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筮全书卷之八 黄金策 一

明诚意伯刘伯温先生著。


向为秘本,今将公诸天下。


总断千金赋:


动静阴阳,反复迁变。


迁变者,互化也。


如乾象三连,下动化巽,上动化兑,中动化离,三爻俱动则化坤,中爻不动则化坎之类。


或以安静卦单化拆,拆化单者非。


盖卦爻有动则变,无动则不变。


假如谷之一物,若不动,则终于谷耳。


及被舂(1)之则成米,又炊之则成饭。


其舂与炊,犹卦爻之动也;其米与饭,犹卦爻之变也。


然谷之舂为米也,有成粒而为粮者,有不成粒而为粞(2)者,又有糠粃而不为人所用者;及其米之为饭也,有精糳(3)而为人所爱食者,亦有饐餲(4)而为人所恶食者。


是米与饭,皆有美恶不同;犹变出之爻,亦有吉凶不同也。


予见《天玄赋》有静化动化之说,是不动亦变矣。


今人乃祖其法,每有变安静之卦者。


凡此之类,皆卜易之大,又不可不辨,予故不得已而为之说。


又有止变一爻者,若乱动则不变。


此又予所不知也。


虽万象之纷纭,须一理而融贯。


象:即空刑生合等象;理:即生克制化之理。


夫人有贤、不肖之殊;卦有过、不及之异。


太过者,损之斯成;不及者,益之则利。


贤、不肖之殊,人生之不齐也;过、不及之异,卦爻之不齐也。


人以中庸之德为至,卦以中和之象为美。


德至中庸,则无往而不善;象至中和,则何求而不遂哉。


故凡卜易,须抑其过,引其不及,归于中道,则凡事皆不期然而然矣。


此卜易之大旨,故揭于篇首。


今人但知不及者不成,不知太过者,亦不能成也。


何谓过?主事爻重叠太多是。


多则不专一,所以不成褔,故宜损之。


何谓不及?主事爻即一位,而又不得其时是。


不及则无气,所以不成事,故宜益之。


损益之道:生扶拱合,及克害刑冲是。


且如土为主事爻,有三五重太过,须得寅、卯月或寅、卯日,或卦有寅、卯爻动克之,然后成事,所为损之也。


又如金为主事爻,在夏月令无气,须得月建、日辰生扶,或动爻合助,方能有成,所为益之也。


大抵太过者,吉不能成其吉,凶不能成其凶。


生扶拱合,时雨滋苗;


生:谓相生。


如用爻是金,却在辰戌丑未日占得,或卦中动爻属土,是也。


扶者:谓卯爻见寅日,酉爻见申日,子见亥,午见巳,丑未见辰戌之类,是也。


拱者:如寅爻见卯日,申爻见酉日,亥见子,巳见午之类,是也。


合者:二合、六合、三合之类,是也。


二合:子与丑合云。


三合:即申子辰合成水局云。


以上四者,皆能维持调护。


爻象弱者,遇之则强,衰者见之则旺,伏者见之则起。


故如时雨滋苗也。


然亦有吉凶之辨。


用爻见之则吉,忌爻见之则凶,所谓助桀(5)为虐,其恶愈甚。


学者自当辨用。


下三条仿此。


克害刑冲,秋霜杀草。


克者:相克。


五行制压之神也。


害者:六害。


地支相凌之神也。


刑者:三刑。


意同仇敌。


冲者:对冲。


势如战斗。


以上四者:能伤身,能败德,能制伏,能坏事。


故喻之如秋霜杀草。


惟忌神见之反吉。


长生帝旺,争如金谷之园;


长生、帝旺,十二座星中至吉者也。


六爻遇之,虽衰弱者,亦作有气论。


故以金谷譬焉。


若推成事,则帝旺主速成,长生为差迟耳。


盖长生犹人初生,未即强盛;帝旺犹壮年之时,血气方刚,其力进锐。


所以,长生迟,而帝旺速也。


死墓绝空,乃是泥犁之地。


死、墓、绝,皆从长生起。


空是空亡。


四者遇之,无不陷溺。


虽得时旺相,亦不成事。


故以泥犁喻之。


盖死者,亡也。


犹人患病而死也。


墓者,蔽也。


喻人死而葬于墓也。


绝者,厌绝也。


犹人葬于墓,而根本断绝也。


空者,虚也。


犹深渊薄冰处,不可临之履之也。


泥犁,地狱名。


言其至凶也。


但凶神遇之,则又反为我吉矣。


日辰为六爻之主宰,喜其灭项以安刘。


日辰乃卜筮之主。


不看日辰,则不知轻重。


盖日辰能冲动安静卦之爻象,能并起安静卦之爻神;发动者能制之,凶恶者能抑之,强旺者能挫之,衰弱者能扶之,生合者能破之。


古人云:日辰能救事,能坏事者,此也。


故为六爻主宰。


且如占文书,卦有财爻发动,是文书坏矣。


若得日辰合住财爻,或冲散财爻,或克制财爻,不使之去伤害父母;故得文书有气,其事可成。


此能救事也。


又如占子孙,卦中父母不动,褔爻不空,其兆吉矣。


若被日辰冲扶父母,刑害子孙,则变吉为凶,此能坏事也。


日辰扶持用爻则吉,扶持忌爻则凶;克制忌爻则吉,克制用爻则凶。


假如七月乙未日,占兄弟病,得同人之无妄卦。


卦中鬼爻动克主象,绝爻又动,其凶可知矣。


幸得日辰未土,克坏官爻,合起主象,所谓灭项以安刘也,后果应无事。


月建乃万卜之提纲,岂可助桀而为虐。


月建乃龙德之神,故卜卦以是为提纲。


须详其有无刑冲克害,有无生扶拱合;与世身主象,有无干涉,便见吉凶。


月建中有,乃是真有。


如坏事,乃真正坏事也。


且如占财,卦中无财,月建是财,向后终须可得;若卦中有财,月建克财,定主艰阻,须过此一月,方可得财。


如卦中无财,月建又无财,而日辰是财,可许当日便有些。


财少受克,则不中矣。


盖月建成得事,日辰即可扶也。


且如五月内,占小儿病,得大过卦。


卦中无子孙爻,而月建午火,正旺为主象,不断其死亡。


余仿此。


凡看月建,与日辰同论。


亦喜其扶持用爻,克制忌爻。


忌爻旺动而又生扶之,则是助桀为虐,其祸为尤甚也。


最恶者岁君,宜静而不宜动。


太岁乃天子之爻。


若来冲克世身主象,主灾厄不利,一岁中多不宁静。


故此星为最恶。


但贵人反宜见之。


若带三刑六害,其祸尤甚,虽贵人亦不宜。


若为主事爻入卦,其事必干朝廷,利于求官谋职。


常人用事,多凶少吉。


然此爻喜安静,不喜发动;若被日辰动爻冲起,必有灾患。


最要者身位,喜扶而不喜伤。


身:即月卦身也。


其法与决,见第一卷。


大抵成卦之后,先看卦身现与不现;与月建、日辰、动爻,有无干涉,则吉凶便见。


故卜易以身为最要,而不可不看者也。


且如占得困卦:身爻在午。


兑宫以午火为官鬼;旺则官非,衰则疾病。


又如未济卦:卦身在寅。


若日辰是申巳冲刑之,离宫以寅木为父母,便知尊长挠括,或文书相干也。


又如兄弟爻动,与卦身相并,衰则虚诈,旺则口舌怪异也。


若出现变动,依五类所主推之。


如占人贵贱,身遇财爻,化出父母,必是有艺富人。


余仿此。


大凡卦身,占事为事体,占人为人身。


喜扶而不喜伤。


凡言扶,则生并拱合,皆在其中。


而曰伤者,则又兼刑冲克害而言也。


世人多以"子午持世身居初"之身爻用之,多有不验,且未晓其义。


予见卜易玄机,金锁玄关,明卦身之身,甚为得旨。


故舍彼而取此焉。


世为己,应为人,大宜契合;


卜卦分世应者,宾主之象。


世为己,应为人与事。


人有彼此,所以辨人情之好恶也。


求谋用事,须得生合比和,则有成就。


若刑冲克害,必主艰难。


此其所以大宜契合也。


海底眼云:世应相克,纵然好事,也须费力。


动为始,变为终,最怕交争。


交、重为动。


动则阴变为阳,阳变为阴。


卦中遇此,当以动爻为事之始,变爻为事之终。


如占人来,得小畜之乾卦。


辛未爻动,变出壬午子孙合,必妇人带小儿来。


他仿此。


最怕交争者,如主事爻临子水动,变出未土来克害于我,乃大凶之兆。


纵得用爻旺相,后亦不能称心遂意。


余仿此。


应位遭伤,不利他人之事;世爻受制,岂宜自己之谋。


应受伤,不利代占,盖代占以应为主也;世受伤,不利自占,盖自占以世为主也。


若世应逢凶,而遇此者,则勿以此断之。


世应俱空,人无准实;


世应二爻,不宜在空亡之地。


世空为自己不实,应空为他人不实。


世应俱空,彼此皆无准实,谋事必有阻节。


若安静卦,世应空合,谓之失约无诚信。


若忌爻发动旺相,则宜其落空也。


内外竞发,事必翻腾。


卦中一爻二爻发动,则变化有常,生克不乱,或吉或凶,自有条理。


若内外爻象,纷纷竞发,则吉凶靡定,人情不常。


必主事体反复,卒无定论。


海底眼云:独发易取、乱动难寻。


是也。


世或交重,两目顾瞻于马首;应如发动,一心似托于猿攀。


世应皆不宜动,动则反变不常。


马首是瞻(6),或东或西;猿猱(7)攀木,身心靡定。


皆言其变迁更改,不能一其思虑也。


但世以己言,应以人言。


海底眼云:应动他人心易变。


以应推之,世可知也。


用爻有气无他故,所作皆成;主象徒存更被伤,凡谋不遂。


用爻,即主事爻也。


如占文书,或尊长、音信等事,则以父母为主象。


求财、妻妾、妇人等事,则以财爻为主象之类是也。


喜旺相有气,不宜衰弱无力。


若用爻有气,别无月建、日辰、动爻刑冲克害,乃为上吉好卦;从心所欲,无不称意。


若用爻无气,而又被日辰、动爻克害刑冲,乃是大凶下卦;枉费心力,必无可成之理。


盖用爻衰弱,别无生助,比同空伏之象;虽然出现,亦是无用之物耳。


故曰徒存。


有伤须救,


伤者:身世主象,见伤于他爻也。


救者:动爻日辰,制伏于忌爻也。


且如用临申金,而被午火动克,则申爻受伤矣;若得日辰是未字合住之,不使之克;或日辰是子字冲散之,不能来克;或日辰是亥字制伏之,不许其克;皆为有救也。


其他刑害等类,皆仿此。


若世身主象,见伤于月建日辰者,则真受其祸。


盖二者为卜卦之主,无可救之道也。


无故勿空。


夫旬中空亡,有有故而空者,有无故而空者。


凡遇日月动爻伤克,而在空亡,谓有故而空,避之可也。


若无刑冲克害,而身世主象自落空亡,此为无故而空。


大凶之兆。


占病必死,占事不成,占人有难。


盖空则虽有日辰动爻,难以扶持救援之故也。


空逢冲而有用;


凡遇卦爻空亡,今人不拘吉凶,概以无用论之。


殊不知见冲亦有可用之处。


盖冲则必动,动则不空。


所以虽空而有用也。


假如戊午日,占天时,得升之乾卦。


(虎易说明:此卦引用不当。


可换成无妄之乾卦为宜)。


卦中父母空亡,却被日辰


冲动,定有雨。


惟忌火空见冲则不吉。


合遭破以无功。


卦中有合,所谋易遂。


如两人同心协力,事必克济。


惟恐奸诈小人两边破说,则未必不生一二猜忌之心也。


故凡遇合,须防刑冲克害以破之,则不成合。


且如寅亥两爻,本相和合;若有申字动,则申金克了寅木,又害了亥水,故虽合亦无功用矣。


三合同看。


天玄赋有合处逢冲之论,宜详味之。


自空化空,必成凶咎;


六甲空亡,犹深渊大壑,人不可履之地。


若世身主象,无故而自入于空;或发动而入于空者;皆为大凶之兆,作事不利。


惟忌爻见之反吉。


刑合克合,终见乖淫。


合者:合和也。


凡占见之,无不吉利。


然人不知,合中有刑有克。


合而有克,毕竟不和;合而有刑,终成乖戾。


且如用午字为财爻,未字为褔爻,午与未合,然午带自刑,名为刑合。


占妻妾多不正,占财亦是不正之财也。


克合,如丑子之类是也。


余俱仿上。


虎易说明:以上:"午字为财爻,未字为褔爻",把两者的关系颠倒了。


读者自宜分辨清楚。


动值合而绊住,


大凡动爻不遇合爻,然后为动。


若有合,则绊住而不能动矣。


故虽动亦作静爻论之。


然有吉有凶,不可一概而论。


且如用财而兄弟发,若有日辰合住兄弟,则不能克,而财爻不受其伤矣。


子孙发动,而被日辰合住子孙,则不能生,而财爻不蒙其惠矣。


故凡所忌之爻动而合住,则不成凶;所喜之爻动而合住,则不济事。


三合,三爻俱动为合住。


六合,两爻俱动为合住。


静得冲而暗兴。


大凡占得六爻不动之卦,不可便以为安静。


若被日辰冲之,则虽静亦动。


譬如夜卧之人,无所挠括,则不醒寝。


苟或被人冲唤,及推摸摇拽,百计叫醒,莫能安然而熟睡矣。


故天玄赋以为逢冲暗动。


但不可只以日辰取之,有旺动之爻亦能冲起。


其吉凶详见天玄赋中。


入墓难克,


墓者,滞也。


动爻遇之,亦沉滞而不能脱洒矣。


且如寅为主象,而卦中动出酉字、丑字,本嫌酉金克伤寅木,喜得丑乃金之墓库,则酉贪入墓,而寅木不为其所伤矣。


余仿此推之。


刑冲克害,亦当同看。


带旺匪空。


旺者,旺相爻也。


谓春月木旺火相,夏月火旺土相,秋月金旺水相,冬月水旺木相,四季之月,土旺金相。


古人所谓当生者旺,所生者相是也。


此爻空亡,不作空论。


以其有气故也。


虽日下见阻,过旬则成。


古人云:旺相空亡过一旬。


谓值过此一旬则不空,而谋事始成矣。


有助有扶,衰弱休囚亦吉;


此指主事爻而言也。


且如主事爻无气,本为不美;喜得日辰、动爻、月建生扶合并,则虽无气,不作衰弱论。


譬如贫贱之人而遇贵人提拔,则困苦相忘于扶持之下矣。


但忌爻无气,则不可扶也。


贪生贪合,刑冲克害皆忘。


刑冲克害,四者皆凶恶之神。


若得傍有生爻合爻,则彼贪生贪合,自不为患矣。


故曰忘。


假如世坐子,而动出卯字,此正无礼刑,本为凶兆;如得傍爻动出戌字,则卯贪戌合,不暇刑子。


此贪合忘刑之例也。


又如世坐巳字,而卦中动出寅字,木能生火,所以忘其刑也。


又如用临巳字,动出亥字,亥本冲巳;若得动出亥、卯字,则亥水贪生卯木,不暇冲于巳矣。


此乃贪生忘冲之例。


余皆仿此推详之,可也。


别衰旺以明克合,辨动静以定刑冲。


夫地支有不和者,无怪乎其相克也。


相冲、相刑、相害是也。


然不别衰旺,辨动静,则谬于所用也。


盖旺爻能克衰爻,衰爻克不得旺爻;旺爻合得起衰爻,衰爻合不起旺爻。


动爻刑得静爻,静爻刑不得动爻;动爻冲得静爻,静爻冲不得动爻。


故也。


余皆仿此。


又如日辰与卦爻,则又日辰害得卦爻,卦爻害不得日辰。


余亦仿此。


或问:静与衰爻伤不得动与旺,若遇动爻反衰,静爻反旺,则如之何。


曰:两爻俱静,以旺为先;有动,以动为急。


盖动,犹人之起;静,犹人之伏。


彼虽旺,何畏哉。


故曰:动爻急如火。


如占婚,以间爻为媒。


间有两爻,亦当以此定之。


若俱静俱动,或无旺无衰,则当取动爻,日辰冲之者为正,无冲,则看并起者为媒也。


又无合并,然后看日辰生扶之爻。


如此,则事归于一,而无两端之疑也。


此篇乃卜筮之精微处也。


故凡此类,不能不辨,不得不载。


学易者勿以琐碎目之,可也。


并不并、冲不冲,因多字眼;刑非刑、合非合,为少支神。


卦爻即成,未免有合并刑冲类。


然多一字,则不成其名;而少一字,亦不成其名也。


且如子日卜卦,卦中有一子字,则谓之并。


若有二子字,则分开而太过矣。


名虽为并,而实不能并也。


二午则不冲,二丑则不合,二未则不害,二卯则不刑,二巳则不克。


此多一字,而不成其名也。


又如寅巳申为三刑,若有寅巳二字,而无申字;或有寅申两字,而无巳字;或有申巳两字,而无寅字;则不成刑。


又如亥卯未为三合,或有卯未而无亥,或有亥卯而无未,或有亥未而无卯,则不成合。


此少一字,而不成其合也。


三刑三合,须见两爻动,刑合得一爻起;一爻动,刑合不得两爻起。


此又不可不知。


三刑古决谓丑刑戌,戌刑未,未刑丑类。


最误初学。


盖三者相见,彼此皆刑。


非谓丑能刑戌,而不能刑未;未能刑丑,而不能刑戌也。


如辰午酉亥为自刑,《问卜易览》以辰见辰,午见午,酉见酉,亥见亥定之,尤为谬妄。


盖自刑者,以其自刑,而不与他爻相刑之谓也。


又何必见辰见午为刑哉。


爻遇令星,物难我害;


令星者,四时月令之辰。


春木、夏火、秋金、冬水。


亦是得时健旺之星。


虽见刑冲克害,不能挫其势。


故曰:物难我害,逢空一半力。


伏居空地,事与心违。


伏,伏神也。


卦上六爻为飞神,飞之下本宫六爻为伏神。


飞为显,伏为隐。


若卦有主事爻,不必更寻伏神;若不出现,须寻伏在何爻之下;看其虚实,以定吉凶。


若六爻既无主象,伏神又临空亡,事决不成。


假如丙申日占文书,得泰卦。


六爻无父,而本宫父母却伏在九二官爻下,仍旧空亡,所以无成也。


伏无提挈终徒尔,飞不摧开亦枉然。


伏神空亡,凡事不利,不须再看。


若不空亡,必须冲开飞神,提起伏神,然后有望。


假如占文书,得贲卦。


六爻无父,而丙午文书,却伏在六二己丑他宫兄弟下,可言相识把住文书也。


得日辰动爻有未,刑冲得丑破,或有寅卯克得丑,方可露出伏神文书为用爻。


又须得子冲起午,有未合起午,有寅卯生扶午,方得其力。


否则,迟滞难成。


不可便指为有用也。


故伏要提,飞要开,二者不可偏废也。


六冲最紧,六害不能出,亦不能破,卜易不可不知。


六爻所伏,是事情盖有根有苗,终须再发。


无动无伏,无生无化,无旺气,又世坐空亡,永无再发之理。


如十二月甲辰日,占被人诉讼,得贲卦。


世坐卯鬼空亡,便为无始,其事已散;却不知丙午文书,伏在他宫兄弟爻下,当时未曾损坏;又日辰并起空爻下,本宫丙辰兄弟,口舌尚存。


春来木鬼旺相,生起文书,其事必再发。


此看伏神法也。


又如丁亥日占讼,得观卦。


世应比和,父在空亡,谓之两无心。


而世下伏神又落空亡,后必不争论。


此为不再发之例也。


学者宜细玩之。


空下伏神,易于引拔;


伏神若得伏于空亡爻下,易于扶持。


盖飞爻既空,犹无栏绊;盖一遇日辰动爻生扶冲合,即出为用。


不待伏爻上飞神破与不破也,故易于引擢。


古人论伏神,不看用爻现与不现,皆以世上一爻为飞神,世上本宫一爻为伏神。


故八纯卦,世下无伏,则有乾家伏神坤家取之说。


愚谓:既有用爻,何必又取伏神。


因无用爻,不得已而搜索之也。


纵然伏神有用,亦成得迟,必主费力;些少受制,便不谐矣。


如遇伏神透得出来,而月建日辰又带用爻,方可以速成断之。


制中弱主,难以维持。


用爻休囚,又被月建日辰制伏,纵遇生扶,亦不济事。


盖衰弱遇克,如人攀枯枝朽木 ,岂不挫折也哉。


纵有如膏之雨,难以望其回生。


日伤爻,真罹(8)其祸;爻伤日,徒受其名。


日辰为六爻主宰,总其事者也。


六爻为日辰臣属,分治其事者也。


是以,日辰能刑冲克害得卦爻,卦爻则不得刑冲克害乎日辰也。


月建与卦爻亦然。


墓中人,不冲不发;


大抵用爻入墓,则被阻滞,诸事费力难成。


须得日辰、动爻冲破,或克破其墓,方有用也。


假如戊寅日占财,得同人之乾卦。


用爻入墓,喜得日辰克破之,果有。


此一卦,或见用空入墓,以为无财,殊不知虽空而遇冲,虽墓而克破;冲空则实,破墓则开。


所以有用财也。


身上鬼,不去不安。


六亲中,惟官鬼为凶杀。


世爻临之,若非职役人卜,多凶少吉。


须得日辰动爻克去之,然后无事;或忌爻临于身世者亦然。


然亦不可克之太甚,则我亦受伤。


先圣有曰: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乱也;惟贵得其中耳。


予曾于三月丁丑日占身,得鼎卦,不动;然不数日而泄泻作。


后七月甲戌日占身,亦得鼎卦,不动;乃得安然无事。


盖前丁丑日也,三月正旺,又并动卦中子孙辛丑爻克之,此则克太甚也。


七月土衰,所以无事。


又如癸巳日有乡人,同卜官事者,一人得遁卦,乃受刑责;一人得恒卦,而两边和释。


盖此二卦,官鬼俱带刑爻持世,皆非吉兆。


然遁卦鬼爻虽空,而被日辰扶起,且无去官之爻;恒卦则喜日辰去之,又应生世,所以无事也。


德入卦而无谋不遂,


德者,德爻也。


谓天地合其德也。


盖天干地支,上下皆合是也。


亦谓之龙神。


生合为妙,克合次之。


如戊寅见癸亥,甲子见己丑之类。


此爻为主象,所谋皆遂。


如九月己酉日,占文书,得小畜之蛊卦。


五爻动出丙子文书,与世上辛丑作合;此正天地合其德也。


果应在戊子日成了文书。


忌临身而多阻无成。


忌者,忌爻也。


如用财则兄弟为忌爻,用官则子孙为忌爻之类。


此爻持临身世,不拘公私,皆主阻滞而不顺。


若或休囚无气,亦见费力艰难。


如旺则必不成矣。


其余所用仿此。


卦遇凶星,避之则吉;


凶星,刑冲克害是。


避之,六甲空亡是。


夫空之一字,极有玄妙;若执真空,便失先天之旨。


盖百物自空中来,无中生有,还归于空。


空中不受伤克,反有可成之机。


如六爻安静,用爻无故自空,此为真空,万事无成。


若被日辰动爻刑冲克害于用爻,而用爻在空,此为避凶而空。


《金锁玄关》所谓:克空为用是也。


即是不坏,但目下略阻,过旬即成。


如六月壬申日,占子病,得姤之大过卦。


父母旺动,用爻无气,本为凶兆;喜得用爻在空避之,果至丙子日愈。


盖至丙子,则前面已过,又遇用爻帝旺之地,故也。


爻逢忌杀,敌之无伤。


忌爻发动,凡事不利。


喜得比肩同类,帮助用爻以敌之,不弱于彼,事亦可成。


假如用爻在未,而卦中动出寅卯字,则土被木克,而受其伤矣;若得月建日辰上,有辰戌丑未帮扶未土以敌之,则彼将寡不敌众,而自止矣。


又如七月乙未日,为脱役事,占得损之节卦。


官鬼发动,财爻助鬼伤身,本不可脱;喜得日辰未土,六五又变戌土,扶助世上丑土,有气敌之,鬼不能伤。


果应无事。


主象休囚,怕见刑冲克害;


休囚则不能敌杀。


故怕见之。


如五月乙未日,占财,得泰之大畜卦。


用爻无气,又被日辰克害,果无望。


用爻变动,忌遭死墓绝空。


死墓绝空,乃陷井之地,大凶神也。


死不复生,绝不复续,入墓则不能出,堕空则不能起。


若主象发动而化入者,不问公私大小之事,皆主不成。


占病逢之,必死无疑。


用化用,有用无用;


卦中既有用爻,不可再化出来,谓之化去。


且不独用爻自化,或旁爻化出,皆不济事。


故虽有用爻,此同无用爻之卦一般。


占病尤忌。


空化空,虽空弗空。


假如甲辰旬中占卦,卦中寅动空亡,而化出卯字亦空,谓之空化空。


可作一半用。


盖本寅字当了空亡,后来卯字不作空矣。


故虽空而不为空也。


《金锁玄关》谓:重空不空。


亦是此意也。


养主狐疑,


养,涵养之象。


即长生中第十二位之星是也。


若主象化入此爻,主凡事未决,狐疑不定。


决云:金养于辰,木养于戌,火养于丑,水土养于未。


若用爻属申酉金,动而化出之爻是辰字,木动而化入于戌之类。


是也。


墓多暗昧。


大抵凶爻要入墓,吉爻不要入墓。


《金锁玄关》有:人墓、事墓、鬼墓之别。


《天玄赋》有身、世、命,随鬼入墓之论。


皆大凶之兆。


占病遇之,九死一生;捕获遇之,深遁难觅;人物遇之,愚蒙不振;失脱遇之,暗藏不见。


盖墓者,滞也。


暗昧不明之象。


卦中主象带刑动入墓者,占病必死,占讼入狱。


化病兮伤损,


病,即长生对冲之神也。


主象化出病爻,凡事有损。


占病未痊;占物不中;占药无效;占文书有破绽;占行人未回;占身命带疾;占妇人必不贞洁;占容貌必有破相。


故曰伤损。


化胎兮勾连。


胎,即长生中第十一位之神也。


决云:金胎在卯,木胎在酉,火胎在子,水土胎在午。


若主象化入胎爻者,主迟滞不响快。


占行人。


主象化入胎爻,必有羁(9)绊,未能动身。


如占盗贼及失脱,若官鬼化入胎爻者,主外勾里连也。


凶化长生,炽而未散;


主事爻化入长生者,皆吉。


即是成得迟耳。


惟坏事之爻化入长生者,则其祸根始萌,日渐增长,凶恶之势,必盛而后已。


如占病,褔化长生,日渐减可;鬼化长生,日加沉重。


直至墓绝日,始杀其势。


吉连沐浴,败而不成。


沐浴,即四败也。


决云:金败在午,木败在子,火败在卯,水土败于酉。


如用爻及所喜之爻化入败爻者,皆凶。


盖败之名,即不成之义也。


若忌爻化入此爻,则不成凶。


或赌博争斗,成谋之事,尤为大忌。


予卜供膳,得临之兑卦,应临财爻生世,本吉;但嫌其化入败爻,后果应不能济事。


戒回头之克我,


回头克,乃用爻化出忌爻也。


亦谓之本爻受克。


凡事遇之不吉。


世身亦不宜。


如金化火,水化土类也。


勿反德以扶人。


古人有:"相生须用他生我,相克须还我克他"之句。


若主事爻不生合世身,而反生合应爻;或应爻不生世,而世反生应者,皆谓之反德扶人。


凡占遇此等之卦,必主费力艰难。


必代人占卦,乃为顺利,事必易成。


此又学者之所当知也。


恶曜孤寒,怕日辰之并起;


刑冲克害乎我者,为恶杀。


非大杀、劫杀类。


若得无气而又孤立无助,虽来伤我,必能敌之。


即是不坏。


惟怕日辰扶并起来,则必仗其势而肆毒于我,乃可畏也。


用爻重迭,喜墓库之收藏。


用爻重迭太过,若无日辰、动爻损之,必须得墓库收藏,然后可望。


且如丁丑日占财,得益之萃卦。


卦中有两重财,初九、上九又化出两重财,日辰又是财,共有五重财;本为太过,不济事;喜得世上有辰字财库,谓之财有库藏,主有财也。


余仿此。


事阻隔兮间发,


古云:世应当中两间爻,发动所求多阻隔。


盖此二爻,居世应之中,隔彼此之路,动则两边隔绝。


故也。


要知何人阻节,以五类推之。


如父母动,乃尊长之属。


心退悔兮世空。


占事,若应不克世,日辰无伤,用爻有气,而世自落空;其人心堕意懒,不能勇往精进,以成其事也。


卦爻发动,须看交重;


凡遇卦不安静,当以动爻交重论之。


交主未来,重主过去。


如占逃亡,卦有父动,主有音信。


若交爻,当有人报信;如重爻,则信已先知。


他仿此。


动变比和,当明进退。


动爻变出之爻,若比合,则当以进退论之。


若寅化卯为进神,卯化寅为退神。


进主上前,退主落后。


如占行人:用爻发动,若化进神,不日可望;化退神,则虽起程,亦他往未归也。


又如占宅,火在二爻动,可言其家灶常迁改。


若化进神,必移于前;化退神,必移于后。


他仿此。


杀生身莫将吉断,用克世勿作凶看。


盖生中有刑害之两防,而合处有克伤之一虑。


夫世身二爻,莫不喜生合,而恶伤克。


若执定是法推之,则所谓胶柱调瑟,而不能达其变矣。


岂所谓变易之道耶?


且如日辰、动爻来生合世、身,而日辰动爻系是主象之忌神,则虽生合于我,亦何益哉。


况生合之中,有刑、有克、有害,故见杀生身者,不以为吉。


又如主事爻动来克世克身,乃是事来赶我,必然易成易就,我虽见克,亦何伤哉?


故云:克世者不以为凶。


此乃卜易之活法,通变之妙理,学者所宜潜玩也。


刑害不宜临用,


凡遇刑爻为主象,必主不利。


占事事不成,占物物不好,占病病必死,占人人有疾,占妇人必不贞洁,占文书必有破绽,占讼利必有罪责。


害爻为主象,必坏事。


大概与刑爻相类。


化入者亦然。


然又须以衰旺分其轻重详之。


死绝岂可持身;


死绝二爻,临持世身主象者,必不利。


占人有难,占病无救,占医无效,占事不济。


变动化入者亦然。


动逢冲而事散,


冲之一字,不可一例推之。


如空爻逢冲则实,动爻逢冲则散,又谓冲脱。


静逢冲则动,又谓冲起。


故凡动爻逢冲,吉不成吉,凶不成凶也。


绝逢生而事成。


大凡世身主象,临乎死绝之地,而临遇生扶者,乃为凶中有救,大吉之兆也。


《天玄赋》有绝处逢生一篇,苟能沉潜玩味,玄妙自能采取。


然所谓生者,不可执定日辰断之,动爻月建皆是也。


且如寅日酉用,而有辰戌丑未爻动,是为绝处逢生也。


午日寅用,而有亥子水爻动,是死处逢生也。


余以类推之。


如逢合住,须冲破以成功;


卦中用爻,遇日辰合住,或两爻自相合住者,不拘喜忌,皆不见效。


须待冲破,或克破合爻,然后吉者吉,凶者凶。


此下兼言期日之法。


且如用爻动来生合世身,凡事易成。


若遇合住,则又阻滞。


必待冲、克、破合之日,事始有成。


若遇休囚,必生旺而成事。


期日之法。


不可执一,当圆变活法推之,庶无差误。


如用爻合住,则以冲破之日断之矣;若或用爻休囚者,则非生旺不能成其谋。


故无气当以旺相月日断之。


若用爻旺相不动,则以冲动月日断之;若用爻有气发动,则以合日断之,或以本日断之;若用爻受制,则以制杀月日断之;若用爻得时旺动,又遇生扶者,此为太旺,当以墓库月日断之;若用爻无气发动,而遇生扶者,即以生扶日断之;若用爻入墓,则以破墓月日断之;若用爻空亡,则以冲动月日断之;若用爻旺空,或空而逢冲、逢并、逢动者,则以过旬断之;若占散事,又当以用爻死墓绝日断之。


以上数节,乃撮其大要,以提醒后人。


其中更玄妙之理,学者自当融通活变,分其轻重强弱定之,不可一途而取也。


速则动而克世,缓则静而生身。


此亦言日辰之法也。


以用爻动静生合,定迟速缓急。


且如占行人,若用爻发动,或应爻发动,可言其人身已起程矣。


然来生世,则迟缓,克世即速到。


余仿此。


更当以衰旺论之也。


父亡而事无头绪,福隐而事不称情。


占法曰:"卦无父母事无头,卦无子孙不喜悦,"盖父母主事,子孙则喜庆之神也。


故无父,则事无头绪;无褔德,则事不称情也。


鬼虽祸灾,伏犹无气;


官鬼虽为祸害,然六爻亦不可无。


但宜静,而不宜动耳。


若无官爻,则诸事无气。


故《通玄妙论》有无鬼无气之论。


宜细玩之。


子虽福德,多反无功。


子孙虽为福德,然不可重迭太多。


多则杂,杂则乱而不专一。


故曰无功。


盖过犹不及之意也。


究父母,推为体统;论官鬼,断作祸殃。


财乃禄神,子为福德。


兄弟交重,必主谋为多阻滞;


此概言五类神之大略也,后卷分明,自有断法,不及细论。


卦身重迭,须知事体两交关。


卦身一爻,为万事本体。


若六爻中有两爻出现,必是鸳鸯求事,或事于两处。


若带兄弟,必是与人同谋。


兄弟克世,或带官鬼发动,必有人争谋其事也。


卦身不出现,事未有定向;出现持世、合世、生世,其事已定。


宜出现,不宜变动,动则须防有变。


若系喜神,不以此论。


遇吉神而化忌爻,主先成后败;遇凶杀而化吉神,主先难后易。


若六爻无卦身,而动爻有化出者,即是此人来言其事也。


如子孙为僧道类。


卦身持世,或临本主人,或在本宫内卦,切己之事;临应爻,他人之事。


六爻飞伏,皆无卦身,其事根由未的。


卦身空亡,诸事难成;休囚死绝,诸事无气。


大抵卦身,宜作事体看,不可作人身看。


若占人,则是其人之身,非来占者之身也。


今人莫不以世与身爻同论,则误矣。


但世身,喜生合,忌伤克。


则无不同也。


凡遇身克世,则吉;世克身,则凶。


身若生世、合世,诸事易成;世生合身,难成。


虎兴而遇吉神,不害其为吉;龙动而逢凶曜,难掩其为凶。


玄武主盗贼之事,亦必官爻;朱雀本口舌之神,然须兄弟。


疾病大宜天喜,若临凶杀必生悲;出行最怕往亡,如系吉神终获利。


是故:吉凶神杀之多端,何如生克制化之一理。


大抵卜易,当执定五行六亲,不可杂以神杀乱断。


盖古神杀,至京房先生作易,乱留吉凶星曜,以迷惑后学。


如天喜贵人,往亡大杀之类皆是。


今人宗之,无不敬信。


虽《天玄赋》亦甚用之,其他不足论也。


而其不用者,其惟《海底眼》、《卜易玄机》、《金锁玄关》之三家乎。


然神杀太多,岂能悉辨。


合以六神言之,其法莫不以青龙为吉,白虎为凶,见朱雀以为口舌,见玄武即为盗贼。


不分临持喜忌,概以所性断之。


吾谓其大失先天之妙旨。


何则?白虎动,固凶也;若临其所喜之爻,生扶拱合于世身,则何损于吾。


故虽凶,不害其为吉。


青龙发动,固吉也;若临所忌之爻,刑冲克害乎主象,则何益于事。


故虽吉而难掩其为凶。


朱雀虽主口舌,然非兄弟则不能;玄武虽主盗贼,若非官鬼则不是。


盖六神之权,依于五行六亲故也。


又如天喜,吉星也。


占病遇之,虽大象凶恶,不以死断,喜神故也。


若临于所忌之爻动,吾必以为悲,而不以为喜。


往亡,凶杀也。


出行遇之,虽大象吉利,必阻其行,死亡故也。


若临于所喜之爻动,吾必以为利,而不以为害。


盖神杀之权轻,而五行之权重故也。


由是观之:遇吉则吉,逢凶亦凶。


系于此,而不系于彼;有验于理,而无验于杀。


何必徒取幻妄之说哉。


不然吾见其纷然繁据,适足以害其理而乱吾心,岂能一一中节耶?


盖神杀无凭,徒为断易之多歧,而不若生克制化之一理为要。


能明其理,则圆神活变,自有条理而不惑矣。


六亲,本也;六神,末也。


至于吉凶神杀,又末中之末也。


必欲用之,则当急于本而缓其末,惟六神可也。


然六神但可推决事情,至于休咎得失,又当专以六亲为主。


如此,则本末兼该,斯不失其妙矣。


学者详之。


呜呼!卜易者知前则易,


世人卜筮,皆泥古法,不知通变,达其道者,鲜也。


故有龙虎推其悲喜,水火断其雨晴,空亡执作凶吉,身位定为人论。


凡此之类,难以枚举。


予作是书,取理之长,舍义之短,阐古之幽,正今之失。


凡庸占俗卜之执迷古法者,亦莫不为之条解。


有志是术者,苟能究明前说,自知通变之道矣。


其于易也何有,故曰卜易者知前则易。


求占者鉴后而则灵。


推占者,固当通变。


而求占者,亦不可不知求卜之道也。


后即诚心是也。


筮必诚心,


圣人作易,幽赞神明,以其道合乾坤故也。


故凡卜筮,必须真诚敬谨,专心求之;则吉凶祸福,自无不验。


今人求卜,多有科头跣(10)足,短衫露身,甚至有不焚香,不盥手者。


呜呼!忽略如此,而欲求神明之感格者,未之有也。


神明不格,而欲求吉凶之应者,亦未之有也。


可不慎欤(11)。


何仿子日。


阴阳历书中,有子不问卜之说。


故今人多忌此日。


愚谓:吉凶之应,皆感于神明,神明无往不在,无日不可格,能格其神,自无不验矣。


故凡卜筮,在人之诚不诚,不在日之子与非子也。


且其说,又有辰不哭泣之忌。


若辰日临丧,亦可以笑对吊者耶?此不足信也,明矣。


且如丙子日,袁柳庄卜脱役事,得姤卦安静。


鬼临应爻,却被日辰冲动,世受六害,果应难脱。


又谈朝辅卜诉讼,得蒙之未济卦。


官鬼空亡,果应不成。


又戊子日周焚松卜官讼,得离之贲卦。


日辰扶起官鬼,冲克世爻,财爻又动,此必助鬼伤身,果被妇人执罪。


又丙子日卜倭寇,得噬嗑卦。


鬼爻衰静,果应不来;但被日带父爻六害,乃受风雨淋漓之苦也。


以上数占,皆系子日,未尝少误。


果如历家言,何其事乃俱应耶?故凡占卜,贵乎秉诚,不贵择日。


以上全篇,总说断易之法,乃通章之大旨。


不知此,则诸事难决。


有志于是者,当先观此篇。


若能沉潜、反复,熟读详味,此理即明,则事至物来,固将迎刃而解矣。


其于易也何有。


生僻字注释:


(1)【舂】读音:chong,一声。


意为:把东西放在石臼或乳钵里捣去皮壳或捣碎。


(2)【粞】读音:xi,一声。


意为:碎米。


(3)【糳】读音:zuo,四声。


意为:舂过的精米。


(4)【饐餲】读音:yi,四声。


ai,四声。


意为:食物腐败变味。


(5)【桀】读音:jie,二声。


意为:夏朝末代君主,相传是个暴君。


(6)【瞻】读音:zhan,一声。


意为:往前或往上看。


(7)【猱】读音nao,二声。


意为:古书上说的一种猴。


(8)【罹】读音:li,二声。


意为:遭遇,遭受。


(9)【羁】读音:ji,一声。


意为:拘束。


(10)【跣】读音:xian,三声。


意为:光着脚。


(11)【欤】读音:yu,二声。


意为:助词。


表示疑问,反问,感叹等。


一、天时:


天道杳冥(1),岂可度思夫旱涝?易爻微妙,自能验彼之阴晴,当究父财,勿凭水火。


天时一占,自《卜筮元龟》而下,皆以水火为晴雨之主,而不究六亲制化,盖执一不通之论也。


惟《海底眼》有:"天相阴晴父母推"之说,深为得旨。


然又引而不发。


所以学者多泥古法,而不求其理,良可叹也。


且如古人以水爻为雨,其言旺动骤雨,休囚微雨。


然水居冬旺,则雨岂独骤于秋冬,而轻微于春夏耶?知乎此,不攻自破矣。


故凡占天时,当看父财,勿论水火也。


妻财发动,八方咸仰晴光;父母兴隆,四海尽沾雨泽。


占天不以水为雨,而以父为雨者,父母为天,天变则雨。


故也。


妻财则父母忌爻,动则克制雨神,所以主晴。


卦中父动,主雨;财动,主晴。


卦无父母,财爻又空,必然无雨;卦无妻财,父爻又空,必然不晴。


应乃太虚,逢空而雨晴难拟;


占天时与占人事一般。


人事应空则难成,天时应空则难望。


如久晴占雨则无雨,久雨占晴则不晴。


若卦中雨爻动,其应空,亦主迟缓,世空则来速也。


世应俱空,雨晴难拟,须详父母妻财,及日辰断之。


世为大块,受克则天变非常。


应为天,万物之体也。


世为地,万物之主也。


如世受动爻刑克,必有非常之变。


如雨爻刑克,必是恶雨;风爻刑克,必遭恶风之类。


又如财化火鬼,刑克世爻,若夏月卜卦,必是酷暑。


卦无子孙及父母动者,则是迅雷惊电。


余仿此。


日辰主一日之阴晴,


日辰乃一日阴晴之主。


不可依《金锁玄关》作太阳论之。


若日辰兄弟,其日必有风云;子孙,其日必有霞彩;官鬼,其日必然阴晦。


余仿此。


若动爻刑克日辰者亦然。


如财爻动克则晴,父爻动克则雨类。


卦中动爻,被日辰克制者,其象必不变。


倘父母动,日辰生扶之,则大雨。


妻财动,日辰生扶之,则烈日。


子孙管九天之日月。


阳宫子孙为日,阴宫子孙为月。


旺则皎洁,衰则暗淡;空伏,则虽晴而被蒙蔽。


子化子,日照霞明;属阴则月明星灿。


化出墓绝,始虽明朗,终成暗晦也。


若论风云,全凭兄弟;


风云,以兄弟爻论之。


旺动,则风高云密;死绝,则云淡风轻。


化出子孙,则清风彩云;化出官鬼,则顽云恶风也。


要知雷电,但看官爻。


官鬼主雷电,动则必有雷声。


旺相,霹雳惊雷;衰弱,云中虚闪。


卦有两鬼皆动,主雷电交作;鬼化鬼,亦然。


鬼化财,或卦无父母,虽雷不雨。


更随四季推详,


父母主雨,妻财主晴,四时不易。


其子孙、官鬼、兄弟,当随时推究,不可执一。


详见于后。


须配五行参决。


凡占天时,固不可以水火为主;若五类所临,亦凭参究。


父母爻,四时主雨。


若临金水,雨乃未止;临火土,虽雨不久;但临土,则雨虽止,而云不散;临木,则有风有雨之象也。


妻财爻,四时主晴。


临金,必有烟雾;临水,必有朝露,或虽晴不久;化出父爻,反主有雨;临木,晴而有风;临土,晴而有云;临火,日丽中天。


兄弟爻临木,四时主风;临土,四时主云;临火,风云皆有;兄化兄亦然;临金,主有风沙;临水,则浓云也。


又夏月新秋,遇火兄,主大热;冬月初春,遇水兄,主大寒。


子孙爻临金,四时皆为星月;属阳,则冬与正月为冰霜,夏秋为白云;临木,二三月为游丝,余月皆为日晷(2)日色;临水,正月与冬季为冰雹雪霜,夏秋与二三月为朝露;临火,四时皆为日;临土,夏秋为巧云,二三月为霞,冬月为日。


官鬼爻临火,及未戌二土,为电;余皆作雷断。


正月鬼动化父,或与父爻同发,主有春雪;盖春雪乃杀物之雪,非瑞,故也。


若二月春分后,八月秋分前见之,皆以雷断。


春分前,雷声未发,则湿云带雨之象,非雷也;秋分后,雷声即收,鬼如动,必有狂风拔木,林间震响之恶势。


雷声即收后,与未发前,若鬼带三刑六害,乘旺动来克世,雷应非常之变,虽冬月,亦有震惊百里之象。


晴或逢官,为烟为雾;


卦得晴兆,鬼亦动者,必有浓烟重雾;或恶风,或阴晦,冬或大寒,夏或大热;或有日月薄蚀之变。


必非风和日丽,天晴月皎之候。


雨而遇福;为电为虹。


卦得雨兆,子孙亦动者,非有闪电,则有彩虹。


盖子孙主彩色。


虹与电,亦有其象,故以类而推之。


若执定日月霞彩,则胶柱而调瑟也。


应值子孙,碧落无瑕疵(3)之半点;


凡遇晴卦,应临子孙动者,其日必然皎洁。


或财临应动,化出子孙亦然。


盖应为天,子孙为清光皎洁之神。


故也。


世临土鬼,黄沙多散漫于千村。


晴卦中,世临土鬼发动,或土鬼动来冲克世身者,乃是沙落天也;兄弟化出土鬼亦然。


秋冬见之,多主阴晦。


或从子孙化出,当有云奔铁骑之象。


三合成财,问雨那堪入卦;


卦有三合成局,依五类推之。


如成财局,有霞彩;成鬼局,有雷电类。


如久晴占雨,卦遇三合财局,必然无雨。


久雨占晴,卦遇三合父局,亦主不晴。


如五月甲申日占晴,得随之咸卦。


辰子两爻俱动,与日辰申字,正合成父局,雨果不止。


五乡连父、求晴怪杀临空。


五乡:财官父兄子也。


五类中,唯父母为雨。


此爻空亡,或休囚不动,雨未可望。


若遇动爻,化出父母,则主有雨;化出财爻,则主晴也。


财化鬼,阴晴未定;


财主晴明,鬼主阴晦。


故遇财化鬼,或鬼化财,或鬼财皆动,必主阴晴未定。


或先阴后晴,先晴后阴之象。


卦无子孙,财反助鬼,必不晴也。


父化兄,风雨靡常。


父主雨,兄主风。


两爻相化,或俱发动,皆主风雨交作。


凡论先后,当以动者为先,变者为后。


俱动,则以旺者为先,衰者为后。


或曰:旺多衰少。


母化子孙,雨后长虹垂蟚蝬(4);弟连福德,云中明月出蟾蜍(5)。


日月虹霓(6),皆属子孙。


若遇父爻化出,必然雨后虹见;兄爻化出,则云中漏日。


冬月兄化子,是雪片随风;夏秋,是风卷晴云。


属阴,则风清月朗;三春属阳,则风和日暖也。


父旺财衰,而兄动化子,当推云中闪电。


更宜细究。


父持月建,必然阴雨连旬;


卦中六亲。


皆不宜临月建,唯子孙一爻遇之为吉。


其他如父临之,必主久雨;财临之,必主久晴。


临父化水则潦(7),临财化火则旱。


非水火而刑克世爻亦然。


兄坐长生,拟定狂风累日。


长生之神,凡事从发萌之始,直至帝旺,然后衰死。


故遇长生,卒难止息。


如父逢之,雨必连朝;兄逢之,风必累日;官逢之,阴云不散;财逢之,雨未可望;须至墓绝日,然后雨可止、风可息、云可开、阴可霁(8)也。


化出亦然。


父财无助,旱潦有常;


官鬼空伏,父母无气,而财爻旺动者,必旱;子孙空伏,妻财无气,而父爻旺动者,必潦。


凡遇此象,最怕日月动爻,又来生扶合并,则潦必至浸没;旱必至枯槁。


如父财二爻,虽或旺动,却有制伏,或居死墓绝地,又无扶助者,虽旱有日,虽潦有时,必不为害。


福德带刑,日月必蚀。


子孙带刑,动化鬼;或官鬼动来刑害,或父带螣蛇来克,皆主日月有蚀。


阳爻日,阴爻月。


如八月庚申日,予卜中秋月,得家人之观卦,果应大雨。


雨嫌妻位之逢冲,


占雨要财爻静。


若被日辰冲动,父母暗伤,雨未可望。


父或发动,雨亦不多;不然当日必无雨。


至财爻墓绝日,方可有雨也。


若父爻安静,逢冲则有雨。


晴利父爻之入墓。


墓主晦滞。


父爻动入,即是雨意,终不沾濡。


财爻动入,亦是阴晴气候,入墓亦然。


如五月丁丑日,占晴,得屯之无妄卦。


父母虽动,然坐在墓爻,果应晴而阴滞也。


子伏财飞,檐下曝夫犹抑郁;


大抵占晴,以财为主。


若徒有财而无子孙,或居空地而又变弱,此日有阴晴之象。


盖财爻但主晴,不主日。


得子孙出现不空,或发动,或旺相,或遇生扶,或逢冲并,然后有日。


况无子孙,则财绝生意。


官鬼专权,必非久晴之兆也。


父衰官旺,门前行客尚趑趄。


占雨以父为主。


休囚死绝,便不可望。


若得官爻当权旺动,生扶父母,亦主有雨。


但忌父居空地,或在日辰制伏之乡,仍为无雨。


然亦必有湿云载雨,凝滞不散之象。


福合应爻木动交,而游丝漫野;


子孙乃旷达之神。


若临木动合应,或在应上生合世身,必是风和日暖、游丝荡飏(9)之天也。


夏月熏风解愠,秋月风清月朗,冬月玉屑呈祥。


属水,可言露珠。


鬼冲身位金星会,而阴雾迷空。


卦晴。


而鬼临金水爻,动来冲克世身,或临卦身冲克应爻,或就临应上发动,皆主有浓烟重雾,蔽塞郊野之象。


父母动则主雷鸣,非烟雾也。


卦值暗冲,虽空有望;


占雨,怕父空;占晴,怕财空。


二者皆无成望。


若日辰冲之,则冲空不空,过此一日,自有成望。


欲定日期,亦以冲日、冲时断之。


爻逢合住,纵动无功。


父动有雨,财动须晴,理固然也。


若被日辰动爻合之,名合住;虽动,亦依静看。


合住财爻,不晴;合住父爻,不雨。


大概是密云不雨之象。


辛丑秋,予寓江东欲返,值飓风大作,丁亥日,卜得困之震卦。


兄弟父母俱动,合住应爻,果当日辰时止息。


合父鬼冲开,有雷则雨;


父母合住,本主不雨。


若遇鬼动,冲破合住,当主将雨未雨,必待雷震,而后有雨也。


冲爻是弟,发风则雨;冲爻是子,闪电则雨。


日辰冲克同断也。


合财兄克破,无风不晴。


财爻合住,本不晴明。


若得卦有兄动克破合爻,或日辰是兄,冲克破之,则必待风起,然后晴;无风则不晴也。


如辛未日占晴,得损之小畜卦。


财被合住,喜得日辰带兄,冲破合爻,果应发风而晴也。


坎巽互交,此日雪花飞六出;


八卦属象:乾为天,为晴;坤为地,为阴;坎为水,为雨雪冰雹;离为太阳,霞电;艮为云;震为雷;巽为风;兑则星月、雾露类也。


若冬月卜卦,遇坎化巽,或巽变坎,必有风雪飘扬之象。


若父兄交变,而子孙兼动者,亦然。


若父动而子化子,则是雪月交辉之象也。


阴阳各半,今朝霖雨慰三农。


雨乃阴阳之象,郁结而成。


故古人有"阴阳和,而后雨泽降"之说。


凡占天时,得阴阳相半之卦,必然有雨。


然亦必须将财父兼看。


纯阳卦安静,占雨不雨,占晴必晴,动则主雨。


纯阴卦安静,占晴不晴,占雨必雨,动则主晴。


盖阳动则变阴,阴动则变阳。


故也。


纯阴卦,动出父爻,终有雨;纯阳卦,动出财爻,终晴。


兄弟木兴系巽风,而冯夷(10)何其肆恶;


占天,遇兄弟属木在巽宫,乘旺动来刑克世爻,当有飓风之患。


更与父爻同发,必成风雨。


若化官,定然伤物。


化出水,风雨兼作。


化出火土,惟云耳。


妻财火动属乾阳,而旱魃(11)胡尔行凶。


财临火动,或从火化,或化火爻,或变入乾卦;而又遇月建、日辰、动爻生扶合助者,必主大旱。


若六爻无水,父母死绝,或父与水爻在空,而财福当权旺动亦是。


六龙御天,只为蛇兴震卦;


震卦又为龙象。


若有青龙鰧蛇,在此宫动者,必有龙现。


虽非龙蛇,而在辰巳爻上旺动者,亦主有龙。


从父化出,先雨后龙现;化出父爻,先龙后雨;父爻安静,或空伏,龙虽现而无雨。


化财亦然。


若蛇龙辰巳等爻,临鬼动者,非龙,乃电掣金蛇也。


五雷驱电,盖缘鬼发离宫。


电,雷之光也。


有声曰雷,无声曰电。


若鬼在离宫动,当以五雷驱电断之。


盖离有彩色之象。


故也。


火鬼亦然。


金化火,火化金,雷电交作。


凡鬼爻旺相,雷声必烈;休囚,其雷稍轻;克世临金,或带自刑,虽不旺相,声亦惊骇。


属土无气,隐隐轻雷也。


《金锁玄关》及《卜易玄机》,以鬼临金火,皆作电断。


愚谓:金乃有声之象,火则然矣,金何理乎?故不敢取。


土星依父,云行雨施之天;木德扶身,日暖风和之景。


土主云,父主雨。


故土临父动,有云行雨施之象。


木主风,财主晴。


故木临财动,有日暖风和之景。


变化者亦然。


多雾多烟,爻上财官皆动。


财动本晴。


若鬼爻亦动,或日辰带鬼,持克世爻,必先有烟雾而后开晴也。


官旺财衰,大雾重如细雨;鬼衰财旺,烟迷少顷开晴。


身值同人,虽晴而日轮含耀;世持福德,纵雨而雷鼓藏声。


凡卜天时,被世爻所克者,必无此象。


如兄弟持世,则克财爻;财若旺相,亦非皎洁天气。


子孙持世,则克官鬼;官若发动,虽雨必无雷声。


他仿此。


世若安静,或落空亡,皆勿断。


被日辰克制者,其象必然。


父空财伏,须究辅爻;


占雨:父为主,鬼为辅;占晴:财为主,子为辅。


若财父皆空,或俱不出现,或一空一伏,则雨晴难定;须究辅爻衰旺动静,庶可推决。


如鬼爻旺动,日月动爻又来生合,亦主有雨。


子孙旺动,鬼爻墓绝,亦主晴。


或官与子俱静,则有日辰生合冲并者为急。


如五月甲戌日,久晴占雨,得屯卦。


财不出现,父爻衰空,同是雨晴难定之象。


喜得日辰冲并,卦中土鬼暗动,果应有雨。


但鬼临土爻克水,所以雨亦不多矣。


克日取期,当明占法。


占雨,看父爻;占晴,看财爻;占风,看兄爻。


久晴占雨:父爻衰弱,生旺日有;父爻安静,冲动日有;父若发动,合值日有;月建是财,出月断之;卦无父母,财爻墓绝日有。


久雨占晴:财爻衰弱,生旺日止;日辰是财,当日即止;卦无财爻,父母墓绝日止;月建是父,出月止;日辰是父,财虽有气,当日必不能止也。


若衰爻遇有扶起者,即以扶爻断之。


如占一日阴晴,当以时刻取期也。


要尽其详,别阴阳而分昼夜;


阴阳之分,当以卦宫取,勿以爻象论。


阳以昼言,阴以夜言。


或曰:外卦阳爻,以上午断;内卦阳爻,以下午断;外卦阴爻,以上半夜断;内卦阴爻,以下半夜断。


又阳化阴,昼兴夜作;阴化阳,夜兴昼作。


又曰:阳宫阳爻,午前推之;阳宫阴爻,午后推之。


阴宫仿此。


欲推其细,明衰旺以定重轻。


衰旺以四时言,旺则重,衰则轻也。


有气而又临生旺之地者愈甚,无气而又临墓绝之地者尤微。


旺变衰,先重后轻;衰变旺,先轻后重也。


能穷易道之精微,自与天机而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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