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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通宝鉴》乙木总论-四月乙木四月乙木,巳宫自有丙火,戊取癸水为尊。四月乙木,专用癸水,丙火酌用,虽以庚辛佐癸,须辛透为清。 徐乐吾曰:四月丙火司权,月令中自有丙火,故专用癸水,但水至巳绝地,如无庚辛生之,则水无源。沟渠之水,其涸立待,故必以庚辛为佐,特庚金有合乙之嫌,不能专情辅癸,以辛透为清,此取用之法也, 癸透,庚辛又透,科甲定然。独一点癸水,无金,是水无根,虽出天干,不过秀才小富,须要水运相扶方妙,或土多困癸,贫贱之人。丙戊太多,支又成火局,瞽目之流。 徐乐吾曰:四月癸水,无庚辛相生,无根之水易涸,故不过秀才小富而已。巳中长生之庚,困于火土,不能生水,须另见庚辛申酉为妙。无金相生,须运行西北金水之地,扶助癸水用神,方能发达。若原局火土太多,以燥土掩滴水,立见干涸,虽有如无,决为贫贱之人。或运行火土,为财破印,亦立见灾晦。更见丙戌太多,支成火局,木化成灰。盖癸见戊合化,不能收润泽之效,书去:乙木叠逢离位,名为气散之文。乙为衰竭之木,至巳午病死之地,无癸润泽滋培,即有一二点癸水,亦无所用之,非残病必贫贱夭折也。 乙逢双女木伤残,若见辛金寿必难,不得丙丁来制伏,岂知安乐不久长。 徐乐吾曰:双女,星名,居巳宫,四月星次也。书云:木不南奔。乙生四月,木气泄弱,不能再见克伐,若单见辛金,无癸水引化,或丙丁制伏,必至夭折,岂特安乐不长哉。 用癸者,金妻水子。 徐乐吾曰:用癸水者,以官煞为妻,癸印为子,官煞生印也。 总之四月乙木,专用癸水,丙火酌用,虽取庚辛佐癸,尤以辛透为清。 徐乐吾曰:四月乙木,以用癸印为正,柱多金水,用丙火伤官为例外,庚金佐癸,须不与乙木相合,方能收发水源之用。况庚为阳金,癸为阴水,以庚佐癸,不如以辛佐癸为清也。 戊午 丁巳 乙丑 壬午,官太尉。 徐乐吾曰:壬水为丁戊所合制,专取丑宫辛癸为用,煞印相生,巳丑又会局,化忌为喜,其贵宜矣。 庚寅 辛巳 乙酉 戊寅。 徐乐吾曰:翁同和命,道光十年四月廿七日寅时。胎元壬申,专取胎元,故大贵,官至尚书师傅。双按:此造,当是九个月胎元癸酉,用癸辛为正途,壬庚为异途之贵也。 辛未 癸巳 乙丑 辛巳。 徐乐吾曰:卫兴武命,同治十年四月初六日巳时。丑宫辛癸并透,巳丑会局,较戊午造更为显著。 丙戌 癸巳 乙亥 癸未。 徐乐吾曰:程霖生命,光绪十二年四月十二日未时。癸透无金,虽通根亥宫,不若金生之,为源远流长也,丙透伤官生财,格局取富。行戊戌财运,印被财破,原命无金,不能化财生印,一蹶不振,土旺水涸故也。 三夏乙木总论 三夏乙木,木性枯焦。四月专尚癸水。五六月先丙后癸,夏至前仍用癸水。 徐乐吾曰:夏木干枯,调候为急,专用癸水,无癸用壬,即使四柱配合,即使别取用神,壬癸总为配合所不可缺。四五六三个月,以夏至为分野,夏至前属阳,调候为要,专用癸水。夏至后阳极阴生,三伏生寒,方可并用先丙癸。先丙后癸,仍以癸水为重要相神也。 先得丙透,支下又有丙火,名曰木秀火明。得一癸透,科甲中人。或透二丙一癸,可许采芹。 徐乐吾曰:此言用丙不能缺癸也,丙火干透支藏,必须有癸润泽,得一癸透,制火润木,得力极矣。方能用食伤泄秀,必贵之格,否则,火旺木枯,木性自焚,不能为用也。干透二丙,单见一癸,力有不足,丙为太阳,癸为雨露,丙火见癸,本为不晴不雨之天,夏木之取丙癸,正利用其不晴不雨以取贵,若阳气太盛,即贵有不足矣。木火伤官,不能缺印,无癸必夭,见一癸透,不致夭寿,详下五月节。 或一派癸水,有丁无丙,平常之人。或一癸透干,异途显宦,难由科甲。癸居子辰,异路小职。或丙藏支下,癸透年干,己出月上,虽非科甲,异路功名。 徐乐吾曰:癸水多宜用丙火,有丁无丙,丁火反为癸水所困,故为平常之人。或一癸透,官职荣显,但难由科甲出身,癸居子辰,异路小职,或丙藏支下,癸出时干,己出月干,虽非科甲,异途显达。丙为太阳之火,癸为雨露之水,丙癸相济为用。以丁易丙,难以显荣;用壬易癸,亦鲜效用。三夏火旺木枯,以癸水为真神,见癸水,不论干透支藏,皆主贵。但无丙火相济为用,难由正途耳。己癸并透,虽癸水为己土所制,而湿土培木,不失润泽之用,亦主异途显达。丙藏癸透,而己土出干,癸水虽嫌被制,调候之用,未全消失。若透戊土,财合去癸水,戊癸相合,必然化火,癸失其用矣。 又或重重癸水,或支藏癸水,由行伍出身得功名。 徐乐吾曰:时值夏令,巳午未宫皆藏土,火炎土燥,木性枯焦。癸为雨露之泽,虽多不至浮木,多亦无碍。局无丙火,,阴阳失既济之用,气不融合,故功名起于行武。若为壬水,不作此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