱之专部也。 内属丹田之正系。 为先天之本病。 亦应内因外因之各病也。 凡酒色过度。 戕贼身体者。 必先现于此部。 故相法以唇如涂朱者贵。 而有厚禄也。 即其精神强健。 才智充裕。 而不同于常人故也。 凡男女之气血弱者。 其唇必淡淡然而惨黯不华。 此为先天之不足。 后天之亏损。 久则成捞。 而为弱症之表现。 亦无生育而少子女也。 如其唇红如火喷。 又非真气充足。 乃看火相火上浮。 而为病厄之表现。 如唇焦皮破。 为气火上冲。 阴阳不交。 夜不安眠。 重则现喉痹白喉。 舌烂牙牀疼痛之例。 亦一时不能拔除病根。 而有时痊时发之兆。 十.血海即口之下唇。 女子通称血海。 以此为命恨。 内属关元之正系。 为先天本病。 亦为内因外因之各病。 凡属血亏血少者。 必先由此部变色。 故相法以唇红齿白。 为女格之清贵。 而有贵子贵女。 其守身如玉。 节烈可风。 凡男女之血虚体弱者。 其唇惨白不鲜。 凡情欲过度。 其色乌黯成点而枯。 两唇惨白。 而有猪脂涂膏。 其人主捞病脱阴而死。 两唇乌黯。 而现乾枯不润者。 其人主弱症脱阳而死。 此二者皆由渐而深。 迁延时日而亡。 其血热者。 其色喷火而焦枯。 其血寒者。 其色惨黯而呆滞。 此为血症之寒热虚弱。 四大种之区分也。 十一.屏藩即两颧之正部。 上至奸门交界。 下至法令交界。 内属三焦之应证系解剖家名曰连网油是也。 为后天本病。 亦属内因病居多。 外因病居少。 为消纳饮料。 障蔽邪秽。 疏通沟洫之地。 多验酒病湿气。 邪秽凝结之病。 故发现红艳浮腻。 如脂膏之粉光。 重则为内痣鼠漏之疾。 有名曰耗子杆洞之致命症。 轻则为外痣便血之疾。 有名曰鸡冠牛奶之养身病。 如临时发红燥之气色。 必为风热湿热之病。 或肝木克胃土。 或心火烁肺金。 或阴不上乘之病。 一为刑重要人丁。 因哭泣而发生气火攻心之病厄。 如红赤久滞而不敬。 则有热入血室之心包络。 而发生神经失智。 癞狂昏迷。 或为惊摘风之症。 其种根亦久远也。 十二.浊关为两腮骨之奴仆宫。 内应谷道阑门之正系。 为外因病。 乃四时六淫不正之气感触而病。 其部以白润紫润为正色。 如有红赤之燥色。 主大便秘结。 血亏肠枯之疾。 如有黯滞黑惨之色主损失牛马六畜。 及奴仆下人拐骗私逃。 因之感受气郁。 半身不遂。 闭塞不通之疾。 此为中气弱之人。 一时不能痊愈也。 如有青红黑黯之杂花。 主花柳梅毒之疾也。 疾厄暂时类详解一.上勾陈为两眉头之上。 内属肺脏之两耳正系。 即瞳人图之肺张两叶以衞心处也。 应内因之病居多。 故多主忧思郁结。 顾忌痛心。 惊神恍憾。 忧信频来之例。 此部以黄明紫润为正色。 应平安多福。 事实亨吉。 如有红赤之气色。 则因争端口舌辀辮纠缠之例。 而发生气逆呃噎之疾。 如有青滑浮腻之气色。 则因小谋不遂。 烦扰无功。 招嫉生非。 不矜细行之例。 而发生惊悸气郁之疾。 如有黑黯惨滞之气色。 则有挫折损失。 连带遗累。 六亲之内患叠垒。 知交之外患重重。 而发生征忡昏瞶。 精神失灵之疾。 皆为忧思过度。 而伤其肺也。 二.元武在小眼角之斜插处。 内应肝脏三焦之连带系。 应内因本病居多。 此地多验忧惊烦恼。 隐忧负气之疾。 或因惊恐之后。 大志不伸。 而发生遗恨愤气之疾。 或因动怒之后。 不平感慨。 而发生目病燥气之疾。 为应证也。 故其部发生青筋斜露。 则含有官讼争端之纠纷。 而生疾厄之灾也。 其部发生赤筋斜露。 则含有危险暗害之事机。 而生疾厄之灾也。 以高露而长者。 其事实之关系大。 以平沉而短者。 其事实之关系小。 其青暗不露而尘点者。 有应孝服之刑人丁。 赤暗不露而气滞者。 有应暗害而结仇怨。 是为有忧有怒而发生疾厄者。 从内因而牵动外因也。 或有淫邪之行。 失眠而发生者。 故容易消化。 而列于此部中。 三.宝屏为兰台廷尉之部。 内属膈膜之应证系。 为外因之病。 盖膈膜为障蔽邪秽之所。 其部以黄明紫润。 为喜庆亨吉。 及进偏财交际财。 而谋略之事实生效也。 其地多因财帛关系。 及游戏关系。 凡有红赤之气色。 则有邪秽之气。 妨害正气。 而发生蛊胀虫症以及筋骨疼痛之疾。 或邪火上攻之病。 如发现黑黯之气色。 则有正气损伤。 而受危害之天时。 主有寒凝气滞之疾。 或闭塞不化之疾。 以及手足拘擘。 腋痈肘疤之疾。 以应其障蔽邪秽之气也。 四.生化关原名承浆之地。 在北岳之间。 内属膀胱子宫之正系。 又为大小肠之相应系。 为内因之病。 而应肾气精道之病。 此地以白莹紫润为正色。 而平安亨吉之兆。 又忌黄而枯黯。 主精道闭塞之疾。 如发现赤红之气色。 主小便短数而濇痛之疾。 如发现黑惨之气色。 主瘩疽鱼口之疾。 如有黄黯黑惨赤光起杂花如朵云。 是为杨梅花柳下疳毒疮之疾。 平日总以明润为吉而无病。 如女界有此气色。 亦主奇经异脉之疾。 及红崩白带之例。 而无生育。 不受孕故也。 或受孕而不足月故也。 公笃曰。 上列二十七部位。 其疾厄已完全批录矣。 故死亡疾厄为第一项说明。 流连疾厄为第二项说明。 暂时疾厄为第三项说明。 以便分类了解也。 盖医家有望闻问切之诀。 相学望闻而不问切也。 凡人之疾厄。 内应于五脏六腑。 外现于五官五岳。 乃经脉血络之运用。 亦先天之表现也。 如能探求个中原理与用法。 是为持身之必要。 益人而复利己故也。 上一篇《公笃相法》卷十一下一篇《公笃相法》卷十上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