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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渊海子平卷二》论七杀即偏官、论印绶论七杀即偏官 夫七杀者,亦名偏官。喜身旺合杀,喜制伏,喜羊刃;忌身弱,忌见财,忌无制。身旺有气为偏官,身弱无制为七杀。凡有此杀,不可便言凶,有正官不如有偏官,多有巨富大贵之人,身旺合杀为妙,如果以庚为七杀,喜丙丁制之,乙合之,谓之贪合忘杀。 七杀却宜制伏,亦不要制之太过,盖物极则反为祸矣。身旺又行身旺之运为福,如身弱又行身弱之乡,祸不可言。四柱中原有制伏,喜行七杀运;原无制伏,七杀出为祸。如行身旺乡,更有羊刃,贵不可言。但忌财旺,财能生杀故也。岁运临之,身旺亦多灾,身弱尤甚。 甲申 、乙酉 、丁丑 、 戊寅、己卯、辛未、癸未,此七日坐杀,性急伶俐,心巧聪明。如见杀多者,主人凶夭贫薄,月见之重,时见之轻,何也?曰:七杀只一位见之,如年时再见,杀多为祸,却要制伏之乡。又要身旺,有制伏为权,最怕冲刑羊刃,大凶。 时上七杀只一位,要本身旺,如年月日时上处有制伏为福,却要行杀旺运,三合得地亦发。若无制伏,则要行制伏为福,行杀旺运无制伏,则祸。作时上七杀,却不怕羊刃,而亦不畏冲。 如 辛丑 乙未 乙卯 丙子,此命身旺,生於六月之中,岁干透辛丑为杀,喜得丙子合辛丑七杀,乃贵而有权。 眉批:此言合杀为贵。 又如 甲午 丙寅 庚子 丙子,此命身弱,见火局又见月令丙寅七杀,时又见丙子,火克庚金,金死於子,身弱杀旺,又无制伏,宜乎带病贫薄。(眉批:此言杀重身弱。) 如 丁巳 戊申 壬子 戊申,此命身旺,见二戊为七杀,引归於巳。丁与壬合,戊与癸合,金又长生於巳,戊禄在巳,乃是壬戊二字俱旺,所以贵也。 论印绶 所谓印,生我者即印绶也。经曰:有官无印,即非真官;有印无官,反成其福。何以言之?大抵人生得物以相助、相生、相养,使我得万物之见成,岂不妙乎。故主人多智虑兼丰厚。 盖印绶畏财,主人括囊。故四柱中及运行官贵反成其福,盖官鬼能生印。只畏其财,而财又能伤我。 此印绶之妙者,多是受父母之荫,承父母赀财,现成安享之人。若又以两三命相并,当以印绶多者为上。又主一生少病,能饮食。或若财多乘旺,必多淹留。虽喜官鬼而官鬼多或入格,又不可专以印绶言之。假如甲乙日得亥子月生,丙丁日得寅卯月生,戊己日得巳午月生,庚辛日得辰戌丑未月生,壬癸日得申酉月生者是也,其余以类言之。 最怕行印绶死绝运或运临死绝,复有物以窃之,即入黄泉,不可疑也。 夫印绶者,生我之谓也,亦名生气。以阳见阴,以阴见阳为之正印;阳见阳,阴见阴谓之偏印。喜官星生印,忌财旺破印。如甲人生亥子月中,水为印,忌火伤官,忌土破印。要行生旺之乡,怕行死绝。若行死绝之地,或有物以伤之,则危矣。印绶之人智虑,一生少病,能饱食丰厚,享现成财禄。若两三命相并,当以印绶多者取之,最忌财来乘旺,必生淹滞。若官鬼多或入别格,又不可专以印论。 大凡月与时上见者为妙,而月上最为紧要。先论月气之後有生气,必得父母之力;年下有生气,必得祖宗之力;有时上见之有生气,必得子孙之力,寿元耐久,晚景优游。 如带印绶,须带官星,谓之官印两全,必为贵命。若官星虽现成得父母力,为福亦厚也。须行官运便发,或行印绶运亦发。若用官不显,用印绶为妙,最怕四柱中岁运临财乡以伤其印。若伤印主破家,离祖出赘。又临死绝之地,若非降官失职,必夭其寿。 且如 戊戌 庚申 癸酉 庚申。此命癸日生於七月中气之後,月时皆有庚申,自坐金库,所以印绶为贵。岁干又透出戊官,谓之官印两全,极为贵命。(眉批:此月中气乃处者,庚金正旺。) 且如 癸亥 癸亥 甲寅 甲子。此日用癸为印,印却旺,缘无官星相助,发福不厚也。 且如 甲寅 庚午 戊戌 壬子。此日戊用丁为印绶,有寅午戌火局为好。不合时上壬子水旺,财能冲印,所以失明。生气是丙丁火,属目故也。 且如 己卯 丁卯 丙辰 壬辰。此命用卯为印,癸为官,年月在卯,日时在辰,所以官印两全,少年清贵。至四十二、三岁癸亥运亦不妨,至庚申年,水七杀生於申,乃被庚申破印,故不吉也。 眉批:甲见癸为正印,乙见壬为正印,丙见乙为正印,丁见甲为正印,戊见丁为正印,己见丙为正印,庚见己为正印,辛见戊为正印,壬见辛为正印,癸见庚为正印。偏印又谓之枭神。印者,生我之父母,故以祖宗、父母论之,如父母有福德及子孙。以时上见,必见生子孙有福而养父母,此理甚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