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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通宝鉴》乙木总论-五月乙木五月乙木,丁火司权,禾稼俱旱。上半月属阳,先癸次丙;下半月属阴,三伏生寒,丙癸齐用。柱多金水,丙火为先,余皆用癸水为先。 徐乐吾曰:五月乙木与甲木同,以夏至为分界,取用之法,夏至前阳盛,与四月同,专用癸水,先癸次丙。夏至后阴生,理同六月,兼用丙火,丙癸俱尊。然三夏乙木,同以调候为急也。除四柱多金水,用丙火为例外,其余皆用癸水为先。 乙木重逢火位,名为气散之文。支成火局,泄乙精神,须用癸滋,癸透有根,富贵双全。或庚辛年上,癸透时干,定许科甲,无癸者常人。 徐乐吾曰:乙木重逢句,见继善篇,木奔南而软怯,至巳午未月,根枯枝萎,木气尽泄,必致偏枯,非癸水滋培,不能为功,癸水有调和气候,挽回造化之妙。若癸透有根,富贵可期。水得金生,源长流远,此五月乙木之正用也。但水无金生,为无根之水,得庚或辛透年月,时透癸水,则贵显之局也。 若见丙透,支成火局,阳焦木性,此人残疾,无癸必夭,见壬可解。或火土太多,其人愚贱,或为僧道门下闲人。 徐乐吾曰:丙透天干,支成火局,乙木枯焦,若无癸水滋培,非残疾即夭折。仲夏乙木,本性衰竭,非甲木之比,必用癸水,方可取贵,壬水方可解炎,非自然之功用,仍为平常之人,仅免残疾夭折之祸而已。盖癸为雨露之水,如雨露之泽,有润泽滋培之功;壬水冲奔之性,灌溉虽解炎焦,究竟人为之楞,解炎之用虽同,不及天然之力也,而于乙木为无情也。 戊申 戊午 乙巳 壬午,不见癸水,残疾。 徐乐吾曰:此造申宫壬水,远隔年支,戊土重重,丙丁肆虐,然上代必有根基庇荫,惟不能荫及其身耳。 癸未 戊午 乙亥 丙戌,进士。 徐乐吾曰:此造好在乙木在亥,为癸水之根,否则,戊癸一合,失调泽之功矣。 癸酉 戊午 乙卯 戊寅。 徐乐吾曰:郑士瑜命,同治十二年六月初八日寅时。癸水得酉金相生,虽戊土困癸,仍有润泽之功,地支联珠夹辰巳未申,适为巽坤两宫,贵为军长。 丁丑 丙午 乙卯 丁亥。 徐乐吾曰:金绍曾命,光绪三年五月初一日亥时。丑藏癸,亥藏壬,亥丑夹子,丑中又有辛金生癸水,根株润泽,自然木火通明。 三夏乙木总论 三夏乙木,木性枯焦。四月专尚癸水。五六月先丙后癸,夏至前仍用癸水。 徐乐吾曰:夏木干枯,调候为急,专用癸水,无癸用壬,即使四柱配合,即使别取用神,壬癸总为配合所不可缺。四五六三个月,以夏至为分野,夏至前属阳,调候为要,专用癸水。夏至后阳极阴生,三伏生寒,方可并用先丙癸。先丙后癸,仍以癸水为重要相神也。 先得丙透,支下又有丙火,名曰木秀火明。得一癸透,科甲中人。或透二丙一癸,可许采芹。 徐乐吾曰:此言用丙不能缺癸也,丙火干透支藏,必须有癸润泽,得一癸透,制火润木,得力极矣。方能用食伤泄秀,必贵之格,否则,火旺木枯,木性自焚,不能为用也。干透二丙,单见一癸,力有不足,丙为太阳,癸为雨露,丙火见癸,本为不晴不雨之天,夏木之取丙癸,正利用其不晴不雨以取贵,若阳气太盛,即贵有不足矣。木火伤官,不能缺印,无癸必夭,见一癸透,不致夭寿,详下五月节。 或一派癸水,有丁无丙,平常之人。或一癸透干,异途显宦,难由科甲。癸居子辰,异路小职。或丙藏支下,癸透年干,己出月上,虽非科甲,异路功名。 徐乐吾曰:癸水多宜用丙火,有丁无丙,丁火反为癸水所困,故为平常之人。或一癸透,官职荣显,但难由科甲出身,癸居子辰,异路小职,或丙藏支下,癸出时干,己出月干,虽非科甲,异途显达。丙为太阳之火,癸为雨露之水,丙癸相济为用。以丁易丙,难以显荣;用壬易癸,亦鲜效用。三夏火旺木枯,以癸水为真神,见癸水,不论干透支藏,皆主贵。但无丙火相济为用,难由正途耳。己癸并透,虽癸水为己土所制,而湿土培木,不失润泽之用,亦主异途显达。丙藏癸透,而己土出干,癸水虽嫌被制,调候之用,未全消失。若透戊土,财合去癸水,戊癸相合,必然化火,癸失其用矣。 又或重重癸水,或支藏癸水,由行伍出身得功名。 徐乐吾曰:时值夏令,巳午未宫皆藏土,火炎土燥,木性枯焦。癸为雨露之泽,虽多不至浮木,多亦无碍。局无丙火,,阴阳失既济之用,气不融合,故功名起于行武。若为壬水,不作此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